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绍兴规划纲要(2020—2035 年)》《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以来,绍兴市围绕“五水共治”行动,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提升工作,以“水质提升”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主线,以“机制健全”为保障,全方位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2017年以来,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水质监测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保持100%,全部满足功能区要求,交接断面考核保持优秀,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围绕“灭Ⅴ减IV增Ⅲ”目标,出台《剿灭劣Ⅴ类水和Ⅴ类水战役行动方案》,坚持以治污水为重点,以提升水质为核心,实现从污水控源、污水处理、污泥清理到水体修复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治理,在全省率先剿灭劣Ⅴ类水。2016年起,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Ⅱ、Ⅲ类水体比例逐年增高。2017年起,Ⅰ、Ⅱ类断面比例逐年攀升。7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达标率100%,21个省考断面达标率100%,128个市考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
二是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实施“开源”“引调”“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水供给能力,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修复河湖水生态环境。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与城镇同步。积极开展保护区污染治理、隔离防护等工程,开展环境应急、预警监控、生态补偿等机制建设。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4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考核要求。
三是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力开展工业污染整治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印染、化工、造纸、制革企业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整治和提升各类“低散乱”企业(作坊)1111家。扎实推进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建设5个印染组团,有序推进越城袍江区域化工企业向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聚。全力推进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工程,各类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污水管网改造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省级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
四是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着力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以及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积极开展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嵊新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以及上虞污水处理厂、嵊新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城镇雨污混接专项整治,解决城镇小区、餐饮服务业等小行业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2020年,完成50个工业园区、104个城镇居民生活小区和58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初显成效。2018年,完成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面积334.8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0.3%。全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巡查与线上协同防控机制,全市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全部纳入线上智能化防控平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的污粪存贮设施比例达到95%,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全市完成30家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完成6家万头以上生态美丽牧场建设,完成12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建设任务。
六是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清三河”工作,提升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水平。2017年,全市共完成河道综合整治365公里和入河排放口整治2330个,对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全市5000多名各级河长实行APP管理系统电子化巡河。深入实施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提升行动,对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断面,全面摸排水质污染源,深化整治提升;周密制定全市7个断面“一点一策”方案,加强精准治理,显著改善全市水系水环境质量。科学制定实施全市河湖清淤疏浚实施方案,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2017~2019年,累计清淤2500余万方;2020年,已完成河湖库塘清淤174.7万方。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0年全市“美丽河道”完成建设长度210.1公里,“美丽湖泊”完成建设面积7.22平方公里。
七是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效果显著。绍兴市明确关于保持曹娥江大闸断面优于功能区要求,继续提升滨海中心河、团结河、上虞区新东进河河道水质,明确入海河流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按照7个“水十条”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和团结河二号闸治理方案推进入海河流水质达标。2020年,绍兴市组织开展二号闸等入海河流溪闸整治,二号闸水环境治理专班全面开展调查摸排,并积极通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引水活水等措施有效提升二号闸的断面水质。
八是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全面完成。根据《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落实整改。对3家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进行监管,已按规定安装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一源(口)一档”并按规定树立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信息公示牌,建立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达到规范化整治提升要求。3家污水处理厂均完成排污口备案手续。
“十四五”期间,绍兴市将迈上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高水平推进美丽绍兴建设的新征程,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一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新嘱托新要求,以及30余次到绍兴考察调研做出的许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的重要指示,为绍兴市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二是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陆海统筹一体化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绍兴市作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杭绍甬一体化、浙江省大花园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城市,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陆海统筹机制提供了有效平台。四是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了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数字浙江建设,为实现水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智慧化提供新支撑。五是自然生态体系作为绍兴市“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之一,与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市体系、城市文化体系等体系相辅相成、互为支撑,须解决现实的绿色发展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要求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上新台阶。
绍兴市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全市地表水水质保优压力大。五水共治以来,绍兴市水质总体上逐年改善,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地表水水质较好,省控断面I~Ⅲ类水占比保持100%。局部区域内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重点河流及断面水质存在超标风险或不稳定达标。2019~2020年,王家泾、二号闸、环城公路桥等断面存在水质不稳定达标或超标的隐患。主要原因一是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治污设施存在短板。部分乡镇(街道)污水收集能力不足,尚未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雨污混流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农业面源污染较重,上虞区、越城区水产养殖尾水未能有效治理,尚未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全覆盖。“十四五”期间,计划将总氮列入考核指标,对水质监测指标提出了更严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与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饮用水水源保障仍需加强。随着经济发展和绍兴主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对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和水源供水的需求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绍兴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虽为100%,但长诏水库和南山水库年度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有所波动,汤浦水库和陈蔡水库处在中营养程度,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风险源。“十四五”期间,绍兴市在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上,依据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逐步扩大现有供水水源,加快推进汤浦水库生态扩容工程以及四个新增水源地建设工作。
