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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59T/2020-202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7-2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市综执提〔2020〕3号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10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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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案号

领衔

代表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提案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218

陆国庆

关于将洒水车使用的水由自来水改为河水的建议

市综合执法局

市水利局

政协218号提案.doc

陆国庆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18号提案《关于将洒水车使用的水由自来水改为河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年人均水资源量约1200立方米,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属于中度缺水地区,尤其是优质水资源更为紧张,市区主要饮用水水源汤浦水库多年来长期处于超设计取水状况,嵊州等地也存在城市优质水资源紧张情况。同时,随着五水共治的稳步推进,绍兴平原及其他河道整体水质已有明显改善,完全可以满足园林绿化等用水需求。

浇灌公共绿化采用河水从水质上来说是现实可行的。目前距离河网较近的绿化区域已经采用河水浇灌,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探索在市区规划建设取水补水网点,因地制宜地采用河水浇灌公共绿化,缓解我市优质水供水压力,做到优水优用。

冲洗道路的洒水车目前仍无法采用河水替代自来水。主要原因:一、河水中仍含有大量杂质,而环卫行业的冲洗作业大多数使用高压冲洗车,使用含杂质的水作业会导致车辆的喷头堵塞并损坏,频繁更换不仅费用高,还费时费力。二、道路冲洗作业难以避免溅射到老百姓身上,用河水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引发对洒水抑制道路扬尘工作的误解,不利于蓝天保卫战工作的推进。三、若采用河水,则必须在每个采水点安装净水设备,经估算,产生的运行费用将高于自来水。因此,从社会成本和效益角度来看,现阶段采用自来水进行道路冲洗更加经济和环保。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局各项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江雨佳 联系电话:0575-85090263)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