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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17-2042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成文日期: | 2017-07-28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治理 | 发文字号: |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绍兴市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同时对绍兴市环保工作而言,是指导打造绿色绍兴、美丽绍兴的极为特殊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进一步提升环境承载力和竞争力,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业污染整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整治、管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全面打响治水、治气、治土和保障辐射安全“四大战役”,努力实现生态保护水平、污染防治效果和环境管理能力“三大提升”,确保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性好转是“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政策重视、经济机遇和新《环保法》的实施,亦给环保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工作机遇。
为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和治理力度,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级各类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1.1 “十二五”环保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精神,绍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进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6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完成了6大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通过整治提升,基本淘汰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基本完成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优化,基本解决了现存的环境污染隐患和总量控制问题,基本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深入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和“小熔炼、小电镀”等四小行业污染小微企业整治,加强地毯式排查,按“四个一批”分类处理,对整治无望的企业进行坚决关停,完成了675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8235家“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其中直接关停“低小散”企业2270家。诸暨市完成建材特色行业整治企业340家,电镀园区通过验收。
2、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期间,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和政策减排等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指标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2.6%、17.9%、15.8%、14.5%。根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各指标累计完成减排比例分别为19.99%、26.26%、22.33%和22.23%,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59%、147%、141%和153%,各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3、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控制
全面开展“五水共治” 、“五气合治”等水气防治工作,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略有改善,但幅度不大,SO2、NO2年均值连续五年均达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均值近五年仍为超标,其污染指数呈下降趋势。水环境质量呈好转趋势,Ⅰ-Ⅲ类断面比例逐年增加,2015年劣Ⅴ类水质断面明显减少,仅绍虞平原河网的迎恩门1个断面为劣Ⅴ类。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优秀和良好等级,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十二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见1.2节。
4、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汤浦水库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机制改革2项重点突破改革事项已按要求完成任务。绍兴市是全国排污许可证 “一证式”管理改革的试点城市,目前绍兴市提出的《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得到省环保厅批复,下一步将作为全国模板予以推广实施。组织起草了《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分别于2015年11月13日和10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下发。
此外,按期完成8项机制的建立完善,包括推进环境损害评估试点、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制定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激励约束机制、深化治水治气治泥及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及外资参与社会事业环境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防失职渎职和职务犯罪的预防管理机制等。积极开展“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五气合治”及污染场地治理机制建设。其中“四边三化”方面,在全市上下建立了立体工作网络和分级督查、质量保障、整治认定、信息通报和长效管理等五项机制。截至2015年底,486个省定点位、2225个自查点位已全部提前完成整治,整治进展位居全省前列。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前,新昌县、诸暨市、嵊州市和上虞区已创建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2016年3月新昌县被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诸暨市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创建,上虞区推进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创建,目前,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已达63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09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5.3%和95.6%。大力推进市级生态村创建,目前共创建市级生态村1264个,占全市村庄数的57.8%。
5、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得以加强
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污染治理。根据省里有关要求,2014年1月,绍兴市对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禁、限养区进行了重新调整优化。2015年,加快推进禁限养区畜禽养殖关停整治力度,全市共整治生猪养殖场2820多个,其中关停2440多家,总计削减生猪存栏36万头,占2014年底存栏数的40%。其中越城区已全面关停生猪养殖场,柯桥区仅保留10家规模生猪养殖场,嵊州市对200头以下的1870家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关停。对保留的381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标准化提升改造,通过集中纳管、建沼气池、推广农牧结合发展循环农业等方式,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新增生态消纳地33.7万亩、沼液利用量26.6万吨。关停水禽养殖场515个,削减存栏71万羽。扩大水面禁限养区范围,将主城区及开发区重点水域全部列为禁养区,对原先的箔桩网箱等养殖设施全面进行清理,制定生态养殖规范标准,大力推广“洁水养鱼”,全市完成水面整治4.5万亩,其中拆除河蚌4200亩、网箱900余亩,越城区水域基本实现水面清养全覆盖。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71.4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74.3万亩,实现化肥减量3586吨、农药减量416.4吨,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4-2015年,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48.1亿元,完成治理1384个村,新增受益农户48.49万户,建制村覆盖率累计达81%。柯桥区将城镇附近和城镇排污主管沿线的200个村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排污管网,实行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55.8%。
6、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及处理能力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了柯桥区江滨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诸暨海东污水厂和诸暨市枫桥、店口、山下湖、牌头镇、次坞镇、璜山镇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嵊州市三界镇、甘霖镇 、长乐镇,新昌县儒岙镇,柯桥区平水镇、王坛镇(合建)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二期7.5万吨/日处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十二五”期末,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68.5万吨/日;完成嵊新首创污水厂、诸暨菲达宏宇污水厂、海东污水厂提标改造,绍兴污水厂和上虞污水厂分质提标改造工程均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2015年底,诸暨山下湖镇、牌头镇、枫桥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均已试运行,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柯桥、嵊州、新昌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均按一级A标准进行建设。“十二五”以来,新(扩)建龙德环保等5家污泥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能力已提升至6050吨/日,比“十一五”增加124%;新建1座3万吨/年的危废集填埋场。