三是水生态治理能力和体系亟待完善。绍兴市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但缺乏对重要水体的水生态管理。水生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对多年来河湖缓冲带和湿地现状未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评估,水生态治理能力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绍虞平原地势平坦、流水缓慢,部分河道、河滨带、缓冲带受不同程度侵占,浙东运河(杭甬运河)、城市内河、曹娥江下游段等城市河道普遍径直化、人工化,水体自净能力较差,河道自净能力尚未恢复,亟需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十四五”期间,绍兴市对恢复河湖水生态提出新要求,力争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四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仍需完善。绍兴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整体处于全省平均水平,用水效率有待提升,生态流量监管体系不完善,污水再生利用率普遍偏低。生态流量制定和执行情况监测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全市仅在曹娥江流域设置两个生态流量考核控制断面,境内其他主要河流尚未制定生态流量目标。
五是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繁重。全市以印染、化工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发达,产业结构特殊。尽管近年来持续推进印染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印染、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产能未减,污水排放总量仍高居不下。从空间布局上来看,部分地区产业布局不够合理,城市建成区仍存在重污染企业,不利于城市环境改善与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
六是海湾治理能力与体系不健全。杭州湾绍兴岸段所辖水域未建设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海湾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缺乏海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支撑。执法装备设备和人员配备相对滞后,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协同监管能力不足,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现有环境应急预警和风险防控力量略显薄弱,化工、医药等主要风险行业紧急事故应急物资配备有待完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美丽浙江、“五水共治”、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双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进近岸海域水体和岸滩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存在的突出水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海岸带,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陆海一体化生态空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之路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强化源头至末端全链条治理,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减排,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系统谋划陆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机制与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工程治理措施。
突出重点,有限目标。以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重点海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本地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等不同特点,系统设计针对性任务措施。
数字赋能,改革创新。加强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全面打造数字治水新局面,实现“精准智治”, 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部分以2019年为基准。规划范围为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及新昌县,总面积8245.401平方千米。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坚持陆海统筹协同治理,重点把控“四河两管三源”排海污染源头,积极构建“一轴两带三片”海洋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十江百河千溪水美”幸福河湖工程;有序推进“四区、多廊、多心”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树立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好”标杆,全力创建“三生三宜新家园”城市大美格局,最终打造漫江碧透、岸绿湾美、人水和谐、桨声灯影的梦里水乡。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逐步推进绍兴岸段分区域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美丽海湾”曹娥江河口先行段;到2030年,“美丽海湾”越城、柯桥、上虞段均基本建成;到2035年,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绍兴段。
2.主要指标(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县控以上断面100%达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9个地表水总氮控制断面考核目标完成率100%,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树立水环境综合治理典范。
强化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印染、化工企业节水改造,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系统开展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确定曹娥江上游黄泥桥(0.8立方米每秒)、中下游东沙埠(3.95立方米每秒)为生态基流控制断面;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个数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确保水资源情况长期向好,树立水资源综合利用典范。
全力提升水生态治理能力建设和健全治理体系,以“美丽河湖”为统领,努力打造60条美丽河湖;积极助力曹娥江上游区域土著鱼类重现,加快推进曹娥江镜岭以下的澄潭江、浦阳江干流、鉴湖等7大区域河湖缓冲带修复建设,力争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确保水生态状况逐步向好,树立水生态修复保护典范。
表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 类别 | 2020年 | 2025年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2 |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
3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约束性 | 0 | 0 | |
4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5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预期性 | 100 | 100 | |
6 |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预期性 | 96.8 | 100 | |
7 | 地表水总氮控制断面个数(个) | 预期性 | 8 | 9 | |
8 | 地表水总氮控制考核目标完成率(%) | 预期性 | - | 100 | |
水资源 | 9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10 |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水生态 | 11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试点评价水体数量(个)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12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13 |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km2)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亲民指标 | 14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预期性 | 0 | 0 |
15 | 重现土著鱼类的江河湖库/重现水生植物的江河湖库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16 | 幸福河湖(条) | 预期性 | - | 60 |
注:本表中的指标项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表2: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 类别 | 2020年 | 2025年 |
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 1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约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2 | 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
3 | 主要入海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 | 4 |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约束性 | - | - |
5 | 岸线生态修复长度(km)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6 | 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亲海空间提升方面 | 7 | 整治修复亲海岸滩长度(km) | 预期性 |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8 | 基本建成“美丽海湾”数量(个) | 预期性 | - | 1 | |
基础能力建设 | 9 | 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 | 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总氮总磷控制实施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注:本表中的指标项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1.持续保护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深化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成钦寸水库、石壁水库、辽湾水库、平水江水库4个新增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优化调整,严格保障全域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严格管控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农业和经济林种植,推进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持续监测长诏水库、南山水库等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强化水源地整改“回头看”检查工作,保持水源地水质稳定或改善。率先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智慧化管控,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化手段,提升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能力,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特征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实现精准管控。
