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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59T/2020-202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8-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市综执提〔2020〕6号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10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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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案号

领衔

代表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提案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117

刘燕敏

关于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几点建议

市综合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用事业集团

政协117号提案.doc

刘燕敏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治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总体部署,结合绍兴“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通过制度化管理、多元化协同、精细化运行、标准化作业、专业化利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同比增长率-14.71%,资源化利用77.99%,回收利用率37.13%,无害化处理率100%,无害化AAA等级评定占比走在全省前列,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0.08%。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六方面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抓住重点推进源头减量。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源头减量治理,重点开展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果蔬皮就地处理和净菜进城、“光盘行动”、“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加快园林垃圾破碎设施点和装修(大件)垃圾集散点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标准化县(市、区)建设等八方面工作。

二、因地制宜提高分类质量。规范分类投放点设置,落实分类投放责任,重点落实镇(街)、村(居)和物业企业责任。因地制宜,推行多种投放模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执法行动等措施,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等问题。

三、强化“链”接完善收运体系。全面实施集置点建设,开展中转站和清运车辆提档升级改造。2020年计划完成新增和更新分类运输车辆550辆,完成新(改、扩)建中转站建设47座,完成集置点建设873个,开展15条商业街、1021个小区的“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工作。

四、依托项目加快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绍兴市本级、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4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完成1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各区块各建成1个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回收物方面,全面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提升可回收物分拣智能化水平,推进市区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建设。在已有有害(危废)垃圾处置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处置能力建设。

五、健全机制强化技术保障。构建垃圾治理“1+X”制度体系,“1”即《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X”即《绍兴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12项配套制度。编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专项规划。落实技术保障,引进园林垃圾碳化、可回收物智能化分拣和工厂化拆解、餐厨垃圾生物养殖等技术,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监管平台,提升全流程监管水平。

六、积极造势营造工作氛围。积极造势,健全机制,进一步调动镇街及社区的积极性,压实各方责任,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以打造头雁工程为契机,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等“八进”活动,评选垃圾分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最美家庭”等。举办以“新起点、新征程、新时尚”为主题的“1+6”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广各区、县(市)工作亮点,提升垃圾分类宣传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丁金斐   电话:0575-85090265)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