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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0-2026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8-1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发文字号: 绍市人社提〔2020〕4号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8-31 14: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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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案号

领衔代表

提案人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人大89号

王国莲

关于要求大量引进产业技术人才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

市人力社保局

/

89关于要求大量引进产业技术人才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doc

 

 

 

 

 

 

 



王国莲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大量引进产业技术人才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第8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工人技能人才队伍的关心和支持。这些建议对我们开拓工作思路,高水平开展技能人才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您的建议,召集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站在技能人才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相继出台《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绍市人社发〔2019〕74号)等文件,为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育、使用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撑。

一是提供来绍兴交流和实习见习补贴。对受邀来绍兴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专科以上高校在校生,按照学校所在地,给予浙江省内(绍兴市外)每人次200元、华东地区(浙江省外)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的交通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优秀的专科(高职)类毕业生,超过一个月,并在绍兴单位进行实习见习的,给予相应交通补贴外,并按照绍兴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接收企业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

二是提供来绍安居保障。明确对中专以上技能人才来绍工作,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取消人才落户的年龄限制和缴纳社保规定,“零门槛”落户。突破本人限制,还对其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要求随迁的,不设任何门槛,实行随报随批。强化住房保障,对专科高职类毕业生来绍工作,除提供人才公寓外, 给予0.6万元每年的安家补贴,连续补助三年。

三是提供创业类的补贴。对来绍创业的专科(高职)类毕业生,在创业园区内进行创业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租金补贴,第二年、第三年减半,总的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在创业园区外创业的,减半补贴。加强创业资金扶持,对专科(高职)类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担保基金进行担保,免息三年。

四是对现有政策的扩面。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绍兴各类企业工作的专科(高职)类新就业无房职工,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同时,根据“1+9”政策体系“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要求和市政府部署安排,对人才新政3.0版启动了修订工作,目前,相关政策已开始制定实施细则,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提档,一是对全日制专科高校类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房票补贴和1.8万元(每年6000元,补贴三年)的安家补贴;二是将技师作为普通本科同等学力对待,享受5万元的房票和3万元的安家补贴(每年1万元,连续3年)。

五是完善中专及其他类技能人才政策。我市出台了《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9〕74号)等多个文件,在全省第一个构建起“1+10”提升行动工作体系,涉及工作机制、补贴标准、经办规程、资金管理、绩效奖励、竞赛办法等多个方面。从制度层面为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发展构建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平台提升”工程,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和课程改革,扩大招生规模和数量,引导职业院校深度对接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开展“金蓝领”号技能人才招引活动,对接全国重点技能院校,探索校地、校企和校校合作新模式;围绕东西部劳务协作,进一步扩大面向中西部招生的规模,探索市内和省外技工院校联合招生模式;加快提升高校课程与我市产业匹配度,以产业为引导推动高校专业设置供给侧改革;大力开展企业定向委培技能型大学生工作,引导鼓励以区、县(市)为单位开设产业订单班,完善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高校在入学第一课、选修辅修、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课程设置中介入“绍兴”元素,形成导向闭环。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沈淑杰

联系电话:81503233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