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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0-12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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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浙江省已进入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时期,我市应借此契机,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现状,加强全局谋划,科学编制能源专项规划,有效促进全市能源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现状

(一)能源消费逐年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2015年,绍兴市能源消费总量为2250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年均增长3.4%;全社会用电量366.25亿千瓦时,“十二五”年均增长4.3%;2015年以来,全社会最大负荷648.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0%。

清洁能源方面,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大幅提高,2015年全市用气11.7亿立方米,相当于2010年用气量的4.6倍,年均增长35.7%,占总能耗的6%。可再生能源消费32.3万吨标准煤左右,占比达到1.6%。

全市规上工业用能结构有效优化。2015年全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1028万吨,其中原煤消费总量1008万吨,同比下降4.1%,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2014年下降4.3个百分点。燃料油消费总量1.3万吨,比2014年下降53.0%。


图片1.png


图1绍兴市能源消费总量



图2 绍兴市全社会用电量


图3 绍兴市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

(二)能源建设稳步推进,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绍兴市一次能源资源匮乏,除可再生能源外的传统化石能源全部靠外部调入,2015年绍兴市能源对外依存度接近99%左右,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推进确保了有效的能源保障能力。

成品油基础设施。至2015年底,途径绍兴的石油长输管道共有3条,绍兴段总长222公里。分别为中石化浙江油品储运公司的镇杭成品油管道、中石化浙江甬绍金衢管道储运分公司的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的诸暨-桐庐成品油管道。

天然气基础设施。绍兴市于2006年开始使用天然气,目前全市管输气主要来自杭甬线上的绍兴站、上虞站和金盾站以及西二线的诸暨分输站。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已接入管输天然气,新昌县使用CNG为城市天然气气源,嵊州市使用LNG为城市天然气气源。2015年天然气供应量在11.7亿立方米左右。至2015年底,途径绍兴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共有4条,绍兴段总长127公里,分别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的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的省级天然气管线萧山支线、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的杭甬干线和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的大唐江滨热电支线。绍兴已建成的加气站数量共计10座,分别为:绍兴城西加气站、绍兴客运西站加气站、绍大线天然气注气站、云东路天然气注气站、袍江停车场LNG气站改造、柯桥客运中心油气站、上虞东站加气站、诸暨天天加气站、诸暨城东公交加气站、新昌丽江路加气站。

电力和热力。截至2015年底,绍兴市统调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4万千瓦,其中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总装机容量90.4万千瓦,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绍兴市共有非统调燃煤热电联产企业27家,发电装机容量合计超过162万千瓦。

截止2015年底,绍兴电网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共171座,变电容量3588万千伏安,线路4582.6公里。其中:1000千伏线路14.37公里,500千伏变电所5座,容量975万千伏安,线路888.76公里;220千伏变电所32座,容量1359万千伏安,线路1572.81公里;110千伏变电所134座,容量1254万千伏安,线路2106.66公里。全市发电量93.6亿千瓦时,总供电量353.26亿千瓦时,线损率3.49%。


图4 绍兴市变电站容量


图5 绍兴市输电线路长度

(三)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能源产业优化升级

水能。全市水能资源可开发容量17.28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全市水能资源开发率83%左右,已建成水电站350多座、总装机容量14万千瓦以上,全年发电量3.1亿千瓦时以上。

风能。绍兴市风能品位不高,有效风速时数较少,风能季节变化较大,但诸暨、嵊州、新昌的山区,以及上虞、滨海新城杭州湾沿岸,具有一定的内陆和海岸风能资源。虽然截至2014年底,绍兴市尚无并网风电,但“十三五”期间,有望实现较大发展。

太阳能。截至201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约9.29万千瓦,其中2015年并网5.02万千瓦。2015年光伏发电量为4021.38万千瓦时,折合标煤1.2万吨。

垃圾焚烧发电。绍兴市建有垃圾焚烧发电企业4家,分别为绍兴市新民热电有限公司(5.1万千瓦)、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万千瓦)、浙江八方热电责任有限公司(2.4万千瓦)、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3.3万千瓦),2014年发电量合计6.07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日垃圾处理能力超过2000吨。

生物质能。截止2015年,全市已投产较大规模生物质发电厂2个,分别为绍兴华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0.2万千瓦)、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4万千瓦)。

