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1-216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1-04-1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高〔2021〕25号 |
各在绍高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100年的辉煌征程中,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取得了瞩目的历史成就,为中华民族复兴作出了伟大历史贡献。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深情缅怀中华民族奋斗崛起的峥嵘岁月。绍兴市教育局和绍兴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推出以“献礼建党百年 书写青春华章”为主题的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绍兴市教育局和绍兴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绍兴文理学院和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书法)承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等高校协办。
邀请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为学术指导单位,绍兴市文化馆为支持单位。
根据《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规程》,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审专家组。竞赛办公室设在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陈文龙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联系人:陈文龙,联系电话:15958507094。
二、竞赛主题
“献礼建党百年 书写青春华章”
三、竞赛安排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在绍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2.作品评奖
竞赛组委会将成立作品评选专家组,以作品内容是否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及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为标准,评出各类奖项。
竞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作品分别评奖,业余组限非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竞赛专业组、非专业组奖项分别设定:专业类作品限定奖项为一等项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入展作品若干件;非专业组设定参赛作品数量的8%为一等奖、15%为二等奖、25%为三等奖。非专业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获得一等奖学生学校指导老师为优秀指导老师)。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专业组获奖学生可申请加入绍兴市书法家协会。
3.竞赛作品数量
专业类作品由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具体组织,要求参赛作品不少于100件;非专业类作品按每校有效作品不少于10件征集。一名学生只能投一件作品,不重复投稿。
4.截稿时间
本次大赛征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
5.竞赛安排
2021年4月初下发竞赛通知,各高校做好赛事宣传;4月份各高校组织学生参赛;5月中旬会同专家组评审;6月中旬(7月1日之前)作品展出。
四、作品征稿要求
作品创作内容围绕“建党百年”主题,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用典”和“经典名句”两部分(见附件3)。投稿者在创作时须从附件中选择文本内容进行创作,并在落款中写明出处。应征作品须毛笔书写,作品形式完整,有落款盖章。形式规定“四尺对开”横幅(133*33cm)或斗方(66*66cm)。篆刻不在此次比赛范围内。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投稿可通过信函邮寄,也可直接送达。
送达或邮寄地址:绍兴市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陈文龙(邮政编码:312000,信封上请注明“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字样)联系电话:15958507094。
2.请在每件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就读学校及年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等。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主办方对应征来稿的作品拥有展览、宣传等处置权。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4.本次比赛不向参赛者及组织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成果展示
组委会根据征稿作品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情况,再决定是否开展省内大学生书法作品邀请展和印刷作品集。
附件:1.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组委会名单
2.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规程
3.绍兴市第九届大学生书法竞赛创作内容
绍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