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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2/2021-2193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红十字会 公开日期: 2021-08-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红〔2021〕21号

绍兴市红十字会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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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红十字会、教体局,在绍高校红十字会,市直学校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红十字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浙红202130要求,推动我市学校红十字工作全面争创一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学校红十字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坚持把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作为推进红十字会改革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引导青少年参与红十字事业,促进青少年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重点

小学阶段:学校红十字会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开展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的红十字特色课内外活动,就近就地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帮助其树立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道德观念,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

中学阶段:学校红十字会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引导青少年了解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纳入高中学生军训内容,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教育引导青少年理解基本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培养责任意识,掌握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大学阶段:学校红十字会重点传播中国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宣传人道精神;开展生命教育,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知识;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鼓励高校开设应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倡导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等,广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规范组织队伍建设

1.规范运行学校红十字会。新建学校要及时并依法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已建立红十字会的学校均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理事会和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红十字特色的青少年活动,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规范的规章制度,有基本的经费保障。

2.大力发展师生会员。优先在学生党员、团员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学生中发展红十字会员,把富有爱心、社会责任感强的教职工发展成为红十字会员。组织开展会员入会宣誓仪式,依法依章程收缴教职工会员会费,定期开展会员活动,强化师生会员的身份意识。

3.积极选树“越地红标·博爱先锋”。以党建为引领,在师生队伍中,推荐优秀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救护师资、救护员等参加“越地红标·博爱先锋”推选活动,促进党史教育、红十字精神传播、文明道德实践有机融合。

)着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应急救护工作

4.做好融合文章。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主动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积极开发各类校本教材,组织开展各类红十字特色活动,在“润物细无声”中引导教育青少年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快乐学习、健康生活”的思想和理念。

5.联合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深入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救护技能培训、救护设施配置、救护服务阵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

6.加强学生应急救护培训。针对各阶段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把适合学生学习掌握的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教育内容。倡导高中及以上学段学生在毕业(年满18周岁)时取得救护员证。

7.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内容,所有建会学校教职工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大学辅导员)等重点教职员工取证培训,有效持证率达到90%上,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对取得救护员证的教职员工开展救护师资培训,每所学校培养2名以上救护师资,学校救护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急救知识、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8.实施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开展预防艾滋病、远离烟草和毒品等健康教育,有效保护、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深化加强阵地建设

9.建好校内阵地积极创建“校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坊”,加大投入建设博爱医,建好用好红十字救护站(基地)、红十字工作室、红十字馆(文化传播基地)、人道主义教育基地、生命教育(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阵地,发挥阵地在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等方面作用,培育一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

10.建设校外基地整合现有资源,完善联动机制,探索构建政府、群团、学校、社会共建共享红十字青少年阵地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设施完备、符合青少年特点并能实现自主运转和持续发展的校外红十字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实践拓展活动。

11.加强救护服务阵地建设。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完善急救培训和设备设施标准,加强救护培训和演练,有效增强校园救护服务能力。依托救护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宣传推广学校应急救护先进典型,大力倡导“人人学急救”的良好风尚,为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助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积极贡献。

(四)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

12.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发掘学生身边的志愿服务典型事迹,树立和宣传红十字青少年志愿者良好形象,教育、感染、激励青少年,吸引更多青少年就近就便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

13.推动志愿服务实践。发挥志愿者骨干作用,结合学校特色,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在学校党委和红十字会直接指导下开展志愿服务。重点引导、支持在绍高校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策划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打造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品牌。

(五)积极传播人道理念

14.深入开展人道传播。将中华民族孝慈仁爱传统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相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播红十字精神相结合,在学校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15.丰富人道传播方式。积极开展青春善言行探索人道法人道辩论赛等人道主义教育项目,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交流营、训练营、文化节、主题竞赛、创新传播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高校要积极开展红十字文化研究,发挥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第二课堂等宣传阵地作用,倡导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人的尊严”理念,涵养道德品质,引领校园风尚。

(六)切实增进交流合作

16.支持青少年参与国际人道交流。加强校际、区域合作,积极参与港澳台、地区间、国际间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冬令营、论坛等;选送优秀红十字青少年参加红十字国际学院相关培训与交流;积极组织青少年骨干参加国际国内红十字青少年交流活动,发出中国青少年声音,增进青少年友谊与合作。

17.支持青少年参与国际人道事务。引导青少年投身我市“重要窗口”建设,积极参与国内、东亚、亚太乃至全球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网络建设;培养、选拔青少年骨干参与国际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和跨文化交流,引导红十字青少年开阔眼界和格局,关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问题,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工作统筹

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红十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把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切实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重要职能来抓。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学校德育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学校德育工作考核。学校红工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学校红十字工作激励机制,动员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局面,形成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合力。

(三)加大社会宣传

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要在工作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总结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典型、优秀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志愿者事迹,强化示范带动,突出典型引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良好氛围。

 

绍兴市红十字会                   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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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