(四)节能降耗取得实效,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9%,为0.53吨标准煤/万元,“十二五”期间累计下降22.1%,超过既定目标任务2.6个百分点。

“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淘汰4097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落后印染60.46亿米、化纤100.26万吨、织造31.01亿米,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136座计34亿块标砖,节约标煤226.94万吨,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五)居民用能稳步增长,民生水平有效提升

按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绍兴市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为4.53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2.7%,“十二五”年均增长3.2%;人均电力消费水平为7372千瓦时,与上年基本持平,“十二五”年均增长4.1%;2014年,人均生活用电为643千瓦时,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五”年均增长4.9%。


图6 绍兴市人均能源消费水平


图7 绍兴市人均用电量


图8 绍兴市人均生活用电量

“十二五”期间我市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未来能源发展既面临着外部依赖强、结构调整难度大、资源环境制约压力大、能源价格矛盾突出等长期性问题,也面临着能源设施建设落地难,城市电网和气网运行安全压力大等新的挑战,迫切需要通过技术进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策扶持等,进一步提高能源保障能力,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提升能源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能级,使能源产业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面临形势

(一)从国际形势看,新一轮能源变革势在必行

从国际形势看,当今世界,建立在传统化石能源基础上的能源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同时,世界能源供应安全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化石能源储量有限且不具备可再生性,能源资源与能源消费呈逆向分布。全球能源资源分配格局正在发生较大变化,新兴工业化国家用能增长较快,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控制能耗总量的压力越来越大。化石能源带来的环境污染、气候变化问题对能源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新一轮能源变革势在必行,加快能源结构从化石能源为主向清洁能源为主的根本转变,实现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配置全球化。

(二)从国内形势看,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加快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未来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而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推进能源利用的低碳化和清洁化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路径。“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积极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围绕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加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三个目标,推动一系列举措。如:继续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重点领域用能方式变革,加大能源体制改革力度;着力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实施电力和天然气调峰能力提升、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等行动计划,显著提高能源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成熟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应用和关键核心技术的集中攻关,提升能源行业科技水平等。

(三)从省内形势看,已进入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时期

“十三五”期间是我省建设“两美浙江”和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时期,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更高要求。我省能源发展呈现新常态,加快能源结构优化,着力推进能源绿色发展,加快能源系统优化,着力推进能源协调发展,加快能源智慧化,着力推进能源创新发展,加快能源内外开放,着力实现能源开放发展,加快推进能源普惠化,着力实现能源共享发展。

(四)从我市发展看,已迎来能源结构调整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契机

我市的产业结构现状决定了对能源的大量需求,随着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等举措的实施,能源消费端的调整必然促进产能优胜劣汰,应借此契机,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调整用能布局,有针对性地淘汰“三高一低”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实现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清洁化,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步入与能源消费协调一致的良性轨迹,从而达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能源结构调整,以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契机,推进能源领域“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紧紧围绕能源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主线,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新能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大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完善能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产业基础较好、市场机制灵活等特点,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市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二是坚持协调发展。优化能源布局,合理调控各类能源项目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推进能源系统优化,提升新能源电力与传统电源之间、不同新能源电力之间、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电力之间的协调控制水平,真正实现多类型能源电力互补。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抓好能源消费总量特别是煤炭总量控制,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增加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重点领域用能方式变革,形成煤、油、气、可再生能源、外来电力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四是坚持开放发展。深化能源合作,大力支持先进能源装备技术引进,推动重大能源项目落地,加快本地能源装备制造自主创新平台建设,为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夯实基础。

五是坚持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立足城乡用气、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构建与城乡统筹发展相契合的配气、配电网络,切实实现用气、用电“普惠”。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08万吨标煤,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2.6%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升到18%以上,并逐渐成为主力能源。可再生能源比重力争接近2%。具体见下表。

