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 嵊州市“以人为本”多措并举规范停车秩序

发布日期:2021-10-14 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夺牌容易守牌难,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去年创下全国文明城市后,一以贯之地以迎检的高标准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巩固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利民、便民、舒民举措,集中力量,久久为功,逐个提升城市管理薄弱点。

随着群众物质生活提高,停车需求日益增大,城市建设规划存在局限性,现在又正值全市范围雨污分流项目改造提升,停车难和停车乱现象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大非机动车整治力度,以劝导规范为主,拖车教育为辅,“三天一小拖,一月一大拖”,定期对市场、广场、商场等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理念深刻植入群众生活中,日间夜间施行无缝衔接管理,在夜间也出动专门的队伍加强对非机动车违停的巡查管理。

在机动车违停方面,勤巡查、严执法,特别是在雨污管道改造区域划设临时性停车位,以供居民在道路破损环境下依然能有序停车。

同时,对路况较好的人行道区域以及造成人行道堵塞的违停行为坚决打击,对无法联系车主的违停车辆现场取证拍照;对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资源的商家进行教育;对长时间违停,影响道路畅通的,联系当事人无果的僵尸车则派出清障车拖离。

以人为本,以服务促管理提升,嵊州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建设等部门,思考向大城市借鉴夜间限时车位设立的可行性,以挖掘时空潜力入手,主动尝试盘活各小区周边夜间的道路资源,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居民在规定的夜间至清晨时段临时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

据备案资料记载,嵊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已在越秀北路、安平东路、剡溪东路、艇湖路等部分路段试行划设夜间限时停车位共308只,夜间限时免费时段为当日晚上19:30至次日上午7:30,其余时间段禁止停车。如果在施行效果显著的情况下,将在更多的路段划设夜间限时停车位。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