7、环保监管能力得以提升
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刚性。进一步加强环保、公安、工商、税务、建管等部门间的紧密合作,积极探索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执法大队,市本级、6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均已建立公安驻环保工作机构,驻环保机构民警、协警共23人。
细致排查化解环境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具体举措、保障经费和治理时限,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对全市范围内的市级和县级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督查督办,环境隐患得到化解和控制。深化完善环境信访例会分析制度和办理督查制度,将环境信访处理与环境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信访调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环境信访和投诉处置力度。完善“非工作时间环境投诉处置管理办法”,对环境信访实行全天候受理和现场处置,认真执行全市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制式”管理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重点环境问题及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置。
积极探索环境监管模式。以“网格化为基础、精细化为手段、项目化为载体、协作化为动力、科技化为保障”为主要内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初步建立四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村推镇聘、部门指导、公众参与、企业自律”具有绍兴地方特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实施不间断、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监管,有效预防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存在,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目前,嵊州市已全面开展基层环保所建设,其他县(市、区)开展基层环保所建设试点。绍兴市还修订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提升环境监管科技水平。探索创新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作为实现污染物排放流量和总量控制的新手段,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完善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平台和短信预警、关阀限产、依法停产等管理机制,强势倒逼企业从内部深挖潜力,转变生产方式,提升自身管理,注重转型升级。已建成全国首套污染企业“治污设施中控系统监管平台”和497套刷卡排污终端,已经覆盖所有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和大部分市控污染源,在全国最早实现系统化实战应用。
固体废物实现动态监管。固体废物动态监管系统依托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刷卡系统和信息化监控平台三方面实现对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整个系统分为网上监管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两大部分。目前越城区行政区域内共计82家企业实现联网监控,48家污泥产生单位实现污泥刷卡转运,800余家企业使用固体废物动态监管系统进行固废管理。2015年底,绍兴市固体废物动态监控视频与省平台完成互联对接,实现省平台对全市所有视频的容灾备份。
1.2 环境质量状况及趋势分析
1、环境空气
“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SO2、NO2年均值近五年均达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均值近五年均超标,超标倍数范围1.15~1.45。从2010~2015年趋势来看,SO2、PM10指标年均值呈下降趋势, NO2指标年均值变化不大。详见表1-1及图1-1、图1-2。
表1-1 绍兴市环境空气指标年均值及评价(单位:mg/m3)
项目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二级 标准 | |
SO2 | 浓度值 | 0.041 | 0.044 | 0.040 | 0.038 | 0.029 | 0.021 | 0.060 |
污染指数 | 0.68 | 0.73 | 0.67 | 0.63 | 0.48 | 0.35 | - | |
NO2 | 浓度值 | 0.039 | 0.040 | 0.040 | 0.043 | 0.040 | 0.037 | 0.070 |
污染指数 | 0.56 | 0.57 | 0.57 | 0.61 | 0.57 | 0.53 | - | |
PM10 | 浓度值 | 0.086 | 0.094 | 0.087 | 0.098 | 0.093 | 0.079 | 0.040 |
污染指数 | 2.15 | 2.35 | 2.18 | 2.45 | 2.32 | 1.98 | - |
图1-1 “十二五”绍兴市环境空气指标年均值变化趋势图
图1-2 “十二五”绍兴市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趋势图
2、水环境
(1)地表水总体水质
十二五”期间,地表水总体水质均为中度污染,逐年呈现好转趋势。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中,各类水占比情况见表1-2及图1-3,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占比情况见表1-3及图1-4。
表1-2 绍兴市2011~2015年地表水类别比例
分类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Ⅰ-Ⅲ类 | 37.2% | 34.3% | 38.6% | 38.6% | 58.6% |
Ⅳ类 | 32.8% | 28.6% | 37.1% | 44.3% | 37.1% |
Ⅴ类 | 8.6% | 17.1% | 7.2% | 10.0% | 2.9% |
劣Ⅴ类 | 21.4% | 20.0% | 17.1% | 7.1% | 1.4% |
表1-3 绍兴市2011~2015年满足功能要求的水质断面比例
分类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 | 42.9% | 34.3% | 42.9% | 44.3% | 60.0% |
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 | 57.1% | 65.7% | 57.1% | 55.7% | 40.0% |
图1-3 十二五”绍兴市地表水类别比例分布图
图1-4 十二五”绍兴市满足功能要求的水质断面比例图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1~2015年,对汤浦水库、陈蔡水库、长诏水库和南山水库等4个县(市、区)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4个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各县(市、区)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中,汤浦水库和陈蔡水库富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长诏水库和南山水库富营养化程度为贫营养~中营养;汤浦水库的108项水质指标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水生生物监测显示近五年藻密度水平呈基本稳定,变化不大;藻类多样性指数每年各季波动较大,但总体趋势基本稳定,呈缓慢下降趋势;从多年趋势看,浮游动物种密度呈迅速下降趋势;从多年趋势看,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呈缓慢上升趋势;汤浦水库水源地微囊藻毒素均未检出。
3、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2011~2015年度绍兴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各类噪声源中以生活声源和交通噪声源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其它噪声。2015年,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5.5~54.9分贝之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等效声级最低的是上虞区,为52.5分贝,最高的是诸暨市为54.9分贝,居中由低到高排列依次是新昌县、越城区、嵊州市和柯桥区,分别为54.2分贝、54.3分贝、54.4分贝和54.6分贝。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适用区中诸暨市昼间噪声年均值超标,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和嵊州市夜间噪声年均值超标;2类标准适用区中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和嵊州市夜间噪声年均值超标;3类标准适用区中越城区和诸暨市夜间噪声年均值超标;4类标准适用区中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超标。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级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均达标。上虞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较好”水平,其余县(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好”水平。
4、生态环境质量
(1)土壤环境质量
2011~2015年,对全市农业现代园区土壤质量进行了监测,其中2015年共30个土壤监测点中有14个点位出现重金属超标,超标率为46.7%,其中轻微、轻度和中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3.3%、20%和3.3%。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汞、铅、铜、镍等4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汞(33.3%)、铅(13.3%)、铜(10%)和镍(10%)。
