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59T/2020-202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0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市综执提〔2020〕11号 |
届次 | 案号 | 领衔 代表 | 案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建议提案内容 |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 36 | 中国民主同盟绍兴市委员会 |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助推无废城市创建的建议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建设局 | ![]() |
中国民主同盟绍兴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助推无废城市创建的建议》收悉,结合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建筑垃圾治理领域的关心!提案中对绍兴建筑垃圾治理领域现状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也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现在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加强协调管理
一是理清部门职责。借助“无废城市”平台,理顺各部门间职责边界,形成通力合作、有效联动的局面,目前建筑垃圾领域,已明确工程渣土、建筑泥浆、拆除垃圾等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由市建设局负责,过程运输和末端消纳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二是实施全市域管理。制定出台《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将处置管理实施范围由越城区行政区域,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镇建成区和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现了全市一盘棋。同时,市、县两级成立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机构,指导督促全市渣土行业规范管理。三是推进全周期管理。形成源头、过程、末端有序管理。在源头管理上,组织开展主城区建设工地工程渣土(泥浆)非法处置整治行动,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运输环节上,综合评定三区9家渣土运输市场贯通试点企业,打破各区各自封闭运行的模式,促进渣土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在消纳环节上,协调滨海新区、上虞区,分别落实1027亩、3000亩消纳场所,重点消纳轨道交通、城投、交投等国有平台的工程渣土,保障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进展。
二、大力升级系统管控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开展工程渣土(泥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渣土非法处置、抛洒滴漏、带泥运行等违法行为,至6月底共立案查处1066起,罚款257万余元,立案数比去年同期的308件增加246%,罚款数比去年同期的50.5万元增加408.9%。二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将工程渣土(泥浆)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出台《工程渣土(泥浆)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办法》,对违反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规定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范围。三是启动渣土(泥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对建筑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调度的监管体系,实现情况可控、数据可视、管理可用。
三、积极推动源头减量
相继颁布实施了《绍兴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其中《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更标志着我市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步入依法依规实施阶段,我局从规划、政策、平台、技术、市场等方面,正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截至6月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新开工建筑面积1074.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为32.3%;全市通过民用节能审查项目共104项,建筑面积740.3万平方米,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四、深入推进资源利用
在技术标准上,发布《废弃泥浆干化土在路基中应用技术指南(试行)》,并于7月1日实施。在处置设施建设上,市城投集团位于越城区荷湖村的年处置废弃泥浆300万方设施已投产运行,投资额6000万元;年资源化利用道路拆除垃圾60万吨设施完成土地租赁,正在安装设备,目前已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市交投集团位于绍兴滨海新区绿色循环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年处理建筑渣土100万吨)已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确定浙江中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合作企业,目前已完成投资额200万元;市城投集团的绍兴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暂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正与上虞区政府对接项目用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各项建议,依托“无废城市”有利平台,着力破解短板问题,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为美丽绍兴建设助力。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黄鉴晖 联系电话:0575-887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