2.稳步推进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完善29个“千吨万人”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落实兴水惠民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饮用水取水格局。提升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能力建设,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全域推进城镇生活小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建设,结合美丽城镇、老旧小区建设等载体,深入开展建成区的住宅区块雨污分流改造,达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加强对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域的提升与巩固。全面完成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16个街道(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完善污水管网收集体系。以低浓度进水城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推进“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评估、修复、改造工作,提高管网建设效率,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科学确定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保障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到2025年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清洁排放标准,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钢铁、化纤、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全面完成越城区印染、化工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纵深推进纺织、化工、金属加工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集群化、服务化、绿色化升级。推进重点行业应用先进节水工艺装备,大力推进以“机器换人”为主要内容的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及回用的绿色制造技术改造。
深化重点水污染行业源头管控。强化特色行业整治提升,推进印染行业多因子收费政策,促进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落实印染、化工、电镀等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严格监督医化、电镀、制革等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清洁化改造,加强对纳管企业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深化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系统推进全域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园区和企业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推行重点行业污水输送明管化,加强管网及配套构筑物标识化建设,规范排污口设置,开展排污口、排水口智慧化监管,实现工业污水全收集。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征污染物溯源管控示范试点建设,加强重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到2025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强化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积极开展印染行业集中处理模式,重点实施上虞区工业污水异地处理扩建工程、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污水收集输送管线工程,强化各类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染治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严肃处理超总量排放违法行为,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加快建设美丽牧场,补齐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全面加强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长效机制到位率常年保持100%,到2025年,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以上。深入推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改造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尾水处理方式,推进水产养殖生态化治理,重点推进上虞区、越城区虾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依法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实现“肥药两制”全覆盖。持续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逐步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加大在环境敏感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4.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理监管机制,实现船舶污染治理“船岸一体”。规范化建设港口、码头。着重提高新建港口码头防污染等级,新、改(扩)建码头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配套建设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设施,完善船舶垃圾上岸工程。
1.逐步健全水生态管理体系
加强河湖空间管控。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有序退出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生产、生活活动,加大退耕还湿还湖力度。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方针,持续加强“河湖长制”监督管理力度,逐步扩展水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结合海绵城市分区块建设,以生态功能区保护为基底、以城市水系和绿道为生态廊道、在生态红线布置重要生态节点,构建水生态体系及生态安全格局。有序开展曹娥江等河湖库塘清淤工作,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加强上下游协同合作,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渠道机制,问计于民,全社会全方位加强水生态治理。
2.加快水生态治理能力建设
完善绍兴市境内江河湖库水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状况监控力度,严控夏季蓝藻水华爆发风险,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曹娥江流域、浦阳江及壶源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和生态修复,推进水生态健康评价试点和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建立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监测体系。深入推进上虞区水生态示范县建设,重点实施“一江两岸”景观工程,打造曹娥江生态型、生活型滨河景观带,进一步提升上虞“江城一体”新形象。
严格按照“守、退、补”原则,开展河湖岸线修复,鼓励开展河道护岸生态化建设,优先采用本土物种,建设河道两侧的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重点实施以流域为单元的“百河综治”工程,增加生态护岸覆盖面积。科学划定曹娥江镜岭以下的澄潭江、浦阳江干流、鉴湖等7大生态缓冲带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规模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市普及15分钟亲水圈,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景观水系生态修复,修复沿河环湖生态系统。有效结合本地植被物种和优势物种,构建健康的“水下森林”生态系统,逐步提升水生植物多样性,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生生物生境,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实现城市河道水清草绿。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优先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逐步提升河湖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曹娥江上游区域光唇鱼等土著鱼类得到恢复。
4.有序推进湿地生态系统恢复
积极开展湿地现状调研,制定实施科学有效的分级保护计划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逐步推进诸暨市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等5个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分级保护,推进湖库库尾、入库入河支流等敏感地区生态缓冲拦截区、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健康自然湿地生态空间。积极引进生态修复技术,推广水生植物浮岛、生态护岸等技术应用,开展湿地污染修复整治,恢复健康自然湿地生态空间。
5.推动“美丽河湖”迭代升级
加快全域美丽河湖高质量建设。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五方面为载体,实施“十江水靓”、“百河水韵”、“千溪水秀”特色工程,深入推进曹娥江、浦阳江两江流域江河治理,深化小城镇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围绕美丽乡村“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建设,打造具有绍兴诗画江南韵味的美丽河湖。大力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制定实施“幸福河”规划,全面实施“十江百河千溪水美”工程,擦亮“幸福河湖看绍兴”新名片。
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程。大力推广印染、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全面推广宣传全民节水行动,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8%和16%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3.01亿立方米。
2.强化生态用水保障