绍兴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表


主要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十三五增速

比重

比重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2250

100%

2608

100%

3.0%

煤炭

万吨

1624

47.3%

1300

32.6%

-4.4%

油品

万吨

188

11.0%

210

10.5%

2.2%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3

7.1%

40

18.7%

25.2%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煤

38.5

1.6%

51.9

1.8%

6.2%

外购电

亿千瓦时

270

33.1%

350

36.3%

5.3%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370

-

475

-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1.7%

-

56.8%

-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286

100%

342

100%

3.6%

水电

万千瓦

14.4

5.0%

15

4.4%

0.8%

煤电

万千瓦

162

56.6%

182

53.2%

2.4%

气电

万千瓦

90.4

31.6%

90.4

26.4%

0.0%

风电

万千瓦

0

0.0%

15

4.4%

-

光伏发电

万千瓦

2.6

0.9%

20

5.8%

50.4%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16.6

5.8%

19.6

5.7%

3.4%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3.4%

-

46.8%

-

电网发展

±800千伏换流站容量

万千瓦

0

-

800

-

-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75

-

1336

-

6.5%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

1768

-

5.4%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254

-

1655

-

5.7%

±8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4

-

14

-

14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963

-

1579

-

10.4%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73

-

2095

-

5.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07

-

2728

-

5.3%

节能减排

单位GDP综合能耗(2014年价)

吨标准煤/万元

0.54

-

0.44

-

-3.7%

单位GDP电耗(2014年价)

千瓦时/万元

810

-

740

-

-1.8%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用能

吨标准煤/人

4.77

-

5.32

-

2.2%

居民人均用电

千瓦时/人

7372

-

8890

-

4.0%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750

-

1210

-

10.0%

四、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能源重大工作,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强化园区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印染产业集聚、煤炭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及相关的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等重大工作,倒逼落后产能淘汰。一是强化园区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印染产业集聚。加快建设浙能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4*50MW背压机组项目,进一步推进柯桥滨海工业区印染产业集聚,并强化示范,带动各类工业园区逐步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越城区域、柯桥区和上虞区所有印染企业完成向集聚园区转移;诸暨、嵊州、新昌等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印染企业转型升级。对重点印染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集聚提升发展印染企业可实施“一区一策”、“一厂一策”。二是围绕能源消费总量“双控”重点推进煤炭总量控制和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并坚决落实《绍兴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绍兴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三是切实抓好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进一步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2017年底前,禁燃区内除发电、集中供热和特殊工艺需要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任务。结合实际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四是加快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加快建设和完善工业园区热网工程,不断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到2017年,热负荷100蒸吨/时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达到95%以上。五是着力推进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加快淘汰服役期满机组、中温中压机组和能耗排放超标机组,鼓励开展抽凝机组背压改造,鼓励发展高温高压燃煤背压热电机组,并按要求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到2017年底前,所有地方热电厂实现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二)重点推广利用天然气,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通过完善天然气管线建设、推广天然气综合利用、探索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举措,将天然气发展为我市的主力能源,有效推动我市能源结构转型。一是完善天然气输配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绍兴天然气滨海门站及连接线工程和绍兴天然气杨迅桥门站及连接线工程,新增天然气管道87.2公里,新增天然气门站2座。2020年前基本实现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全市县级以上建成区基本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周边大部分中心镇以及沿线的小城镇均纳入城市天然气管道系统,实现供气管道化。二是推广天然气综合利用。大力推进高污染燃料“五炉”的改气工作,提高车船天然气气化率,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天然气利用力争达到40亿方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7%左右。三是探索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探索在中心镇、特色小镇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动实现冷热电联产和能源梯级利用,构建清洁、高效、灵活的能源供应系统。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能源发展新格局

围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因地制宜依托各类空间载体加快推进,丰富并优化我市能源结构,进一步提升我市能源清洁化水平。一是加快发展风力发电。结合绍兴实际,重点以诸暨、嵊州、新昌等山区为依托,发展5米/秒的内陆低风速风电,探索在滨海新城、上虞北部沿杭州湾地区发展海上风电,同时兼顾打造风电观光旅游区。二是全面发展光伏发电。以滨海产业集聚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支持各类园区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快推进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大型公共建筑屋顶推广中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光伏电站建设,充分利用养殖水面、荒山荒地、滩涂、设施农业等资源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研究加强光伏与旅游、科普综合开发利用新模式。三是适度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和垃圾发电。在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以农业、林业或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发电和垃圾发电厂,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是着力创建各类新能源示范点。以我省推进清洁能源示范县、示范镇为契机,精心打造,积极争取相关示范点。

