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1-216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1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 |
各区、县(市)教体局:
为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通过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在全市中小学校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全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绍兴市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现就工程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
分层次遴选46个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其中一类5所、二类13所、三类28所。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典型范例培育,着力在校园书香环境建设、阅读课程资源建设、学生阅读素养提升、特色阅读推广活动、图书馆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经费安排
省级财政提供专项补助,其中一类受益学校每校补助6万元,二类受益学校每校补助4万元,三类受益学校每校补助2万元,补助方式:为受益学校奖补相应金额的纸质图书。各区、县(市)结合实际配套补助设施设备。
四、组织实施
1.申报遴选和培育。各区、县(市)根据申报要求(附件1)和分配的名额(附件2),组织区域内学校开展申报工作。学校遴选要求实行竞争性,由区、县(市)统一组织评审和把关,要求30%的名额向农村学校倾斜,兼顾小学和初中。评审结果报绍兴市教育技术中心,市审核后,等额报省(如有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与绩效评价差距过大,市将作调整)。受益学校培育工作由市、县统筹负责。
2.图书采购和配送。图书采购工作在省各类受益学校名单公布后统一组织,另行通知。图书配送到校后,各区、县(市)教育技术中心和受益学校负责做好图书验收工作,及时上架流通。
3.绩效评价和考核。2021年10月底前,各区、县(市)要根据绩效要求(附件3),组织开展对一、二、三类学校的绩效考核和评价。一类受益学校绩效评价得分不低于95分,二类受益学校不低于90分,三类受益学校不低于85分。11月份绍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类受益学校开展随机抽查。考核未达标的受益学校须进行整改。区域整体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经费分配依据之一。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益学校要充分认识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小组,落实工作经费,明确项目负责人,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教育技术管理部门应承担本区域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并指导学校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受益学校应按照要求完成图书的选书、验收、上架、管理、应用等工作,对照绩效要求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达成绩效目标。
3.加强管理,促进应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图书的管理和应用工作,通过完善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经验交流和考核评估等形式促进图书的使用。各受益学校要按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入账和档案管理,并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切实推进书香校园内涵建设,让书香溢满校园。
4.检查评估,推广经验。为保证亮色工程的实施质量和进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市)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对于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织实施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并依托媒体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工程实施经验和建设的典型案例。
六、其他
请区、县(市)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受益学校汇总表(附件4)和各类受益学校书香校园工作报告(书香校园建设、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成果等)和绩效得分电子版钉钉报送至绍兴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顾利萍;联系电话:85115233。
附件:1.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受益学校申报要求.docx
2.附件2: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受益学校数量分配表.docx
3.附件3:浙江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受益学校绩效要求.doc
4.附件4:绍兴市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受益学校汇总表.docx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