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61C/-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04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对我市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城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合计21.31万人,其中越城区19.61万人、滨海新城1.7万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4万人,其中越城区2.87万人、滨海新城0.27万人;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合计24家,其中越城区23家、滨海新城1家;机构床位合计3249张,其中越城区3173张、滨海新城76张;养老机构服务工作人员合计395人,其中越城区389人、滨海新城6人;照料中心合计295家,其中越城区271家、滨海新城24家。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越城区、滨海新城养老服务资金累计投入16840.73万元(越城区16275.31万元、滨海新城565.4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6205.24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表明,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结合绍兴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新时代养老工作,在养老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各类养老服务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三是养老亮点工作不断涌现,2018年绍兴市被确定为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养老机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较突出;二是公办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推进相对滞后;三是特殊困难老人调查评估工作未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未落地;四是部分托底保障性养老服务补贴未发放;五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总体比例较低。
(二)养老服务相关单位和部门业务经办不规范方面。一是民政部门确定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承接单位程序不规范;二是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程序不合理;三是对承接单位提供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不到位;四是部分民营医院未正式办理养老机构登记,违规接收养老人员;五是部分敬老院公建民营招标程序不规范;六是市、区民政局在养老机构床位数核定上执行不同标准;七是115名不符条件人员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三)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方面。一是部分社区智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创建工作不规范;二是部分照料中心“五助”功能弱化,部分设施被移作他用。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任务指标完成;二是规范养老工作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越城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公建民营”,越城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于2019年12月联合印发《绍兴市越城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10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撤并、提升,对11家新增照料中心实现公建民营。二是规范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越城区已先后出台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越城区民政局统一与3家养老服务承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经费结算方式。三是统一养老机构床位数核定标准,自2020年1月起,全市统一按照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926-2014)文件标准进行床位核定。四是清理违规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人员,115名不符条件人员中除13人系登记信息出错外,其余人员均已完成清理。五是落实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整改工作,部分照料中心移作他用设施已恢复原样,重复计算工程价款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