(2)生态环境状况
2015年绍兴全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79.5,位于全省第9,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绍兴市所辖各县(市、区)的EI值分布在71.7~82.0之间,EI值按降序排列依次为:诸暨市、嵊州市、上虞区、新昌县、柯桥区和越城区。其中诸暨市、嵊州市、上虞区和新昌县的EI值高于绍兴全市的EI值(79.5)。
从生态环境状况分指数来看,全市的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总体上无明显变化,植被覆盖指数变化幅度相对较大(+4.3),为明显变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因子中,生物丰度指数总体变化不大,而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化。
1.3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绍兴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较大
从监测数据上看,2015年绍兴全市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均有明显改善,但总体上达标率仍然偏低。2015年县以上城市区域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仅为79.5%,首要污染物为PM2.5 ,雾霾现象较为严重;2015年,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0.0%,水质超标断面主要集中在人居比较密集的绍虞平原河网和鉴湖水系。从区域环境容量研究结果看,全市的水环境容量和市区的大气环境容量已基本满负荷,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极限,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尤为突出。工业固废安全处置上仍是薄弱环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明显不足,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总体上,绍兴市环境整体承压能力差,容易受到特殊气候、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正处于“污染”与“治理”两者相持阶段,隐藏的累积性污染仍需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尚未到较明显好转的拐点。生态环境质量与老百姓的要求和期望相距甚远,环境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2、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全市工业的素质性矛盾依然突出,粗放型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解决,过多依赖低端产业、低成本劳动力、传统市场及销售方式,过多依赖低小散企业等,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工业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消耗水平仍相对偏高,产业高端化发展不够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如上虞的化工行业、柯桥的印染行业等。
3、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和监管机制仍不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了6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和“低小散微”企业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环境监管中仍缺乏完善的长效治理机制,在落实“五位一体”总体格局和“生态统领”战略决策中存在工作机制碎片化,针对性不强,缺乏整体性、综合性、长效性的有效抓手和创新手段,在环境损害问责制、环保监管机制和司法保护机制、环境信用和绿色产业扶持等机制上仍需健全完善,以确保整治提升成果的长效性,避免落后产能回潮。
“十二五”期间,全市对 “低小散微”行业开展了摸查整治,但大批小印染、小制革、小化工、小熔炼、小电镀、小塑料造粒等小微工业企业在农村形成了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这些传统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且监管难度大,污染防治水平较低,这些企业的排污量和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非常大,其中部分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4、环保基层基础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的不断拓展和变化,环保从单一的技术部门转型为管理、技术、执法为主体的综合性部门,“十二五”期间,全市探索了公安联动执法,初步建立了四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但现有的工作格局、体系框架仍不能适应职责、任务快速扩大的需求,环保执法队伍、监管能力、管理手段存在明显短板,全市环保系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装备水平、队伍素质等方面相对不足,尤其是基层和农村的环保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均滞后于其他综合执法部门,基层环保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1.4“十三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压力和挑战
一是环境质量的敏感期。“十三五”期间,绍兴市经济年均增长目标为7.5%左右,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仍将带来较大的污染增量,但从区域环境容量研究结果看,全市的水环境容量和市区的大气环境容量均已基本满负荷,环境承载能力处于极限,传统行业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的复合型和治理的复杂性日益明显,非常规污染因子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污染减排空间小、压力大,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突出,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持续性改善的任务复杂而艰巨。
二是群众矛盾高发期。随着政府部门的大力宣传和各类媒体的高度聚焦,近年来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快速提升。根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749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4%,其中涉水类1455件,涉气类4500件,仍以大气投诉为主,占总数的60.1%,说明当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已成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方面。鉴于大气环境污染物,尤其是工业臭气成分复杂,扩散范围广、监测难度大,而且难以采样取证,预计“十三五”时期仍将为信访投诉高发期。
2、优势和机遇
尽管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但“十三五”时期也存在三方面机遇。
一是政策机遇。目前从党中央到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而且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摆到了奋斗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质量总体改善战略目标,凸显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环境污染治理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争取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绍兴市委七届十次全体(扩大)会提出“十三五”时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质量提升是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全市以“两美”建设为引领,持续开展“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二是经济机遇。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污染物新增量涨幅也进入了收窄期,有利于减轻环保的压力。同时政府完成GDP增速任务的压力减小,给产业结构优化带来空间。经济增速减缓亦倒逼一些传统产业开展转型升级、特色园区集聚提升,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法律机遇。随着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大幅强化,手段明显增加。环保部门可以针对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措施。同时随着设区市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标准和地方法规,2016年,将开展《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和调研,并制定条例,推进全面执法和统一执法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环境法执行体系。
综合判断绍兴市面临的形势,环境保护工作既处于矛盾的叠加和凸显期,更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顺应公众的新期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以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为根本,以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减排为抓手,努力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2.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引领生态环保工作,积极推进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市域环境竞争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绍兴市“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不断加大水、气、土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切实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环保社会治理,为“美丽浙江”、“美丽绍兴”建设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2.2基本原则
