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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尚存三大问题亟需改进

发布日期:2020-09-14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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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绍兴市上线“工程电子保函”服务以来,已有110家次企业选择“工程保函”方式,共缴纳费用20.49万元,相比传统方式少缴3394.51万元,该政策切实减轻了建筑业企业负担。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尚存三大问题亟需改进。一是缺乏统一的管理实施方法,有碍跨市招投标。以投标保证金保函为例,目前绍兴采用保险保单模式,湖州采用保险保单和担保保函模式,我省其他地市投标保证金保函也不尽相同,导致其在跨市招投标时,办理手续和成本都有不确定性。二是缺少规范的费用收取标准,不利于市场发展。我省工程保函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领域中使用,收费标准相差很大。以绍兴市为例,履约保证金保单的收费标准约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而投标保证金约收5‰-8‰,收费标准年化后将达到10%甚至更多。三是降低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扰乱市场规范。有企业向监管部门反映,如不再需要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只需缴纳几百元至几千元的保函费用就可参与投标,违规成本很低,一些不良企业容易趁机做出拆借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扰乱招投标市场。为此建议:一是出台工程保函制定实施办法,以规范基本要求,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二是制定服务和收费参考标准,规范工程保函市场秩序,形成良性市场竞争。三是全省统一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智慧监管,各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