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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0-214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0-08-1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卫发〔2020〕65号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35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8-31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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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案号领衔代表提案人案由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建议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350陈焕鑫呼吁政府加大扶持助力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350.呼吁政府加大扶持助力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doc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350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焕鑫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50号提案《呼吁政府加大扶持助力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良性发展,先后出台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46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9〕35号)等文件,加大对民营医院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政策出台五年来,全市民营医院数量从13家增加到63家,机构数量比全市公立医院多33家;民营医院床位数从1887张增加到6972张,床位占比达到24.39%;民营医院出院人次数从2014年的21342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65136人次,门急诊人次数从2014年的2504294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6104143人次,民营医院的数量、床位占比和医疗服务能力均得到明显提升。

虽然近几年我市民营医院发展较快,但总体上规模档次、品牌实力还偏低,卫技人员紧缺是当前民营医院碰到的普遍困难。正如您所指出的,我市民营医院的发展相对滞后,缺乏竞争力。

针对民营医院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委结合“三服务”活动,多次开展调研,在制订出台卫生规划、市场准入、技术扶持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帮助解决社会办医的难点问题。

一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2014年,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浙卫发〔2014〕152号)。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我委下发《绍兴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意见》(绍卫计发函〔2015〕47号),要求各单位提高对医师多点执业重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鼓励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平稳、有序、规范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二是控制公立医院扩张。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我委印发《绍兴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以“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为主线,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单个执业点)不合理扩张,优先考虑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重点发展有良好品牌影响力、专业技术实力雄厚、卫生业务管理背景深厚的大型医疗集团及投资主体,注重发挥规模效益,树立民营医院品牌。注重按需引进,实施错位发展,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专科医疗,举办中医、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口腔等当地群众需求较大的专科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效互补,实现差异化发展,5年来,新建的民营医院中专科医疗机构占比62%。

三是鼓励参与医共体建设。《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9〕35号)明确:“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加入或牵头组建医联体、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远程医疗协作网络。支持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支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共体,保持所有制性质、人事管理、人员隶属、资产归属和投入渠道等不变,实行以医疗卫生业务一体化为纽带的经营发展模式,享受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的相关政策。”

四是组织成立行业协会。为促进全市非公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我委支持鼓励绍兴袍江医院、柯桥博雅口腔医院、上虞第三医院、诸暨艾玛妇产医院、嵊州四季医院、新昌张氏骨伤医院等6家较大规模民营医院牵头筹备绍兴市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该协会于6月17日正式成立,于7月17日召开成立大会,吸纳团体会员56家。该协会的成立,搭建了民营医院的交流平台,有助于依法维护全市民营医院的合法权益,树立民营医院良好形象,在行业自律、学术交流和协调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与指导,推动全市民营医院可持续发展。

下阶段,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全力扶持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分类结对,实施精准帮扶。建立民营医院帮扶机制,根据其需求,由相应的市、县级公立医院结对帮扶民营医院,通过公立医院的品牌、管理、技术、人才等下沉,提升民营医院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水平。

二是完善用人政策,实施同质管理。在当前医生普遍短缺的情况下,人才引进更是民营医院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我委将指导各区、县(市)卫健局有效落实已出台的用人支持政策,将民营医院卫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同等纳入医疗卫生培训计划,按同等要求开展相关培训。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助力民营发展。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民营医院发展的支持力度,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进优质社会办医院扩容,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协调,加大制度机制创新力度,落实民营医疗机构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瑛瑛

联系电话:85080581  传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