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20-2142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 |
届次 | 案号 | 领衔代表提案人 | 案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建议提案内容 |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 108号 | 张尚明 | 关于对中小民营企业土地、房产等抵押物的评估价出台指导意见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金融办 、绍兴银保监分局、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 ![]() |
张尚明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108号《关于希望政府对中小民营企业土地、房产等抵押物的评估价出台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与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市金融办等单位,对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土地、房产等抵押贷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通过对全市4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研发现: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要求对抵押物每年评估一次或进行年审,并按年调整抵押物评估价值。二是评估方式根据不同抵押物类型,采取银行自评或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两种方式。银行自评的,评估依据包括契税价、周边房地产最新成交价(正常买卖及司法拍卖)、政府指导价、拆迁赔偿价、中介挂牌价、租金比倒套、银行线上评估系统(部分银行自建)等,通过类比分析进行调整后,评估抵押物现值。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抵押物现值。
为破解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开创多项改革创新之举。2019年开始,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至各银行,至今已与29家银行签订了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联办协议。通过省级“总对总”金融服务平台,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查询等线上办理,实现抵押登记全过程“一次都不用跑”。此举在今年疫情期间为企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发挥了极大作用。近期,我局又制定了《关于推进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行为,鼓励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价值余额设定抵押,增加了企业融资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和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联办机制,加强对签约银行和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化抵押物价值评估流程的规范性要求,优化抵押物价值评估流程。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政策,切实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同时,加大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督力度,增强政策执行力,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联系单位: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佩华
联系电话:85116119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