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推进绍兴市境内流域水量分配,维持重要河湖生态基流。设定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严守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底线,建立曹娥江上、下游生态水量目标及考核机制,制定曹娥江流域及跨县级行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考核断面及断面生态水量满足时段,健全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水系纵向、横向、垂向连通工程,通过平原区活水工程,打通断头河,沟通小微水体,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加快落实浙东运河综合整治和诸暨市山下湖水系贯通工程,连通上下游河道,提升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3.鼓励再生水循环利用
以各区县为单位,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研究,明确区域再生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新、改扩建项目优先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优先考虑热电厂冷凝用水中配置再生水,在浙能绍兴滨海热电、上虞杭协热电等年用水量超过400万立方米的热电厂逐步建设污水厂配套再生水利用工程。明确污水处理厂优化布局要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积极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逐步形成“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到2022年底,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
1.弘扬挖掘水文化精神内涵
加大水文化的研究、宣传、教育力度。深化治水文化研究保护,汲取传统治水智慧经验,延续新时期科学治水精神,重视水文化思路和实践,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展治水系列宣传教育,推进公民爱水行为自我规范,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构建全民爱水节水护水行动体系,推动绍兴特色的水文化基地建设,兴起水文化建设新高潮。
2.全面推动新时代水文化建设
结合城市景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充分体现以水文化先行的理念。以弘扬和传承绍兴水文化为目标,积极建设浙东运河文化带、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等重点水文化带。以浙东运河综合整治工程为重点,充分体现亲水景观示范效应,持续深化现代水城水文化创造力,最终打造流域水文化新品牌。以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为支撑,不断完善河长制基础数据和河长电子化考核内容,逐步构建河长制管理大数据体系,打开数字赋能智慧治水新局面。以开展国控断面巡航、溯源工作为抓手,推进监测点位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管理闭环制度。
1.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实现预警体系与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以环境风险较高的化工行业为重点,排查相关企业事故应急设备建设及运维情况,加快建设、及时修建和完善应急事故池等事故预防措施,保障污染物和泄露物质集中收集,建立完善风险源名录并定期更新,登记风险源运输道路和车辆,强化风险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补齐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推进污染通量监测,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蓝藻等生态环境灾害风险预警。在重点水源地开展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型污染物筛选与监测,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监测能力建设与预警机制。
2.构建海湾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海湾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以企业监管为落脚点,定期评估沿湾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重金属、危化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风险监管,做好印染、化工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推进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增强海湾生态环境应急能力。积极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强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积极推进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市及市内各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水平。
1.强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明确各类入海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排放特征、责任主体等信息,建立入海排污口动态信息台账。以近岸海域劣四类水质分布区为重点,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系统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建立健全绍兴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3个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对入湾河流和入湾排污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开展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行动,实现入海排污口100%达标排放。
2.推进入湾河流氮磷减排
全面落实《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快沿杭州湾地区化工、印染、造纸等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杭州湾沿岸海涂水产养殖清理工作。巩固深化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成效,以改善近岸海湾和主要河口区水质为目标,加强入湾河流水质综合治理。逐步建立曹娥江、新东进河、团结河、滨海中心河4条入湾河流总氮、总磷监控体系,推进入湾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海通量监测,做好入湾河流(溪闸)污染物减排,在现有浓度水平上逐步推进递进式削减控制,力争到2025年底,二号闸、曹娥江大闸闸前、湄池、滨海大闸等9个重要入湾河流断面总氮浓度降至2mg/L以下。
1.积极拓展公众亲海空间
严格约束海岸带开发建设,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以2019年底为基准,杭州湾南岸一线、二线海塘之间区域范围内禁止新建工业项目。根据实际生态功能,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杭州湾悬浮泥沙来源丰富的先天条件,积极开展生态岸线修复和综合整治。探索生态海岸带对构建优质生活圈的引领作用,统筹谋划杭州湾绍兴岸段生态海岸带建设。科学设计规划生态廊道、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等生态功能设施,强化杭州湾南岸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湿地净化功能。
2.着力提升亲海空间质量
加强人文与自然生态相融合,以滨海新区、上虞区牵头建设现代农业开发项目为载体,紧密结合自然景观与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杭州湾沿岸景观和生态环境。加强杭州湾绍兴岸段垃圾管理。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融合滨海新区曹娥江大闸风景区和海上花田旅游度假区,以点带面打造杭州湾沿线生态海岸线景观带,优化杭州湾绍兴岸段亲海空间,营造城海相融的亲海景观,提高公众临海亲海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1.着力提升海湾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加强与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科技攻关合作,积极开展重点海域污染源解析、入海河流总氮控制等科学技术研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湾监测监视体系,加强4条入海河流、3个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水域在线监测,做到科学监测、分类治理。推动海湾生态环境数字赋能,建立海湾监测站点,完善监测网络,综合应用遥感监测、在线监测设施、应急监测等先进技术,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科技手段,实现对近岸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各类人为开发活动状况等的精细化监视监测和智慧化监管,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拓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和指标,增加海洋生态要素,提升监测覆盖面和代表性。
2.建立健全海湾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推进海湾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合理配置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量,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和联合执法力量,推进“湾(滩)长制”,健全完善巡查执法、司法保障等配套监管措施。组织建立杭州湾绍兴岸段海湾环境执法队伍,建立常态巡查、定期巡查和动态巡查制度,强化网格化监测和动态监视监测,推动监测执法数字化联动,全面强化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实施陆源污染排放、海上违法排污等全过程监管,集中整治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突出问题,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达标信息。推进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高海洋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体系。
1.建立海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格局
以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为管理单元,以区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优化构建陆海统筹、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的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格局。谋划实施曹娥江流域-河口海湾环境污染治理、流域-沿湾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纳入全区美丽建设的总体布局,积极建设“美丽海湾”曹娥江河口先行段、越城段、柯桥段、上虞段。坚持系统治理与保护监管并重,细化落实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分工,加快补齐海洋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杭州湾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2.统筹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系统谋划,梯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组织开展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海湾生态环境基础状况本底调查,全面摸清杭州湾绍兴段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精准识别本区域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分区统筹谋划“美丽海湾”建设具体项目,逐步完善杭州湾水质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与能力建设。对于生态环境本底状况较优越,或经过前期治理已初见成效的岸段优先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全面提升海湾环境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深度融入海洋强省建设,大力推进温室气体减排,积极发展海洋碳汇,强化海洋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曹娥江是绍兴市最主要的河流,自南而北流经新昌县、嵊州市、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于绍兴三江口以下在新三江闸下游经曹娥江大闸注入杭州湾。曹娥江干流设有3个国控断面,由上至下分别为屠家埠断面、汤曹汇合口断面、曹娥江大闸闸前断面,主流长197千米,主河道平均坡降3.0%,流域面积6080平方千米。“十四五”期间,曹娥江流域共涉及8个汇水范围,分别为曹娥江大闸闸前断面汇水范围、汤曹汇合口断面汇水范围、屠家埠断面汇水范围、环城公路桥断面汇水范围、全化大桥断面汇水范围、新市断面汇水范围、长诏水库出口断面汇水范围、菁江渡断面汇水范围,其中菁江渡断面汇水范围位于宁波市。
