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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1-04-2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字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来绍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对象用水量填报抽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8 08:5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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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4月27日,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李轶玺一行来绍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对象用水量填报抽查工作,副局长王建勇陪同检查。

检查组随机选取了我市越城区、上虞区用水统计调查对象库中的灌区、公共供水企业、自备水源工业企业、自备水源服务业共计27家单位,采取资料复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就《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政策及统计内容进行宣贯,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对象原始记录台账设置情况、用水监测计量情况、用水量填报质量情况等,了解统计调查对象用水统计存在的难点和困难。

李轶玺对我市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用水统计调查对象用水量数据填报的准确性是区域用水总量统计数据合理性的关键,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准确。同时,要加强与取水户的沟通联络,为有难度的企业提供服务帮助,确保用水统计调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王建勇表示,感谢省水利厅检查组对我市的指导服务,我市将认真落实本次检查工作精神,结合现状用水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加大对取水户填报工作的培训指导,严格数据审核把关,加强计量监控运行维护,进一步提高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质量,争取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悉,2020年4月,水利部印发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我市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一是摸清统计调查对象。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库建设工作,梳理全市取用水单位信息,我市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共计469个,其中灌区名录39个、公共供水户13个、自备水源工业企业393个、自备水源服务业24个。二是规范统计数据填报。按照“数出有源、有据可查、覆盖全面”的原则,规范原始记录台账,要求取水单位以取水计量数据为依据进行报表填报,做到有据可查。三是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的统计数据准确性进行认真复核,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

来源:局水政水资源处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