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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0-2147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0-07-2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卫发〔2020〕32号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8-31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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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案号领衔代表提案人案由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建议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166张建丽关于医疗体系改革,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

166.关于医疗体系改革,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的建议.doc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建丽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6号《关于医疗体系改革,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改革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年增加,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均高度重视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早在200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就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又明确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公立医院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按照国家、省规划布局,我市在《绍兴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其中市级公立医院是本市的医、教、研中心,主要向区、县(市)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市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接受县级医院转诊,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和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网的龙头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具备解决县域内居民90%健康问题的能力,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的业务技术指导、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双向转诊的重要环节,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同时也与公立医院形成有效补充。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的卫生健康事业高度支持,近几年来不断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公立医院基础建设,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原绍兴市立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柯桥区中医医院等已迁、扩建完成并已投入使用,目前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院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新院、越城区人民医院新院、邵逸夫医院上虞院区、绍兴二院新院、绍兴市中医院扩建工程等多个项目正在新建或改扩建,建成后将有效弥补我市医疗资源的不足。二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三是积极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在全市5个区、县(市)共组建12个医共体,均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覆盖71家乡镇卫生院、20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0个村卫生室(服务站);越城区政府与绍兴市人民医院签约共建高水平城市健康服务共同体,实现了医共体、健共体的市域全覆盖。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升。公立医疗机构除承担起全市人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外,还承担了大量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并且多次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医疗救治、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紧急动员、快速行动,市-县-乡-村四级公立医疗机构全员参与,成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主力军。抽调全市公立医院专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全市病例的诊断、会诊及指导。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市确诊病例集中收治在绍兴市人民医院。统筹全市医疗资源,抽调三级公立医院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高级职称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护士组建市级医疗救治团队,细化救治方案,做到一人一策,切实提高救治成功率,42例确诊患者全部治愈出院,实现患者零死亡目标。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全面承担了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道口检测点疫情防控以及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复课相关疫情防控任务,为全面取得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公立医院为主导,不断破解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更好地为我市的人民群众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健康服务。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部门联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保证公益性目标实现。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谋划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进和深化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市、县级医院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市级医学高地,保证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发挥好社会办医(市场)在医疗服务提供中的补充作用。引导社会办医向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的方向不断优化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瑛瑛

联系电话:85080581        传  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