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曹娥江流域存在个别断面逐月水质不稳定达标隐患,越城区、上虞区、嵊州市尚未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曹娥江大闸闸前断面存在偶发性蓝藻爆发的情况。上游区域部分河流岸段受不同程度侵占,河湖自净能力降低,下游区域河网连通不畅,河段水流缓慢。流域周边区域城镇化及工业化迅速发展,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较高,进水浓度偏低,下游区域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曹娥江上游区域主要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健全生态流量监管机制等任务,强化水生态系统修复,巩固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流量保障;中下游主要通过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和农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生态治理手段,解决水质不稳定达标的问题。
专栏1 曹娥江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
1.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保护工作,开展后续农村水源建设、沉淀过滤设施、消毒设备、村内管网等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实现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实施长诏水库饮用水系统提升-生态系统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一级保护区村庄、重点村搬迁和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2.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进上虞区、越城区、嵊州市城镇生活小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和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强截污纳管精细化改造。对已建成“污水零直排区”的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工作。 3.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推进上虞区、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以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4. 加快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建设。推进上虞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异地扩建项目,分阶段推进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江滨水处理12万吨/日水处理工程及配套10万吨/日污水泵站工程,开展嵊州市甘霖镇污水处理厂1.4万吨/日扩建项目,崇仁镇污水处理厂和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各0.8万吨/日新建项目。 5.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稳定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污水处理率监测考核,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5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 6. 开展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实施上虞区、越城区、嵊州市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7.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沿团结河区域、上虞海涂及二号闸周边虾塘整治提升工作。 8.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流域周边区域持续推广测土施肥,严格落实化肥、农药零增长要求,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计划。 9. 加快推进曹娥江生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以水系连通、疏浚清淤、生态护岸、植物绿化、水质净化、景观美化、截污治污等水生态修复措施为主的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曹娥江生态文化综合整治、上虞区十里河等河道整治工程、崇仁江流域整治、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河岸缓冲带及河滨带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曹娥江河岸生态缓冲带覆盖,最终打造一批美丽河、幸福河,以城市水系和绿道为生态廊道,优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 10. 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曹娥江流域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11. 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保障机制。科学确定曹娥江上、下游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及生态流量,严格生态流量管理。初步以东沙埠、黄泥桥为生态基流控制断面,2025年确保生态基流分别为3.95立方米每秒、0.8立方米每秒。强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加快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体系。 12. 鼓励再生水利用。鼓励推进嵊新污水厂10万吨/日尾水再生回用项目。 13. 加快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提升。加快编制嵊州市小水电生态流量调度方案,加强水库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推进绿色水电创建。 |
绍虞平原是由绍兴平原和虞北平原组成。“十四五”期间,绍虞平原河网共涉及2个汇水范围,分别为葛山头汇水范围和王家泾汇水范围。
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绍虞平原河网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好,但仍存在部分断面逐月水质不稳定达标的情况。绍虞平原河网河道平坦,缺少有效的引水活水,人工河道天然自净能力较差。王家泾断面汇水范围内大部分河道为城市内河或穿越城市、农村、工业聚集区,部分河湖缓冲带被城市用地、农户生活用地占用。部分城市内河河段存在外来物种福寿螺入侵。
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绍虞平原河网地区主要通过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和农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生态治理手段,解决水质不稳定达标的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生态水资源配置。
专栏2绍虞平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
1.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进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城镇生活小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和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强截污纳管精细化改造。对已建成“污水零直排区”的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工作。 2.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推进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3.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逐步开展越城区虾塘整治提升工作,深入推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改造提升养殖生产、尾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多种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方式,杜绝直排入河现象。 4. 开展外来物种治理。全面实施柯桥区守护“美丽河湖”暨福寿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人工清理福寿螺卵块、福寿螺或引进福寿螺天敌(鸭)。 5. 加快推进河道沿岸生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以生态护岸、植物绿化、水质净化、景观美化、截污治污等水生态修复措施为主的流域整治、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梁湖街道四十里河整治工程;制定浙东运河、娄宫江、直塘江、兰亭江生态修复方案,加快推进河岸缓冲带及河滨带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浙东运河、娄宫江、直塘江、兰亭江河岸生态缓冲带覆盖。以城市水系和绿道为生态廊道,优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 6. 积极开展水系连通工程。越城区、上虞区配合水利局实施栖凫人工湖河湖连通生态工程等引水活水工程。打通断头河,沟通小微水体,连通城市内河河网,提高区域内的水系沟通能力,优化补充生态水量,改善区域水生态状况。 7. 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
浦阳江在绍兴市主流长67.6千米,流域面积2198.9平方千米,主要支流有大陈江、开化江、五泄江、枫桥江、凰桐江、永兴河等。“十四五”期间,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共涉及5个汇水范围,分别为湄池断面汇水范围、街亭断面汇水范围、浦阳江出口断面汇水范围、渔山断面汇水范围、七堡断面汇水范围,其中渔山断面、七堡断面、浦阳江出口断面位于杭州市。
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浦阳江流域湄池断面汇水范围存在个别断面逐月水质不稳定达标,诸暨市尚未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诸暨市部分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清洁排放改造,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主要任务:浦阳江流域内水生态环境总体良好,河湖清淤工作有序推进,水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湄池断面汇水范围水生态原始面貌保持较好。“十四五”期间,浦阳江流域主要通过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和农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生态整治提升手段,解决水质不稳定达标的问题。
