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绍兴市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未来五年做好我市人口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人口政策,人口总体呈现健康、稳定发展态势,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稳步提高人口素质,有序推进人口城市化,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现代化绍兴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1.人口总量缓慢增长。“十二五”期末,绍兴市户籍总人口为443.11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42000人,增长率为0.96%,年均增长8400人。根据2015年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96.8万人,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491.22万人相比,五年间增加5.58万人,增长率为1.14%,年均增长11160人。
2.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时期,我市户籍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保持平稳态势,2011-2015年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42‰、0.77‰、0.68‰、2.64‰、0.43‰。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011-2015年计划生育率分别为97.2%、96.53%、96.35%、96.13%、95.66%。五年间共出生174804人,年均出生34961人,受单独两孩等政策因素影响,“十二五”后期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缓慢抬升。
3.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实施以“七免三补”政策为核心的优生促进工程,加强“优生咨询、孕前检查、婚姻登记”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了预防发生、减少出生、治疗缺陷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至2015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61岁,比2010年提高了1.69岁,孕产妇死亡率6.0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5‰,婴儿死亡率3.12‰,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全市人口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98.5%、义务教育巩固率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5%,比2010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15岁以上公民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比2010年提高了1年。
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合理,人口老龄化程度上升。我市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多部门定期开展打击“两非”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难题。2011-2015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维持在106左右,连续多年处于正常范围。另一方面,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截至2015年末,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00.87万人,占总人口的22.76%。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带来社会养老负担加重。但随着我市外来人口的流入,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力的抚养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人口红利。
5.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市区行政区划调整、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截至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3.2%,比2010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2013年,我市纳入“国家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城市”,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八免四补”服务政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水平。“十二五”时期,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口54.49万,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0万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3.9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3.3万人。成功争创全国首个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试点,全方位、跨越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到3.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1张。
表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十二五”目标 | 2015年 (部分指标为预测) |
常住人口(万人) | 530 | 496.8 |
户籍人口(万人) | 445 | 443.11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2.95 | 0.43 |
出生性别比 | 107左右 | 106.9 |
城市化率(%) | 63以上 | 63.2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8 | 80.61 |
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5 | 11.5 |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因素,人口发展也受到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要素之间的均衡发展,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相适应,是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根本路径。“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呈现出新的任务要求。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市出生人口将迎来新的生育高峰,“十三五”中后期将产生一定的人口堆积效应,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托幼等公共服务需求压力将进一步增大;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产业转型升级对劳动力的知识素质、就业技能等提出新要求,由此对我市外来流动人口中低端劳动力形成挤压,同时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加大;“十三五”期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年龄陆续达到60岁及以上,进一步加重了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人口的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养老、医疗服务供给能力面临挑战。此外,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实现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法定化,既是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更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的先后实施,这是国家积极应对“少子化”、“老龄化”等人口发展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机遇。合理引导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要求加大对妇幼保健、托幼、义务教育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有利于提高社会发展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市民化,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劳动力资源。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支撑、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区养老、医疗服务资源,推进医养融合,既满足了老年人口的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又推动了生命健康等产业的发展。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入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外来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以人为本,均衡发展。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基础动力,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均衡合理发展。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中心镇人口集聚力度,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手段,推进城乡人口统筹发展。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影响因素,有效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联动、协调发展。
——高效服务,共享发展。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残疾人群体,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人口公平合理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我市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完善人口发展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适度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和外来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确保人口发展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具体来说:
——人口总量适度增长。“十三五”时期,全面两孩政策生育堆积平稳过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上升到1.6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左右,到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约535万人,户籍人口约451万人。
——人口素质水平有效提升。巩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10万和8‰以下,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
——人口城市化水平稳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外来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有序推进,进一步提高人口社会融入水平。基本形成“中心城市—县域城市—小城市(中心镇)—一般乡镇”城乡人口分布格局,到2020年末,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8%。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0万,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5万人。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持续改善。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到99%、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水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3人、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4张。加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法定化供给水平。
表2 绍兴市“十三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1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535 |
2 | 户籍总人口 | 万人 | 451 |
3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07左右 |
4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81 |
5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60 |
6 | 人才资源总量 | 万人 | 135 |
7 | 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 万人 | 50 |
8 | 城市化率 | % | 68 |
9 | 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 | % | 99 |
10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100 |
11 |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95 |
12 |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 | 99 |
13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 |
14 | 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 张 | 4 |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组织开展城市居民家庭生育两孩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加强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适度提高生育水平。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充分考虑“十三五”中后期我市在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与义务教育等方面服务需求扩大,做好相关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做好妇幼、计划生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做好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与相关政策的衔接、优化,改革完善生育服务证制度、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坚持以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为导向,健全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与相关民生政策相衔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取消对符合两孩生育政策而放弃生育者的奖励。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政策协调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左右。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人口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通过我市优生优育优教“三优平台”,围绕着“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六大任务,为育龄人口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婚育咨询、生殖健康检查和科普知识讲座,扩大优生检查免费项目数量,进一步提高我市育龄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增强人们提高人口素质、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十三五”时期,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创新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普及化、均衡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教育综合竞争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按照“普惠+优质”的要求,构建“广覆盖、高品质、多样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7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8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率达到98%。到2020年,全市省二级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率达到80%。坚持以“品质+特色”为重点,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开展特色小班化教育,构建现代人才培养新模式,提升特殊教育的品质内涵。发挥专业品牌优势,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突破口,转变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校服务社会能力,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加快开放型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推进各类教育培训,夯实市民终身教育发展能力。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社会诚信文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强失业预测和调控,保持就业局势稳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大力支持创业促进就业。高度重视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帮助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加强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到2020年末,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5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按照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要求,依托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和市场开发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优化引才用才体制机制,提高各类人才创新发展能力。到2020年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5万人。
根据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单,以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等八大领域为核心,推进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和外来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有序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以适应“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城市化发展需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力度,根据需要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服务绩效水平和均等化水平,保证群众普遍受益。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建立健全“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八免四补”服务政策绩效。继续深化流动人口户籍、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等公共政策改革创新,为流动人口融入我市创造条件。人口分布趋向合理,“中心城市—县域城市—小城市(中心镇)—一般乡镇”城乡人口分布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末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8%。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改革完善老年人群体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和服务享受便捷性,让老年人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十三五”及更长时期内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任务。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大力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50张。完成全市90%以上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其乡镇社会福利中心的作用,方便老人就近入住。推进医疗和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引导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开设养老护理床位,推进养老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实施“乐龄工程”,深化“银龄互助”,推进“独居老人暖巢行动”,全面提升基层老龄工作实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实行上岗、定期培训制度全覆盖。
根据人口发展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发改、卫计、公安、统计、教育、人社、民政、妇联、残联、宣传等部门人口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我市人口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始终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统筹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人口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发展影响评估机制,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根据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的任务要求,完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源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养老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发展工作奠定人力基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投入,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法定化提供财力保障。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人口老龄化趋势,调整完善妇幼保健、托幼、义务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并及早开工建设。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预防接种等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采集和管理制度规范。升级全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公安、统计两大部门统计口径对接,实现发改、公安、卫计、统计、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人口数据的交换共享,不断提高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继续做好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全面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加强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引导,结合“5.29”、“7.11”等人口活动日,开展关爱行动、幸福家庭宣传。推进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立具有特色的地方人口文化基地。积极发挥基层群众性人口计生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扩大人口事业发展社会公众参与度,共同推进我市人口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