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环境质量不降级、环境功能不退化为底线,建立健全环保工作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强化环境质量和差异化考核奖惩,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全面共享,提高人民环境满意度。
坚持解决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以环境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有效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发展理念,强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物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推进美丽绍兴建设。。
坚持全民共治共享。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坚持机制改革创新。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研究破解制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突出制度供给,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3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1、总体目标
围绕“美丽绍兴”建设,以“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为总体目标,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市域环境承载力和竞争力,坚持以重大问题和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业污染整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整治、管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全面打响治水、治气、治土和保障辐射安全“四大战役”,努力实现生态保护水平、污染防治效果和环境管理能力“三大提升”,确保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性好转。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新格局。
2、主要指标
(一)环境质量
水环境: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达到90.5%,彻底消灭劣Ⅴ类、Ⅴ类水;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省控交接断面达标率保持100%,市级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大气环境:全市县(市、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各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浓度下降23.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灰霾等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有所上升,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土壤环境: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73%。
(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任务;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削减目标。
(三)生态保护
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提升。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创建比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风险管控
全市放射性废物处于安全有效受控状态;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比例(%);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较“十二五”下降5%。
根据上述目标指标,“十三五”期间共设置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3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7项,具体见表2-1。
表2-1 绍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指标
指标性质 |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全市目标 | 2020年各设区市目标 | |||||
越城区 | 柯桥区 | 上虞区 | 诸暨市 | 嵊州市 | 新昌县 |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 质量 | 1 |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Ⅰ-Ⅲ类的比例(%) | 58.6 | 85 | 75 | 80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市控以上劣V类断面(%) | 1.4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 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 53 | 40 | 42 | 42 | 42 | 41 | 37 | 36 | ||
4 | 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 79.5 | 85 | 78 | 78 | 80 | 80 | 88 | 90 | ||
污染 减排 | 5 | 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 - | 完成下达任务 | 完成下达任务 | ||||||
重金属减排 | 6 | 国家“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 - | 完成下达任务 | 完成下达任务 | ||||||
预期性指标 | 环境 质量 | 7 |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67.7 | 85 | 89 | 66.7 | 66.7 | 100 | 100 | 100 |
8 | 近岸海域Ⅲ类以上海水比例(%)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9 | 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0 | 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53.3* | 73 | 总体有所提升 | |||||||
生态 保护 | 11 |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 | 66.7 | 8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环境风险防控 | 12 | 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比例(%) | 2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3 | 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下降比率(5%) | 9(十二五期间总数) | 总数下降 5% | - | - | - | - | - | - |
注:1、*2015年土壤达标数值为全市农业现代园区土壤达标率;2、越城区指标含袍江开发区指标;3、上虞区指标含滨海新城指标。
第三章 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绍兴市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体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型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及其它环境要素防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构建完善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1、继续推进行业污染整治,进一步减少产污量
“十三五”期间,将加强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长效监管,巩固整治成效,坚持“九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标准,加强对已验收印染企业的长效监管力度,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2017年底,造纸行业力争完成低污染制浆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制药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推进循环发展,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规范雨水口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2020年柯桥区规划退出区原则上不再保有印染企业,全部进入集聚区或关停,曹娥江、鉴湖重点保护区内影响生态环境的工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凡现污水无法纳管、又无法整改完善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停。到2020年重点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实现纳管改造、雨水外接,保留雨水口的,全部安装雨水口监管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
2、优化产业结构,控制增量
严格按照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强化环境功区划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加快印染产业集聚,逐步调整热电行业布局;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主城区污染企业退出,实施“退二进三”、“优二兴二”,对城区内已建的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企业,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和关停工作。加快印染产业集聚,划定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滨海大道以东至曹娥江,北七路至北十一路)范围为印染产业集聚区,对集聚区实施区域容量研究、总量控制,明确搬迁入园企业产能规模、设备与产品档次的准入门槛,严格要求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建设,鼓励低浴比染色设备、印染自动控制系统应用,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并减少污染物产生排放。