专栏3浦阳江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
1.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进诸暨市、柯桥区城镇生活小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和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强截污纳管精细化改造。对已建成“污水零直排区”的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工作。 2. 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诸暨市枫桥镇、店口镇、牌头镇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推进枫桥镇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改造工程。改扩建项目均采用《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4. 持续推进船舶专项整治。进一步对湄池断面周边区域船舶停靠区域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5. 鼓励再生水利用。鼓励海东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尾水再生项目。 |
杭州湾绍兴段主要涉及上虞区、柯桥区、越城区,长度大约23公里,面积大约91.1平方千米,重要地理单位包括曹娥江河口。
主要问题:排海废水总量大,陆源污染物较高。2019年,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每天工业污水处理量约53.8万吨,生活污水处理量约19.9万吨;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每天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量各约8.9万吨;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每天处理量为18.92万吨。治水成果存在反弹,入海河流存在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的情况。绍兴岸段亲海条件禀赋不足,杭州湾水质浑浊发黄,潮汐较大,水位上下较大,且绍兴岸段较短,均为人工海岸防护段,不适宜设立沿湾外侧的亲海空间,亲海空间有待开发和生态化改造需进一步提升。沿湾地区重化工业集聚,存在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现代海湾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不足,海湾环境监测监视系统不够完善,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尚未实现全覆盖。
1. 加强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对印染、化工企业实行“浓度”和“总量”双控,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严肃处理超总量排放违法行为。 2. 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全流域实施雨污分流整治,开展上虞区、越城区、诸暨市城镇生活小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提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沿河农户污水零直排。加强曹娥江、新东进河、滨海中心河、团结河监测监管。二号闸断面范围内配合水利局实施引水活水工程,增加水体流动性。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沿团结河区域养殖虾塘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农田退水口规范化建设及监测,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加强上虞区、越城区陆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4. 加强杭州湾绍兴岸段垃圾管理。建立“海上环卫”机制,组织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垃圾污染海滩行动;在河流入海口设立垃圾拦截设施,减少流域内的垃圾入海量。 5. 优化提升公众亲海空间。对曹娥江东岸河口、一线海塘外区域进行生态化改造。统筹谋划越城区、上虞区生态旅游新区,以点带面,打造成杭州湾沿线生态海岸线景观带。实施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三期,推进曹娥江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实施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海塘安澜千亿工程,通过海塘塘脚加固、塘顶加高及塘身拼宽,提标至300年一遇,建立高标准高等级海塘;通过塘身及沿塘内外两侧生态化改造,以城市水系和绿道为生态廊道,优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绿色生态海塘;新建省级绿道、海塘车行道等,打造“安全+”综合功能海塘。 6. 强化沿湾区域风险防控。对已建成化工园区进行彻底的风险源排查和系统的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园区应急责任,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保障公共应急物资储备,并与政府应急预案相协调。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监督园区落实相关环境应急处置措施。 7. 完善海湾监测监视体系。建立健全四条入海河流和三个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定期对杭州湾绍兴岸段海水水质展开水质监测,逐步实施海湾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 8. 启动陆海一体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与机构改革相适应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建立杭州湾绍兴岸段海湾环境执法队伍,推动海上监测与陆上巡查、执法联动,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达标信息。 |
根据绍兴市目前存在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水体水生态修复有待提升的问题和短板,针对3个重点流域、15个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初步谋划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资源保障项目57个,总投资约204.35亿元。其中,水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22个,投资约127.75亿元;水资源保障类项目11个,投资约25.62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24个,投资约50.98亿元。
根据绍兴市目前存在的海洋治理体系及能力不完善、沿湾岸段生态化改造有待提升的问题和短板,针对3个沿湾区县系统初步谋划了海湾风险防控、“美丽海湾”建设工程、重点海湾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项目5个,总投资约57.77亿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三水统筹”、陆海统筹、“美丽海湾”建设协调机制,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的市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和“美丽海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目标任务的分解。制定部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领导小组汇报。各级政府狠抓工作落实、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加大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处置、河道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河湖缓冲带建设、区域再生水利用、“美丽海湾”生态建设项目等重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营。引导金融机构推进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以及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
继续发挥“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优势,积极组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资源调配、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专家团队,加强对各地“三水统筹”、“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的技术服务指导。加强市、县两级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检测机构积极参与全市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增设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解译、空间矢量信息叠合、辅助决策、考核评价等模块,强化水和海洋生态环境数字化能力建设。
建立规划实施自查评估和考核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美丽绍兴建设和“五水共治”考核内容。对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反映重大进展、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规划实施年度考核,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领导小组及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优化、杭州湾绍兴段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社交平台等手段,将陆海统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节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搭建和完善水生态及海洋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引导社会有效监督,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
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杭绍甬一体化”等发展战略,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水和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跨区域水环境问题整改、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杭州湾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环境执法联动和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健全区域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
附件:1.绍兴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绍兴市“十四五”海洋环境保护项目
3.绍兴市“十四五”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划分结果
4.绍兴市“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5.绍兴市水系图
序号 | 区县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起止时间 | 投资 (万元) | 项目大类 | 责任 单位 |
1 | 全市 |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 美丽河湖—河道综合整治 | 2021-2025 | 211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
2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 浙东运河综合整治工程 | 浙东古运河实施生态改造,岸线整治、文化布展,整体融合大运河文化带提标,带动周边区域水环境提升 | 2022-2025 | 125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 |
