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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局“三个加”执法管理模式助推执法质量提升

发布日期:2020-09-02 12:3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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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昌县局紧扣省厅、市局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部署要求,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智能化”运行为抓手,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创新“三个加”模式,积极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执法质量监督机制,有力提升全局执法质效。今年以来,县局复议诉讼总量同比下降46.15%,证据不足不捕不诉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0.03%,执法问题整改率明显上升,案件办理周期大幅提速,全警保持违法犯罪“零发生”。

一、“高标+硬核”建设,保障执法监督“零距离”。一是建成中心。严格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战化、集约化、智能化”建设要求,于去年11月底保质保量按期建成,并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用。二是夯实中心。充实管理中心力量,由法制大队负责刑事审核的全体民警(1名副大队长,2名民警)及13名协警,负责中心日常工作,随案开展执法监督管理,确保执法质效。三是强势推进。以“抓关键少数、抓关键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季度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局长办公会、每月法制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通报劣质案件、过错案件,督促相关单位着力整改问题,为其它办案单位敲响警钟,保障执法安全。

二、“精细+多元”监督,确保动态管理“全覆盖”。一是巡查监督“智能化”。通过执法巡查平台、执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管理平台、办案区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现场执法仪综合管理系统等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局各执法核心要素24小时全面动态巡查监管,真正实现集约化、智能化、全流程管理。今年以来,共发布全流程监管《视频督查通报》26期。二是重点监督“精细化”。在实时开展面上执法要素巡查监督的同时,抓好接处警源头、案件办理流程和办案场所安全“三个重点”,各所队每天值班领导对当日警情受立案准确性进行初审,对每起违法犯罪案件尤其是涉黑涉恶、涉伤案件进行审核,对每个进出办案区人员的视频时间和系统录入时间核对,确保每起案件、每个环节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法制大队做好复查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执法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发布《每周执法巡查通报》30期、《办案质量通报》13期。三是监督方式“多元化”。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巡查监督与所队办案区自我巡查监督、执法质量考评各项检查相结合,拓展监督渠道。专门设计印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律师阅卷等相关业务 “六本管理台账”,规范中心日常工作,切实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职能作用发挥到位。

三、“清单+销号”梳排,推进问题整改“全闭环”。 一是问题梳理不留死角。自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排查问题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全面铺开 “地毯式”排查举措,开展网上执法“每日查”和“每周查”,案件质量 “随时查”“每月查”,执法源头城区四所 “每月查”,其余八所“每季查”;确保问题发现解决在平时,坚决防止执法问题形成痼疾。二是前置核实提醒关口。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点对点”回访相关民警和法制员、分管领导,核实问题真实性,指出问题症结所在,让民警切实认清问题,主动整改问题。对未及时整改的、虽经整改但已造成不利影响有可能被上级发现扣分的问题及时考评通报,予以警示。三是“清单立项”整改问题。为使通报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整改,形成通报附问题“清单”形式一并上网公布;对经通报仍未整改的问题持续滚动至下期“清单”,督促问题尽快整改“销号”。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