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0-2029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绍市监管质〔2020〕3号 |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绍兴市“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绍兴市“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车俊书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取得成效,仍应大力推进”的批示精神和袁家军省长“以更大力度培育‘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品字标”品牌建设,提升“品字标”品牌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分步推进的要求,引导企业对标达标、贴标亮标,打响“品字标浙江制造”区域公共品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底,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奖惩制度,各区、县(市)50%以上的“品字标”授权企业实现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选树“品字标浙江制造”示范企业。到2021年底,实现全部“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即:质量承诺100%公示、品牌产品100%贴标、厂区车间100%亮标、广告宣传100%植入。
二、工作内容
按照《“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工作指引》(附件1)的要求,规范使用“品字标”标识,实现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
(一)质量承诺100%公示
企业在企业经营场所、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浙江制造关键性能指标对比表》《质量承诺》和《服务承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传统图文方式或“品字码”形式展示。“品字码”应包含产品名称、型号、认证证书(品牌标识授权证书)、先进性能指标、质量承诺、售后服务等信息。
(二)品牌产品100%贴标
在授权产品及外包装、合格证、说明书等部位,使用“品字标”品牌标识。提倡结合现有产品外观和包装设计,将标识有机融入,浑然一体,尽可能体现整体感,不建议采用不干胶形式粘贴。
(三)厂区车间100%亮标
1. 在厂区大门口、临街面、厂房楼顶等显著位置亮出“品字标”品牌标识及宣传用语,提倡使用LED等发光材料。
2. 在车间宣传墙、操作台、生产线、立柱等醒目位置展示“品字标”品牌标识及宣传用语,使员工潜移默化提升质量理念和质量意识,为工匠精神注入内生动力。
(四)广告宣传100%植入
1. 在企业自主广告投入中植入“品字标”品牌标识或宣传用语等元素。
2. 在门户网站、公众号、陈列馆及展会、市场门店、网上销售渠道等相关平台植入“品字标”品牌标识或宣传用语等元素,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3. 在名片、信签纸、工作服、手拎袋等企业定制的物料上有机融入“品字标”品牌标识或宣传用语等元素。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在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
(一)调查摸底,制定计划。各区、县(市)局要深入企业,调查摸底,根据产业、产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进度表,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原则上,到2020年底,各区、县(市)局应完成辖区内50%的“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到2021年底,应完成辖区内全部“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工作计划(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市局质量发展处。
(二)落实举措,分步推进。各区、县(市)局要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贴标亮标工作,2020年8月底前,各区、县(市)局应至少完成3家以上“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为后续工作推进树立标杆。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将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企业贴标亮标典型案例和相关照片报市局质量发展处。
(三)总结完善,提升成效。各区、县(市)局要及时总结“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先进做法,树立一批典型并加以推广。要在舆论上积极引导企业贴标亮标,形成贴标亮标“赛比创”的良好氛围。要在政策奖补上激励企业贴标亮标,将“品字标”奖补政策与企业贴标亮标工作相挂钩,推动贴标亮标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要在市场环境上保护企业贴标亮标,加大对“品字标”产品的保护和维权力度,维护“品字标”良好形象。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品字标”品牌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浙江从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市)局要深刻认识“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对于进一步提升“品字标”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四个百分百”工作有序推进,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区、县(市)局要结合“三服务”活动加强对企业贴标亮标的指导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品字标”品牌宣传、贴标亮标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及时选树贴标亮标标杆企业,组织辖区内“品字标”企业观摩学习,确保企业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贴标亮标到位。
(三)强化考核激励。市局将把“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2020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不定期对各区、县(市)局的“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适时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在全市进行典型案例推广。同时鼓励各区、县(市)对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品字标”品牌宣传的企业进行奖励补助。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品字标”品牌的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报送,加强对贴标亮标优秀企业的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导,形成“企企争创品字标、企企争亮品字标”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 “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工作指引
2. “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工作计划表
3. “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