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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1-2182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2-01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1〕16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度交通在建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1 09:3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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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度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绍市交发〔2020〕66号),我局于2020年11月~12月份会同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市交通在建工程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18个项目,18个建设单位、21个施工标段和18个监理标段。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机构组建及运作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进展及质量、安全、合同管理情况、文明施工情况、“无欠薪”行动、保证金清理工作落实情况和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情况等。

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建设单位建设程序管理基本规范,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基本符合计划要求,关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注重民工权益保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做好项目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基本规范,总体处于可控状态。

(一)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多数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省厅相关要求,设置了专业的工程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项目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但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施工许可未及时办理的情况,如杭州中环柯桥段高架桥改建工程、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备案手续滞后,如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

(二)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得到了大多数参建方的认同,多数建设单位能正确把握好质量、安全与进度之间的关系,有力推进工程项目有序开展,如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新昌县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等。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标化、质量意识较为淡薄,如104国道新昌城南路口平改立工程第1标段现浇箱梁预应力波纹管连接采用胶带连接,横向预应力钢绞线未及时封锚;石壁至东阳公路(石壁至西周段)改建工程隧道超欠挖较明显,锚杆打设角度未与岩面垂直;新昌县葫马线莒溪至后岱山段提升改造工程个别位置挡墙厚度与设计不符;诸暨官庄至弦腔公路建设工程水稳基层顶面横向裂缝较严重;绍兴港嵊州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水稳基层原材料质量欠佳,存在超粒径、部分材料强度不足等情况。

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点,如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1标段个别挂篮后锚钢筋不垂直,双螺母没有拧紧,桥面临边防护底部未固定;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新昌段)个别隧道有拱脚脱空现象;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塔吊已安装完成,未及时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外脚手架部分立杆脱空,未设置扫地杆。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还不够到位,施工、监理单位的诚信履约意识还有待加强,主要有以下问题:

建设单位未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考核,如绍兴港嵊州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单位部分主要管理人员未诚信公开,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嵊州段);项目个别合同履约人员在其他在建项目有任职情况,如104国道新昌城南路口平改立工程第1标段;合同履约人员变更较多,个别人员在诚信信息系统未查询到,如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

(四)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各在建工程基本能够按要求开展“无欠薪”行动和落实“六项制度”,基本做到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但仍有部分项目部存在人员进出场动态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或未完全签订,记工考勤卡制度落实不到位,民工工资迟发、漏发、代领、代发现象仍然存在,工资发放表未及时按要求公示等问题。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JD07标段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五)工程计量支付及变更情况

大多数工程对合同造价管理很重视,能够建立起完整的变更及计量支付台帐,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但个别工程计量支付台账欠完善,如绍兴港嵊州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计量支付台帐支付金额与累计支付金额均无;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桩基钢筋计量直接按数量表计量;工程变更管理程序不到位,如104国道新昌城南路口平改立工程个别变更事项未经设计单位签认。

(六)其他情况

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保证金清理工作;部分项目信用评价动态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进行信用评价公示;部分项目落实环保措施不力,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八个100%”要求;部分项目部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约。特别是要加强对招投标、人员准入和质量安全的监管,打击串标、围标、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守住行业质量安全底线。

(二)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EPC、全过程咨询等项目管理模式,同时要强化新模式的招投标、合同管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出现重大合同风险。加强参建单位进场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核查人员社保和诚信公开情况,加强人员变更管理,杜绝变更后人员资格条件降低或以虚假理由实施人员变更,加强人员考勤管理,确保进场人员按要求到位,加强人员履职管理,避免人岗不符、履职错位,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人员应及时督促更换。

(三)进一步加强从业单位履约管理

督促从业单位诚信履约,对失信问题抓紧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从业单位的合同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确保人员、设备按合同约定及时到位,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制度的作用,加强信用动态管理,合理评价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确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经评议,本次受检工程综合名次如下:

1.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

2.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

3.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新昌段)

4.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

5.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群贤路东延)公路工程三期

6.诸暨市高湖大桥建设工程

7.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

8.杭州中环柯桥段高架桥改建工程

9.绍诸高速诸暨浣东互通改扩建工程

10.石壁至东阳改建公路(石壁至西周段)改建工程

11.新昌县葫马线莒溪至后岱山段提升改造工程

12.诸暨官庄至弦腔公路建设工程

13.上虞区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二期及配套工程

14.嵊州市东兰线提升改造(故江村-兰溪村)

15.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嵊州段)

16.104国道新昌城南路口平改立工程

17.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

18.绍兴港嵊州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