3 | 越城区、柯桥区、新昌县 | 曹娥江综合治理工程 | 堤顶道路提升、加固,新建护岸、绿化修复和文化节点打造等。治理堤防长度为18公里,护岸长度为13公里 | 2019-2022 | 9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柯桥区、新昌县人民政府 |
4 | 越城区 | 绍兴市新三江闸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 | 新建723亩的栖凫人工湖及湖区周边护岸环境整治 | 2021-2022 | 4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5 | 越城区 | 滨海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 | 滨海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2021-2025 | 2500 | 水环境治理 | 滨海新区排水公司 |
6 | 越城区 | 中心湖南岸、北岸综合治理工程 | 其中湖面河道开挖面积约28万平方米、河坎长度约5400米,配套水利设施管理用房占地面积约7100平方米 | 2020-2023 | 107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7 | 越城区 | 山塘水库及河道整治工程 | 完成台盘寺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九级岭等3座水库除险加固;开展章岙等19座山塘安全鉴定、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全区河道清淤50万方,砌坎整治22公里;开展秦望大溪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2019-2025 | 1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水利局及相关镇街 |
8 | 越城区 |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水利配套二期工程(滨海新区商贸居住区引水活水工程) | 新建引排水闸站、节制闸,河道清淤、水系沟通及河岸整治等 | 2020-2022 | 22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9 | 越城区 | 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 | 河道拓浚29.5km | 2018-2025 | 256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10 | 越城区 | 新桥江生态养殖 | 生态养殖消除水体富营养、蓝藻 | 2021-2025 | 300 | 水环境治理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11 | 越城区 | 娄宫江环境整治 | 河道沿岸环境整治 | 2021-2025 | 30 | 水环境治理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12 | 越城区 | 直塘江环境整治 | 河道沿岸环境整治 | 2021-2025 | 20 | 水环境治理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13 | 越城区 | 越城区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 5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 2021-2025 | 100 | 水环境治理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14 | 柯桥区 |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江滨水处理1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 1.建设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阶段实施,先行建设污水集中预处理工艺段,深度处理工艺段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实施)2.建设污水厂DN1200出水管约3公里 | 2021-2024 | 100000 | 水环境治理 |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 | 柯桥区 |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污水收集输送管线工程 | 配套铺设DN1200-1600管线约17.5公里 | 2021-2024 | 15000 | 水环境治理 |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
16 | 柯桥区 | 柯桥滨海供水江滨水厂三期工程 | 建设10万吨/日水厂一座及尾水处理、维修车间等相关配套工程;敷设配水管线约4公里和配套尾水管约14公里 | 2021-2024 | 36000 | 水资源保障 | 柯桥区人民政府 |
17 | 柯桥区 | 柯桥区兰亭江流域综合治理 | 对兰亭江上游河段实施生态改造和文化布展,下游河段进行拓浚整治,局部河道进行分洪治理,治理河道长度约18公里 | 2022-2025 | 2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柯桥区人民政府 |
18 | 柯桥区 | 下灶江引水工程管道建设 | 优化饮用水源备用取水口,保障饮用水水质 | 2021-2025 | 9000 | 水资源保障 | 柯桥区人民政府 |
19 | 柯桥区 |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泵站工程10万吨/日 | 设计规模10万吨/日泵站一座 | 2021-2022 | 2800 | 水环境治理 | 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
20 | 柯桥区 | 柯桥区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 5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 2021-2025 | 100 | 水环境治理 | 柯桥区人民政府 |
21 | 上虞区 | 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三期及配套工程 | 切滩疏浚、生态护岸、湿地及园林绿化、市政铺装、景观建筑亮化,工业厂房旧建筑改造提升,文化创业园区景观艺术化营造 | 2019-2022 | 22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2 | 上虞区 | 曹娥江滨水绿道建设一期工程 | 在曹娥江两岸铁路桥至下朱山段新建滨水绿道约6公里,改造两岸绿地约27万平方米 | 2019-2021 | 4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3 | 上虞区 | 绍兴市汤浦水库扩容工程 | 通过在汤浦水库周边新建、扩建调蓄水库,或通过引水增加汤浦水库入库水量等形式,提高汤浦水库供水保障能力 | 2023-2026 | 12000 | 水资源保障 | 市原水集团 |
24 | 上虞区 | 上虞区工业污水处理异地扩建工程 | 上虞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异地扩建项目 | 2020-2025 | 63000 | 水环境治理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5 | 上虞区 | 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项目 | 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 | 2020-2025 | 29400 | 水环境治理 | 上虞区综合执法局 |
26 | 上虞区 | 上虞区梁湖街道四十里河(古运河)整治工程 | 新建生态护岸,新建木桩护岸,河道清淤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建设 | 2023-2025 | 5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7 | 上虞区 | 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整治工程 | 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生态整治 | 2020-2025 | 35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8 | 上虞区 | 上虞区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 5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 2021-2025 | 100 | 水环境治理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9 | 诸暨市 | 诸暨市城区道路雨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 | 涉及暨阳路、永昌北路、环城东路等道路共5条新建污水主管网,路面白改黑、管线入地等新增共3000平方米 | 2020-2021 | 10000 | 水环境治理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0 | 诸暨市 | 诸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 | 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 | 2021-2025 | 166000 | 水环境治理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1 | 诸暨市 | 诸暨市山下湖水系贯通工程 | 缓解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解决生产生活供水难题,改善水生态环境 | 2020-2023 | 12000 | 水资源保障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2 | 诸暨市 |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完善工程 | 实施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 2021-2025 | 1750 | 水环境治理 | 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33 | 诸暨市 | 诸暨市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 | 搬迁人口安置,白马镇围堤提升,增加围堤内排涝设施等 | 2023-2025 | 80000 | 水资源保障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4 | 诸暨市 | 诸暨市五泄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整治河道17.76公里 | 2018-2023 | 1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5 | 诸暨市 | 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 | 对现状存在问题的堤防进行改造为主,治理措施有标准堤建设、配套道路建设及生态改造提升 | 2021-2025 | 250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6 | 诸暨市 | 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升改造 | 诸暨市宏宇污水处理厂、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厂、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厂、诸暨市店口污水处理厂、诸暨市山下湖镇污水处理厂、诸暨市璜山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 | 2021-2025 | 20000 | 水环境治理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7 | 诸暨市 | 诸暨市污水治理工程 | 新建城南、城西延伸及暨南街道、大唐街道等周边地区的污水管网及泵站 | 2021-2025 | 10000 | 水环境治理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8 | 诸暨市 | 诸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 | 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 | 2021-2025 | 16000 | 水环境治理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39 | 诸暨市 | 诸暨市水资源联合调度工程 | 建设水资源联合调度工程,提升城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 2021-2025 | 3000 | 水资源保障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40 | 诸暨市 | 海东污水处理厂10万吨尾水再生项目 | 海东污水处理厂10万吨尾水再生回用项目 | 2021-2025 | / | 水资源保障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41 | 嵊州市 |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新建1.4万m³/d甘霖镇污水厂一座,占地面积33.8亩。采用传统的一级处理、A2O生物二级处理、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深度处理 | 2021-2024 | 8000 | 水环境治理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42 | 嵊州市 | 新建长乐镇污水处理厂 | 新建0.8万吨/日长乐镇污水厂一座,占地面积20亩。采用传统的一级处理、A2O生物二级处理、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深度处理 | 2021-2024 | 6000 | 水环境治理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43 | 嵊州市 | 新建崇仁镇污水处理厂 | 新建0.8万吨/日崇仁镇污水厂一座,占地面积21亩。采用传统的一级处理、A2O生物二级处理、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深度处理 | 2021-2024 | 6000 | 水环境治理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44 | 嵊州市 | 嵊新污水厂10万吨尾水再生回用项目 | 10万吨尾水再生回用 | 2021-2025 | / | 水资源保障 | 嵊新污水处理厂 |
