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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14:2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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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绍兴市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审计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绍兴市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我市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6〕534号),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审计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更加有力、监督成效更加明显、工作氛围更加良好。2011-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093个,出具审计报告1640个,提出审计建议3337条,查处违规金额3.50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85.50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2.53亿元、应减少财政拨款1.66亿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9822个,核减金额35.12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238个,查处违规金额1.1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1.98亿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50个,核减金额5.93亿元。

(一)“多领域”公共资金审计监督进一步推进

五年来,市审计局紧盯公共资金流向,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要社会民生工程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扎实推进,坚持从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的视角审视财政运行系统,推动建立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制创新,厘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管范围,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一系列制度机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有序推进,通过每年审计三分之一单位,实现了三年全覆盖的审计监督目标,促进了清廉政府形象的打造。民生领域审计监督不断推进,连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围绕民政、教育、卫生、社保、慈善、城建、交通等领域,广泛开展了社保资金、医院、新农村建设资金、殡葬业运行情况、捐赠款物管理等专项审计调查。

(二)“立体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形成

五年来,市审计局创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和年度报告制度,编制全省首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联合进点、联合反馈、联合督查”工作模式;推行审前网上公告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途径,拓展审计线索来源;推行审后整改“挂销号”制度,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审计价值;试点并推广领导干部“履责联审”制度,实现干部监督主体“多合一”、监督内容“全方位”;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环境评价试点,不断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完善“立体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年来,市审计局坚持将提升审计质量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展现审计价值的最核心内容,在全市审计机关中积极倡导“质量是审计生命线”理念,制定了提升质量十项举措,出台了审计现场管理等制度办法,围绕审前、审中、审后各主要环节实施审计质量全员全流程管控,审计项目质量明显提升,审计监督价值有效实现,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审计项目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五年来,共获得省优秀项目16个、省表彰项目10个。

(四)“大数据”信息化审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

五年来,市审计局以深化“金审工程”成果应用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审计管理、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大数据背景下审计信息化管理价值。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已建成“1拖N”审计管理系统平台,完成了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核心业务数据远程备份系统、审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以及社保、公积金、财政预算和非税收入等审计分析系统建设。数字化、信息化审计整合多行业数据,发挥跨专业优势,较好地实现了动态审计、分类审计和远程审计,全面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五)“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品德是核心、作风是基础、能力是关键、业绩是导向”理念指导下,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的意识更加巩固,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实务力、凝聚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市县两级班子成员中全面推行“八个一”要求;审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相继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审计价值提升年”等活动,抓实“实务导师”“审计讲堂”“技能比武”等制度,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市审计局金利江同志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联合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省审计厅专门发文号召全省审计干部开展向金利江同志学习活动;上虞区审计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授予“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十三五”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

未来五年,是我国深入贯彻实施“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重要时期;是我省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是按照“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建设绍兴大城市的攻坚期,这是今后五年开展审计工作的时代特征和历史方位,对做好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新形势下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切实发挥审计作用有着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市审计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审计监督的全覆盖还不够到位;审计计划管理、资源整合、组织实施和整改落实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审计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还有待提高;推进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深化。因此,审计机关必须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找准审计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增强审计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三五”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重”战略,立足“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努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绍兴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健全审计管理体制,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创新审计技术和方式,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价值,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在初步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和监督成效上走在全省前列。

1.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上走在前列

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强审计管理创新,在提升审计质量和价值上走在前列

以创新规范立业,创新项目计划管理模式,找准审计监督工作结合点、着力点,推进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加大资源整合,构建审计“一体化”工作机制,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推进联网审计;构建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协动机制;创新审计成果管理,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告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事务协调,建立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3.加强审计基础建设,在提升审计队伍和能力上走在前列

以自身建设立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文化建设,提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改革

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推动解决问题是本领的审计理念。始终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努力推动政策或法规的“废改立”、体制或机制创新优化、“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服务改革发展。

2.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坚持一查到底,审深审透,着力发现和揭示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力推动整改问责。

3.坚持依法审计,质量至上

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秉持质量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将获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分量的批示、获得署优省优项目、发现和移送大要案线索作为检验审计质量的三项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职业谨慎,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做到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慎处理审计中发现的敏感问题,严格控制审计风险。

4.坚持把审计监督挺在法纪监督前面

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发挥审计预防功能,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促进整改并完善政策和制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既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十三五”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大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把监督检查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持续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审计监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监督检查各地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要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审计;加强“四张清单一张网”、收费清理改革、向社会购买服务和公车改革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的审计;加强以要素配置市场化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等举措的审计。

组织开展支持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电子商务、节能减排、科技与金融结合等领域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特色小镇建设等战略部署的推进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教育改革和人口均衡发展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PPP投资模式、产业基金等新事物、新领域的运行情况,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提出改进意见。

有重点地对若干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相关政策落地和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县级试点探索,选择若干区、县(市)就县级出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反映好的做法、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审计意见,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二)深化公共资金审计

以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全面开展“四本预算”审计,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源头监督,重点关注财税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推进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等情况,推动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加强对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依法加强对税务部门重点税种的征收和税制改革推进情况、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情况、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的审计。

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等相结合,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关键环节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和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推进存量资金与政府债务有效统筹,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转移支付资金运行情况审计,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分配结构的合理性、公平性,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

加强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竞争类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专项资金审计,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强对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和高新园区等产业平台的审计,推进开发区产业聚集、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审计,关注有关“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执行和清理情况,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三)深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要坚持“加强监管、注重预防、揭示问题、促进整改、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行投资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系统化监管,扩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加强审计整改,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

加大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投向结构及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失职渎职、重大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和落实投资领域责任追究制,促使参建投资各方各自履行好职责,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投资领域市场秩序,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消除项目质量隐患,提高投资绩效,促进投资领域廉政建设。

