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家具、老旧家电、装修木板及水泥砖……这类大件垃圾如果随意丢弃在路面、影响市容环境将面临处罚。去年2月,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查处了一起随意丢弃、乱堆大件垃圾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许某被处以200元罚款。
案情还原:
去年2月21日,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华舍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许某未及时清理堆放在华舍街道双亭路附近的大件垃圾及建筑垃圾(主要为木板和水泥砖),占地约2平方米,影响行人通行与周边环境。
当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整改。可是,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于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并固定证据,立案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占用公共空间堆放大件杂物和垃圾的行为屡见不鲜,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喜欢占公共空间的“小便宜”,另一方面也与宣传不到位、巡查管控缺失有关。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居民应当将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到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或者通过预约清运等方式,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未在指定地点堆放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影响环境或者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办案者说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废弃的建筑垃圾是不能与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处理的,但是不少市民图省事,经常将一些建筑垃圾堆放在垃圾箱附近,没有意识到这样做占用了公共空间,还涉嫌违法。对此,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大对随意遗弃大件垃圾的处罚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乱扔大件垃圾现象,综合执法部门将调取路面上的视频监控,找到当事人并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