继续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和专家、公众“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落后产能回潮。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指标作为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节能新技术,加快由工业节能向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在内的全社会节能转变。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热利用,逐步实现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可持续化。
3、创新机制,提高减排效力
坚持总量和质量双控,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地区污染减排的动力及目标可达的重要审核标准。继续实行污染减排刚性约束,制定实施污染减排方案,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依法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
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制度创新,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持续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综合措施,探索开展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实施污染源“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开发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平台,整合污染减排、监管监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工作内容,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边界,构建以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总量控制激励、刷卡排污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等创新制度为基础的总量指标配置和管理体系。
3.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1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加强生态保护
全面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水城建设,加快建成古城历史文化漫游带和镜湖现代水城示范区。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2017年前,绍兴市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前,绍兴市基本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到2020年,全市50%的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市、区)。
全面开展生态系统调查摸排,对受损较重、无法实现自我修复的,落实责任开展工程修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害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开展污染土壤全面排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八湖”景观工程,启动汤浦水库、南山水库等水源地生态景观林建设,开展小流域、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森林保护,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强生态系统的休养生息、自我修复能力。强化以“十湖”为重点的湖泊和湿地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湿地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机制。以曹娥江、浦阳江以及绍北平原河网等为重点,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持续改善湖库生态环境。落实自然保护区保护举措,建立外来物种入侵动态监控机制,切实保护特色物种和生物多样性。健全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机制,及时开展矿山回填和生态治理。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
2、加强生态文明机制建设,完善市场助推手段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补偿力度,支持开展不同区域、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促使责任人及时开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3、实施全民节能计划,推进资源集约利用
实施全民节能计划,完善节约用地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开展节材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行动;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控;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节水规划,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完善管网建设,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以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确保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节水达标。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提升农业节水水平,完善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调整优化城市供水价格,提高用水效率;加强重点耗材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探索建立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实施绍兴市循环经济“850”工程,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的清洁更新,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推广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诸暨经济开发区和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等经验,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大力推进绍兴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大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环保装备业,做好上虞、新昌省绿色安全制造等示范区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绍兴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启动建设一批废旧纺织品、汽车轮胎、矿渣、建筑泥浆与垃圾、工程渣土等回收利用平台。大力推广新型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完善种养业布局和农业资源利用循环体系,加快形成绍兴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到2020年,力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市区餐厨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
5、 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全方位推进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示范、低碳科技、绿色消费以及碳汇能力建设等七大工程。大力发展现代节能环保装备、文化旅游等低碳产业,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加强低碳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实施绿色采购和消费政策,积极推进越城区西小路社区省级低碳试点等创建活动等。
落实市县主体功能定位,探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争取城市化水平提高到68%,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四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168”路网体系、杭绍台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全面打造“智慧城市”,形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应用体系。注重产业培育,传承历史文化,维护自然景观,全面打造30个左右的特色小镇,并争取形成一批示范镇。
3.3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1、深入“三河”治理,全面推进河道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黑臭河、劣五类水体整治,统筹推进河道疏浚、沿河拆违等工作;实施消灭黑臭河、劣五类水计划,至2017年,全面消除垃圾河、黑河、臭河。到2020年,全市消灭劣Ⅴ类、Ⅴ类水,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
垃圾河、黑臭河污染治理。全面启动实施“消灭黑臭河、劣五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清三河”成果,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作体系,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质分类处理。坚持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协同推进,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河道疏浚、沿河拆违等工作。
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建立以曹娥江、浦阳江两大流域干支流、绍虞平原河网、鉴湖水系相关行政村为基础单元的水质监测网络。编制曹娥江流域、绍虞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确定流域重点治理区域和重点投入方向,探索推行基于控制单元的差别化流域水环境管理政策。以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示范,加快推进主要污染河段的污染整治。