(四)着力完善城乡电网建设,全面提高用电保障水平

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着力完善主、配电网建设,重点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主网供电能力。结合电网远景规划,合理调整500kV主网电网结构,在满足可靠运行、安全输电的同时,有效地控制短路电流水平。同时,在220kV电网层面上,结合供区负荷发展特点和500kV电网建设进度,合理优化分层分区方案,加强通道建设,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二是进一步完善配电网建设。着眼于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配电网的整体供电能力,并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有效提高配电自动化覆盖面,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构建与城乡统筹发展相契合的配电网络。三是进一步提升电网对新能源发展的适配性。主要在低压配电网层面,充分考虑我市未来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趋势需求,做好配电网的统筹规划和资源配置。四是进一步推动智能电网应用。以镜湖新区智能电网综合建设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并着力推动区域智能电网全景监控、智能化营配、用电信息采集与控制等新技术应用。

(五)全力支持先进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努力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立足我市新能源发展实际、未来趋势以及产业基础,在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加强相关能源装备的技术研究、制造,为我市新能源发展奠定更坚实基础。一是鼓励支持风电技术和设备发展。推动风力发电机组技术向提高单机容量、减轻单位千瓦重量、提高转换效率等方向发展。二是鼓励支持光伏技术和设备发展。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着力建设光伏领域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试验和成果转化等技术研发平台,带动我市光伏产业发展,提高我市光伏利用效率。三是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和设备发展。抓好我市“十三五”期间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吸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关键技术研发服务、配套产业、配套项目落户,努力形成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到整车制造、充电技术研发到充电桩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

(六)积极开展节能落实工作,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良好局面

围绕倡导节能、实施节能、实现节能,推进一系列工作,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能源、节约能源的风尚。一是通过节能宣传使节能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节能理念和知识,使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对促进低碳环保、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认识度和自觉性。二是通过新能源发展带动节能意识提升。着力推广公建场所的光伏等新能源应用,并加强新能源节能增效宣传,同时鼓励和支持开展“光伏扶贫”、“光伏助学”等举措,使新能源发展深入人心,带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发展新能源的共识。三是通过加大节能投入促进节能技术应用。鼓励和支持发展节能服务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大力研发节能关键技术,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节能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采购使用节能型设备。四是通过抓实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节能工作确保节能目标稳步实现。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加强对全社会、全行业能耗的分类统计。加强对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及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目标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强化相结合,落实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有效的节能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能源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

进一步加强能源规划对能源重点项目布局和建设的指导作用,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对列入规划的能源项目,视进度纳入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对未列入规划的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审批。年度建设计划重点向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能、公共事业用能、重点企业用能以及新城镇发展倾斜。重大能源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市重大工程计划,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类专项系统规划的衔接。

(二)建立能源综合考核制度

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考核制度。根据绍兴市下属的各区、县(市)发展状况、产业结构、生产总值等情况,建立对区、县(市)均进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节能考核和节能工作评价体系,通过分层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目标责任制,把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与其增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重点行业和各重点用能单位,并纳入其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对全市的能源使用进行信息资源的及时报送与分享,加强能源运行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制定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制度。根据目前全国对于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的限制,应尽量改善煤炭消费量,主要包括各电厂煤炭使用量。建立煤炭用量与其能源使用效率考核制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增量,对各重点耗煤单位进行监察。

(三)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稳妥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按照国家的部署和全省的政策规划,进一步加大能源价格改革力度,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理顺各种可替代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统筹把握合理的结构性价格水平,加快建立有利于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吸引资源流入、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约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和有利于清洁能源、新能源以及电网发展的价格体系。

完善能源合作等相关机制,全市应自身加强自身技术研发与推进重大能源设施建设,以市场为主要纽带,加强与全省、全国以及部分央企和机构的合作,交流与学习先进能源技术,推广先进能源技术应用与鼓励能源企业的发展。

(四)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促进能源尤其是清洁能源发展的资金、土地、金融、价格、人才引进以及应用推广、项目开发等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型能源技术和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市、县两级政府增加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高污染燃料“五炉”改造等方面。

(五)完善能源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目前国家与省内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能源的统一协调管理,建立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能源管理机制,对重大事项例如能源安全问题、能源有效利用、节能减排、能源应急存储、能源合理规划应用战略等进行重点研究,起到决策作用。同时,加强并充实市、县两级能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也需做好与上级能源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作用,做好能源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

(六)加强能源专业人才培养

积极开展能源人才培养计划,完善能源人才体系。引入专业人才的同时,与专业领域单位、研究机构、高校等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研究基地等。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和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引入国内外优秀的能源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为绍兴市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附表:绍兴市“十三五”重大能源项目表.docx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