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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59T/2020-202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8-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市综执提〔2020〕16号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10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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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案号

领衔

代表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提案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325

胡妙丹

关于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建议

市综合执法局

/

政协325号提案.doc

胡妙丹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商务局等部门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领域的关心!你们在提案中对绍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状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也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商务局开展专题研究讨论,现在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着力破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落地难

一是大力开展高标准示范小区建设,按照《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积极推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每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不少于60个。在高标准小区设置占地小、外观美、易设置的可回收物智能分类投放箱,按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等分门别类进行投放,破题回收站点落地难问题。二是以市供销社为主导,在全市城区推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以街道、社区为单元,每个社区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线下回收。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站412个(覆盖率56%)、分拣中心7个。三是按照《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要求各地科学规划中转站(贮存中心)建设,新建中转站一般须采用综合性中转站,须具备其他垃圾、易腐垃圾两种以上分类垃圾中转功能,可回收物中转站须具备分拣打包功能。

二、尽力改善正规回收企业运营条件

一是进一步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在新媒体、传统媒体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分类宣传进社区、进楼道、进家庭工作,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深化课堂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反向督促家中长辈特别是老年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二是生活垃圾分类牵头部门通过行动方案等出台意见,要求以产业化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全覆盖。扶持回收废塑料、废玻璃等的经营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同时商务部门也鼓励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选择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可行的适用加工技术,提高低值可回收物的附加值。

三、全力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扶持力度

一是由市商务部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扶持政策,对新建或改扩建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服务点,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由市商务部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合作企业绩效考评机制,对回收企业强化绩效考评,优秀企业在政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三是通过商务部门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合、提升规模化经营比例,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进行跨区域经营,并利用直营、加盟等方式开展连锁化经营。

四、大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整治

一是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商务、城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持证企业的回收行为,对无证无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环保不达标且屡次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回收行业市场秩序。二是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市供销社继续举办年度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法规制度、回收物分类挑选与粗加工以及回收监控平台操作应用等知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回收服务能力。三是鼓励正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吸纳社会个人拾荒人员,可经适当规范培训后,收编入回收队伍,开展小区前端回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结合你们提出的各项建议,依托“无废城市”有利平台,着力破解短板问题,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水平,为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助力助推。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黄鉴晖   联系电话:0575-88716150)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