中小河流(道)环境治理。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平原淤积河道清淤工作,建立河道淤积情况监测,全面建立河道长效清淤机制,妥善有效处置河道淤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严格保护区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集雨区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围绕全市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保护区的点源污染,尤其是污染型工业企业、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制定清拆、整治和总量控制方案,强化固废处置能力;面源污染治理上坚持系统、循环、平衡的生态学原则,与生态修复工程相结合,近期主要针对水质超标的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及时减少面源污染负荷,主要工程包括农村污水分散处理、农村沼气净化池建设工程、农村垃圾处理工程以及保护区实施保洁方案和保洁责任制;对保护区上游乡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上游河段污染物排放;同时配套开展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生态防护带建设工程。为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建议相关部门启动平水江水厂河网取水口水源地、曹娥江水厂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全市实施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成立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联动预警机制。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和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饮用源水源地水质监测,优化布点,建设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边界水体、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站点布设。对饮用水源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广建设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到2020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
做好保护区防护。及时开展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界碑设置,在分界限及主要活动出入口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明确各级保护区地理界线。供水单位在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告示牌。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边界设立物理隔离设施,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实施修建绿化隔离带和安装铁丝网围栏等物理隔离工程建设为近期的工作重点之一。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可实施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带外围的铁丝网隔离工作。全面实施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和短信提示。
3、 加强重点涉水污染防治
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建立完善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地方特征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化工、医药、造纸、珍珠养殖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水治理,坚决整顿关停非法产能,强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及集中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着力解决氮肥、酸洗、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通过阶梯水价、刷卡排污、梯级利用等倒逼方式,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中水回用率。到2020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5%以上,非棉项目达到55%以上,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至2020年,力争省控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
开展行业产业提升,加快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加快落实印染产业提升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方案,以柯桥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印染企业向集聚区集聚提升,鼓励优势印染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强化主要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园区污水管网改造,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全部纳管、雨水外接,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口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律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推动重污染行业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与废水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全面落实印染行业集中预处理。
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十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柯桥区纺织后整理,上虞区伞业、童装,诸暨市袜业、小金属,嵊州市五金建材,新昌县机械加工,越城区纸印花等块状行业整治,切实抓好乡镇工业集聚区、家庭工业集聚点等地,在环保治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工艺设备等方面不达标、不符合法规政策要求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企业,尤其是“三合一”、重污染、高危险企业,开展关停、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
4、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
加快推进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限期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或再生利用要求,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再生利用力度。深入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建设一批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以主干网、二三级支管为重点,建设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配套的城镇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让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发挥效用。到2017年设区城市、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全纳管、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至2020年,集中式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
5、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深入实施《杭州湾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继续实施绍兴杭州湾河口海岸的湿地建设,加强堤塘改造,打造生态护岸,确保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强化沿海工业园区监管,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目前,绍兴市域入海排污口主要为3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分别为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十三五”期间将分别实施提标改造和规范排污口建设。
3.4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继续贯彻落实“气十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力争至规划期末,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加快清洁能源(天然气)配套建设,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十三五”期间,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前,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和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工业余热利用,逐步实现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可持续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县通”天然气,天然气消费总量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6%左右。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集聚区建设和热电行业布局,加快印染产业集聚建设,建成区实施“退二进三”。强化规划环评,引导全市重点产业合理布局,推动柯桥滨海工业园区印染园区等行业领跑示范建设,加快实施“腾笼换鸟”,提高市场竞争力,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工业企业实施关闭或退出以环保倒逼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2、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体系
