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22M/2020-2028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11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市发改〔2020〕22号 |
届次 | 案号 | 领衔代表(提案人) | 案由 | 主办 单位 | 会办单位 | 建议内容 |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 295 | 中国民主同盟绍兴市委员会 | 打造“未来社区”绍兴样板 助推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局 | ![]() |
陈纳新委员:
您提出的《打造“未来社区”绍兴样板 助推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未来社区”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且被定义为扎实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标志性项目”之一和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新名片,这与我市着力抓好“四个体系”建设和打好以“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是一脉相承的,对推动绍兴市综合经济实力重返全国“30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自未来社区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为组长的未来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发改委、自规局等18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各地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上下各级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以省政府出台的8号、60号文及省发改138号文为政策引领,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39号),提出了坚持“大胆探索、系统供给、适度留白、反复迭代、加快推广”工作方针,高质高效推进试点建设。今年又将未来社区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提出推进2个以上省级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的目标任务。
3月11日,列入第一批未来社区试点的上虞区鸿雁社区成为全省首个通过实施方案评估的试点项目。同时,2019年底开始,在推进上虞鸿雁社区建设的同时,我市积极组织各地开展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前期多次实地走访调研,经市政府同意,申报了6个试点,分别为越城薛渎社区、柯桥福全金三角社区、诸暨新越社区、嵊州白莲堂社区、新昌海创社区和滨海新区沧海社区。目前除诸暨、新昌外,其余4个项目已通过省第二批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初审,未来社区推进初显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把绿色、开放、便捷、共享等先进理念植入社区建设管理中,并进行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大新养老、新教育、新医疗、新零售等服务模式的引入和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最大程度增强居住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未来社区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通过申请专项债等各类国家省级计划等形式,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对有盈利性的部分改造项目,可吸纳社会资金介入,采取PPP等模式,实施市场化运作管理;
2.聚焦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农改居有关规划,充分考虑城市未来社区的配置标准,在相关规划总落实未来社区的要求,全力打造一批绍兴“农村未来社区”的示范工程;
3.抓好未来社区落地。第二批试点公布后,我们将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建设,确保早日开工,争取为全省未来社区建设提供绍兴样板和经验。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未来社区推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发改委基本建设综合处 蒋易
联系电话:85131241
传真:85132691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