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21-2186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公令〔2021〕17号 |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决定:
一、给下列7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顾君灿 上虞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周 颖 诸暨市局政治处副主任
戴 茜 嵊州市局团委书记
韩寸苇 新昌县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中队长
徐志敏 市局巡特警支队巡逻防控大队大队长
陈勇刚 市局交通管理局镜湖交警大队东浦中队中队长
丁 莹 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团委书记
此令。
局 长 俞流江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