全面开展有机废气整治。全面开展绍兴市印染、化工、涂装、合成革等13个行业VOCs整治,推广使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在连续性生产的化工企业继续推进LDAR技术改造。2016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编制,2020年前,基本完成13个重点行业的VOCs整治任务,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建设,提高VOCs污染环境执法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治理设施的第三方运营,对VOCs重点污染源企业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VOCs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
深入重点行业烟气治理。2020年前,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2016年起,在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含掺烧污泥、生活垃圾的燃煤热电机组)逐步开展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到2017年底实现超低排放要求。热电厂淘汰全部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机组,高温高压及以上背压机组比重超过50%,全面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至2020年,力争省控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
3、加强尾气粉尘治理,切实加大治气治霾力度
加强机动车船废气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必要时实行机动车辆总量控制和限牌制度。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完成新一轮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全面使用国V以上汽柴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增加清洁能源公共交通比例,鼓励绿色出行,加快推进潮汐车道、智能交通建设,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促进道路畅通,从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2017年,出租车、城市公交节能清洁能源车占比分别达到60%、40%以上。到2020年,力争节能环保型营运客车占比达到20%,货车达到2%,公共汽车达到50%,出租车达到80%。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及公交优先战略。提高车用汽柴油品质,2016年4月1日起,分阶段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推广应用浙Ⅵ标准汽油,力争提前供应国VI标准汽柴油。
加快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推进靠泊船舶岸基供电,到2017年,争取全市规模型综合性公用码头低压岸电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在主要客运码头、内河主要港口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到2017年,标准化船舶占内河运输船舶总吨50%以上。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和港作机械应用,到2017年,内河水域船舶、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比例达到2%。
加大扬尘控制管理。加大项目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在建工地达到“9个100%”规范标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散装水泥、预拌砂浆运输车安装车载收尘器,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控制及排污收费等制度,探索建筑工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市政维修工程的废弃物实行袋装化。强化道路扬尘治理,继续推行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2017年底前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大力推广低尘、湿法清扫保洁作业,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拆迁工地严禁敞开式作业,积极推进湿法作业方式,对暂不利用的拆迁工地采用湿法喷播技术及时复绿抑尘;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大力推广低尘、湿法清扫保洁作业,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加强烟粉尘污染控制。推进烟尘控制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建议至2020年,按三区整合要求,统一划分禁燃区。加强堆场扬尘管理,落实堆场封闭和防风抑尘等措施。到2017年,规模以上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达到80%,内河规模以上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100%,喷淋设施覆盖率100%。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推进餐饮单位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建立健全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全面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新建小区、装修工程禁止沙料堆放,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开展城市干洗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
推进农村废气治理。积极支持农作物秸秆收集体系建设,加快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秸秆发电项目。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8%,基本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环保处置”的回收处置体系。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加快缓控释肥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稳定在315万亩以上,有机肥推广量稳定在8万吨以上。加强矿山和堆场粉尘治理,所有采碎石场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已关闭废弃矿山开展矸石山和危岩治理,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到2017年9月底前,全市90%以上矿山实现达标运行。加强堆场扬尘管理,落实堆场封闭和防风抑尘等措施。
3.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1、 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通过摸底调查、完善危废台帐、信息监控体系及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到2017年底,市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和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以及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制药、印染、化纤、造纸、制革等行业产生污泥的企业全部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年底前,全市市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现联网监控。加快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和规范处置全覆盖;重点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坚持以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步建立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交易中心,在市、区或工业园区内逐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技术交流信息网络系统,力促工厂企业通过交换中心和信息网络进行广泛交流,变废为宝。建立健全绍兴市收购工业废旧物品的网站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现工业废物的最大减量化和资源化。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分发挥水泥厂、建材厂和冶炼厂利用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等废物的资源优势,使有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行业与建材企业成为绍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主体。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工程,拓展其他各种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并在规划期内根据区域平衡原则,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挂牌作为绍兴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示范基地,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无害化水平。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处理处置设施,确保辖区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理处置能力。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应对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建设污泥焚烧处理处置设施,禁止原生污泥直接填埋。推进源头减量,督促处置单位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无害化处理处置成效。至2017年,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水平。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主城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处理机制,到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建制村覆盖率达100%,加快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城镇和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集中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无害化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改造,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突出抓好填埋场渗滤液、焚烧烟气污染治理。禁止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处置和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焚烧处置。至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推进清洁土壤行动