继续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对监管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审计、分步实施。继续推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从原来单一的竣工结算、决算审计转向预算执行审计、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多层次、多方位的审计模式。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对重要投资政策执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突发性公共投资实施跟踪审计;对与政府性资金投资有关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审计,发挥审计问责、问效作用,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促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要规范投资审计程序,强化审计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厘清与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职能分工,确保投资审计独立性,审计机关和投资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决策与管理活动。不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质量、进度以及廉政监管。严格落实组织审计管理办法、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等各项管控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抽审力度,对审计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对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效益审计

以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为目标,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内外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有(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集体)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运转情况,加大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力度,促进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有效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加强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集体企业审计,重点关注企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发展潜力和风险隐患情况、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通过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结合财政同级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加强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示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开展对小额贷款行业、融资担保行业、典当行业、互联网金融等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准金融机构的审计调查,揭示金融服务、金融创新中重大潜在风险,促进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五)加强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审计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对土地、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国有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

加强土地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土地征收、转用情况,土地供应、使用情况,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土地出让支出情况。揭露和查处违规审批、低价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探索水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江河湖泊等环境保护规划及执行情况,水质现状及变化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完成情况,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情况;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污染防治规划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排放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营不正常,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

探索森林资源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情况,林地使用面积和总体管理情况,生态公益林管理及绩效情况;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筹集、管理情况;森林生态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滥伐森林等造成自然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依法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坚持任中、离任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决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要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加强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果的统筹利用。

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加大对权力高度集中、自由裁量权大等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落实好任前告知和年度报告制度,做好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推广普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知识读本》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预防和减少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职责中碰红线、触底线现象的发生。科学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的协调机制。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履职联审”,由纪检、组织、审计、机构编制等部门组成工作组,通过“四统一”的方式(统一方案、统一进点、统一反馈、统一报告),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人用人、经济责任、机构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认真总结近三年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形成一套相对规范、符合实际的审计操作指引,为今后开展常态化审计打下基础。继续依法对土地、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七)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

树立审计为民理念,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关切,不断拓展审计领域,加强对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专项资金及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全力完成署定省定项目,继续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项目,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做好本级民生审计项目,围绕民生资金、公众关注领域实施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审计,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深化住房保障资金审计,有序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的审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揭示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五、“十三五”审计工作的创新机制

(一)改革审计管理体制

根据改革试点的统一部署,要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从领导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审计执法责任、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健全与同级有关部门,如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会商解决改革中有关新问题。

(二)完善审计工作协同机制

强化项目意识,弱化处室和层级意识,以“一体化”思维统筹审计项目,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努力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

建立健全审计与财税、发改、人力社保、民政、建设、国资、市场监督、金融等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以需求为导向提升审计成果有效性,加大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协调配合,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三)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坚持整改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类型,分类开列整改问题清单,开展整改跟踪检查,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

建立整改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解决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明改暗不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公开促改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倒逼被审计单位抓实整改。对审计反映重大问题、整改不力和屡审屡犯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大审计成果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的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的转化率,应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行政决策、绩效管理、考核、奖惩和问责的重要依据。绩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公开后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积极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解误判,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创新审计方式和审计技术

加强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探索预算执行项目分阶段组织实施审计的办法,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可以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做好联网审计工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构建本单位基于统一数据规划和专业审计数据库的联网审计系统。要继续完善地税、部门预算执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资金等重点行业数据分析系统联网审计升级改造,探索对预算执行、税收、社会保障、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等重要领域和重点单位实施远程审计。通过实施联网审计,真正运用及时采集数据、分析预警、评价揭示、督促整改的审计方式,提高审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审计工作从事后到事中,从静态到动态,从现场到远程的转变。

以大数据审计为突破口,推进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总结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开展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要求,主动适应数据时代对审计资源、审计思路、审计手段、审计方法等带来的变革,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逐步探索形成一套整合、协同、高效的大数据审计模式。

(六)改进审计项目管理模式

大力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继续完善现场审核、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的三级内控机制。对年度审计项目实行审理全覆盖。加强审计现场审核,强化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强化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上会审议研究。不断完善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项目评优办法,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项目评优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探索开展年度计划后评估,对照“应审尽审”检查审计是否存在监督盲区,按“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要求评估项目滚动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及时根据评估检查结果调整项目计划政策。以项目计划与执行为主线,对审计目标的合理性、审计过程的一致性、审计结果的绩效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现影响成效的制约因素,形成反馈机制,更好推进审计工作。

(七)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全面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内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抓好内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内审联系点制度,推进内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多元化、公开化。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配齐配强审计力量,切实保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进一步完善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的模式,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开展审计,发挥审计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内部审计发挥在评价和改进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效果中作用,推动内部审计健康发展。

(八)完善审计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立足于提升审计监督覆盖面和审计价值,适度扩大审计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购买方式、管理方式的创新,发挥好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审计的作用和积极性。加强协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

六、“十三五”审计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

加强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能力。改进对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加强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选好配强班子,加强后备干部培养与管理,持续优化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人才结构。

加快职业化队伍建设。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从财经类为主向财经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多学科、多领域转变。加强审计教育培训,抓实“实务导师”“审计讲堂”“技能比武”等制度,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进程

制定出台加快审计信息化的意见,建立能力提升倒逼机制,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审计人员实战能力。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延伸核查的精准度,增强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全面运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审计成果及时准确统计。加强对数据采集的组织领导,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审计数据系统。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审计数据系统和行业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

(三)加强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意识,引导审计人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条款开展审计活动、约束审计行为。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加强党建品牌建设,牢固树立“三立”意识,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勇于担当、无私无畏的审计铁军。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