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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21-2212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12-03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字号:

关于绍兴市市级督导涉林垦造耕地问题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3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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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市市级督导涉林垦造耕地问题项目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目标

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撤销或核减,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耕地后期管护利用措施,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改措施

1.对2015年1月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抓好选址不当问题整改。二是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或耕地后期管护利用措施。

3.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垦造耕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严格闭环监管体系。完善抽查复核制度,严把项目验收抽查复核关。强化林业执法监管,及时发现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专班开展清查。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全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人专项落实清查整改工作。

2.建立机制推进整改。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分类研究处置,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处室联合指导机制,每个月对所涉县(市)的整改工作开展实地指导。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涉林垦造耕地问题项目整改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销号制度、强调台账管理。同时建立月报表机制,一月一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针对项目整改中存在问题,及时指导推进。全市涉林垦造问题16个项目、问题面积101.25亩,已完成整改,其中已撤销项目1个5.38亩;完成核减指标并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恢复森林植被88.95亩;举证开发前实际坡度未超过25度并完成恢复耕地现状6.92亩。

3.完善制度长效管理。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规范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提高耕地质量,避免今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市及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通过文件要求,再次明确项目实施责任, 规范项目立项,严格项目实施、验收程序,以及项目后期管护。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7天。

    联系人:吉小波       联系电话:0575-85156779

    联系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附件:绍兴市市级督导涉林垦造耕地问题项目整改清单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3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