45 | 嵊州市 | 2021年嵊州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东南路、长春路、南马路、环城北路、中医院路、新北街、艺术村道路及环城北路(迎恩府段)、相公殿北路(剡城路以北)等雨污分流改造;新宅里、艇湖别墅区、剧院路南侧小区、绿都花苑、锦和家园、文昌苑、阳光公寓等雨污分流改造涉及小区(住宅区) | 2021-2022 | 41900 | 水环境治理 | 嵊州市人民政府、新昌县人民政府 |
46 | 嵊州市 | 嵊新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水协同处理工程 | 嵊新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水协同处理 | 2021-2023 | 50200 | 水资源保障 | 嵊州市人民政府、新昌县人民政府 |
47 | 嵊州市 | 曹娥江(艇湖电厂-城市公园段)水环境提升工程 | 环境提升治理河长约6公里、景观和绿道建设 | 2022-2023 | 4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48 | 嵊州市 | 嵊州市崇仁江综合治理工程 | 清淤疏浚1.65km;生态堰坝4座,清淤疏浚 | 2018-2022 | 4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49 | 嵊州市 | 长乐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支流堤防新建1.44公里,加高加固2.34公里,新建生态护岸1.91公里 | 2020-2025 | 15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50 | 嵊州市 | 嵊州市黄泽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黄泽江干流堤防加高加固1公里;生态堰坝修复加固1座;慢行系统24.9公里;植物措施10处。堰坝取水工程修复加固2座 | 2021-2025 | 6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51 | 嵊州市 | 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 5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 2021-2025 | 100 | 水环境治理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52 | 新昌县 | 长诏水库饮用水系统提升工程-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一级保护区村庄、重点村搬迁和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 2020-2021 | 40000 | 水资源保障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53 | 新昌县 | 长诏水库饮用水系统提升工程—引水复线工程 | 新建长诏水库至棣山引水复线12公里 | 2020-2022 | 14000 | 水资源保障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54 | 新昌县 | 钦寸水库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封禁治理)面积39.53km2,建设库尾湿地4处,水库管理区生态修复6.20hm2,山体边坡水土保持生态修复8789m2 | 2020-2021 | 5009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55 | 新昌县 | 新昌县新昌江干流(长诏村~王泗洲村段)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河道长度约8.1km,新建生态护岸2.56km,沿河堰坝进行生态化改造 | 2023-2025 | 140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56 | 新昌县 | 澄潭江干流(蔡家~社谷大桥)综合治理 | 治理河道长约7.8km,新建20年一遇堤防5.17km,10年一遇堤防5.04km,新建护岸2.72km;改建堰坝2座及文化节点打造 | 2021-2025 | 22500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57 | 新昌县 | 大明市污水经黄泽接万年亭泵站污水总管工程 | 新建一条从大明市经黄泽接嵊州市万年亭泵站的污水压力总管,全长15.5公里 | 2020-2021 | 10700 | 水环境治理 | 新昌县人民政府 |
序号 | 区县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起止时间 | 投资 (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 绍兴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柯桥区海塘安澜工程+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 | 绍兴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提标加固海塘0.755公里,300年一遇,曹娥江大闸堵坝、导流堤提标加固;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提标加固海塘2.18公里,300年一遇;柯桥区海塘安澜工程,提标加固海塘5.85公里,300年一遇;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提标加固海塘10.32千米,新建海塘3.2千米,提标至300年一遇 | 2019-2025 | 481700 | 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安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 柯桥区 | 杭州湾柯桥段美丽海湾生态建设项目 | 美丽海湾建设 | 2021-2025 | / | 柯桥区人民政府 |
3 | 上虞区 | 杭州湾上虞段美丽海湾生态建设项目 | 美丽海湾建设 | 2021-2025 | / | 上虞区人民政府 |
4 | 越城区 | 杭州湾越城段美丽海湾生态建设项目 | 美丽海湾建设 | 2021-2025 | / | 越城区人民政府 |
5 | 上虞区 | 天健水务集团(杭州)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智能制造(机器人)项目 | 现代化水厂供应链(应急)管理服务基地项目,拟建设占地70亩的零排放、无污染、高效智能的水处理设备智能制造与水处理物资供应链应急基地,项目包括土地购买、厂房建设、生产流水线建设等内容,分二至三年实施。 | 2021-2025 | 96000 | 绍兴上虞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汇水范围 | 水体类型 | 水体 | 区县市 | 涉及乡镇 |
1 | 曹娥江大闸闸前 | 河流 | 曹娥江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 柯桥区:钱清街道,华舍街道,安昌街道,齐贤街道,马鞍街道。上虞区:沥海街道,崧厦街道,盖北镇,道墟街道,东关街道,曹娥街道,长塘镇。越城区:斗门街道(13) |
2 | 王家泾 | 河流 | 浙东运河 | 柯桥区、越城区 | 柯桥区:湖塘街道,漓渚镇,兰亭街道,柯桥街道,柯岩街道,福全街道。越城区:东浦街道,北海街道,东湖街道,府山街道,塔山街道,迪荡街道,灵芝街道,城南街道,鉴湖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皋埠街道,富盛镇、稽山街道。(21) |
3 | 湄池 | 河流 | 浦阳江 | 诸暨市 | 诸暨市:姚江镇,山下湖镇,枫桥镇,赵家镇,东和乡,浣东街道,陶朱街道,暨阳街道,大唐街道,五泄镇,同山镇,牌头镇,安华镇,暨南街道(原王家井镇)。(14) |
4 | 街亭 | 河流 | 开化江 | 诸暨市 | 诸暨市:暨南街道(原街亭镇), 浬浦镇,璜山镇,东白湖镇,陈宅镇,岭北镇。(6) |
5 | 葛山头 | 河流 | 平水江 | 柯桥区 | 柯桥区:平水镇。(1) |
6 | 汤曹汇合口 | 河流 | 曹娥江 | 柯桥区、嵊州市、上虞区 | 柯桥区:稽东镇,王坛镇。上虞区:汤浦镇,上浦镇,章镇镇,丁宅乡,下管镇,陈溪乡,岭南乡。嵊州市:三界镇,下王镇,仙岩镇,谷来镇(原竹溪乡)。(13) |
7 | 环城公路桥 | 河流 | 长乐江 | 嵊州市 | 嵊州市:贵门乡,长乐镇,谷来镇(原王院乡),崇仁镇,石璜镇,甘霖镇,鹿山街道。(7) |
8 | 屠家埠 | 河流 | 曹娥江 | 嵊州市,新昌县 | 嵊州市:浦口街道,剡湖街道,三江街道。新昌县:七星街道,城南乡,南明街道,东茗乡(7) |
9 | 全化大桥 | 河流 | 黄泽江 | 嵊州市,新昌县 | 嵊州市:黄泽镇,金庭镇。新昌县:沙溪镇、羽林街道。(4) |
10 | 长诏水库出口 | 河流 | 新昌江 | 新昌县 | 新昌县:沃洲镇,小将镇。(2) |
11 | 新市 | 河流 | 澄潭江 | 嵊州市,新昌县 | 嵊州市:贵门乡(原里南乡)。新昌县:澄潭街道,镜岭镇,儒岙镇,回山镇。(5) |
12 | 渔山 | 河流 | 马剑溪 | 诸暨市 | 诸暨市:马剑镇(1) |
13 | 七堡 | 河流 | 夏履江 | 柯桥区 | 柯桥区:夏履镇,杨汛桥街道。(2) |
14 | 菁江渡(浦口闸) | 河流 | 四十里河 | 上虞区 | 上虞区:谢塘镇,小越街道,百官街道,驿亭镇,梁湖街道,丰惠镇,永和镇。(7) |
15 | 浦阳江出口 | 河流 | 浦阳江 | 诸暨市 | 诸暨市:应店街镇,次坞镇,店口镇。(3) |
序号 | 省份 | 地市 | 区县 | 所属流域 | 所在水体 | 断面名称 | 2020年水质现状 | 2025年水质目标 | 预计达标 年限 |
1 | 浙江省 | 绍兴市 | 越城区 | 东南诸河 | 平水江 | 葛山头 | Ⅱ | Ⅱ | 2022年 |
2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东南诸河 | 浙东运河 | 王家泾 | Ⅲ | Ⅲ | 2021年 |
3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东南诸河 | 曹娥江 | 曹娥江大闸闸前 | Ⅱ | Ⅲ | 2021年 |
4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东南诸河 | 曹娥江 | 汤曹汇合口 | Ⅱ | Ⅱ | 2025年 |
5 | 浙江省 | 绍兴市 | 诸暨市 | 东南诸河 | 浦阳江 | 湄池 | Ⅲ | Ⅲ | 2021年 |
6 | 浙江省 | 绍兴市 | 诸暨市 | 东南诸河 | 开化江 | 街亭 | Ⅱ | Ⅱ | 2025年 |
7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东南诸河 | 曹娥江 | 屠家埠 | Ⅱ | Ⅱ | 2025年 |
8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东南诸河 | 长乐江 | 环城公路桥 | Ⅱ | Ⅲ | 2021年 |
9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东南诸河 | 黄泽江 | 全化大桥 | Ⅲ | Ⅲ | 2021年 |
10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东南诸河 | 澄潭江 | 新市 | Ⅱ | Ⅱ | 2023年 |
11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东南诸河 | 新昌江 | 长诏水库出口 | Ⅱ | Ⅱ | 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