加强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土十条”,实施《绍兴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田土壤污染防治,选择新昌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探索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措施。到2020年,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提高农药利用率。落实《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回收和无害化处置。
构建并完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加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结合环保和农业部门要求设置点位,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基本查清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加快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环办〔2014〕89号)精神,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开展主要农产品基地、重点工矿企业、城市周边农产品种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掌握主要污染场地的分布、范围、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成因,在工业集中区试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位监测。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根据需求同步开展土壤环境专项调查和特定监测。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制度,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质量变化实施动态监控,实施污染企业用地到期或功能调整前的回顾性评估,禁止未经评估的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深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完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控制、修复、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完善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强化治理修复责任制,加大退化、污染、损害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试点,落实工业污染场地治理机制。结合土地开发利用功能对污染场地进行治理修复,以农产品基地和敏感区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为重点,加快建设不同污染类型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到2020年基本扭转农业现代园区土壤污染加重态势,基本消除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3、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污染防治。继续确定以诸暨市、上虞区和柯桥区为重点防治区域,以电镀、皮革及其制品业、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为重点行业,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落后淘汰产能,推进企业园区化发展,集中治理重点防控污染物。全面落实重点和非重点防控区长效监管措施,切实巩固“十二五”污染整治成效。
不断提升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对重金属防控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范企业排污口、物料堆放、废渣场,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进行深度处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严格控制企业“三废”重金属排放。加强燃煤烟气汞的排放控制,提高常规污染物治理设备的协同除汞效果。规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行为,加强安全处置设施建设,防治二次污染。
完善重金属污染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空间布局,基本实现涉重行业“圈区生产”。强化重金属行业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动涉重行业提升工艺水平和产业层次。建立健全重点和非重点防控区长效监管措施,巩固前期整治成效。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大幅削减,基本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
4、提高辐射监管水平
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绍兴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具备开展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及省网的监督性监测能力。积极关注环境健康领域,探索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分析评价,逐步构建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管控体系。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主要加强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和高压输变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完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开放性同位素应用的分级管理。积极推行500kV以上输变电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5、建立健全危化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运的环境风险监管。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情况及环境风险隐患调查。严格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品使用、转移登记制度,重点加强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和实验室的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和应急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环境管理类的危险化学品优先开展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评价,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和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完善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污染风险处置能力。
着力削减和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淘汰技术落后、环境风险高的工艺和产品,鼓励采用无毒或低毒化学原料替代技术。加大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改造,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污染物处理技术研究,强化处理工艺的针对性,提升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处理能力,促进有毒有害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
合理布局高风险产业。重点防控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应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划定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限排区域,一律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项目,逐步搬迁已有企业。在化学品环境风险集中地区结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实施化工类项目限批或更加严格的项目审批。在划定的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环境和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集中的居民生活区、医院、文教区等,已有居住区的,应控制居住人口数量,逐步有计划搬离。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或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应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环境隐患。严格限制重点防控区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规范和推进化工企业园区化发展,提高园区环境准入门槛。对现有危险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对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对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风险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力量限期完成治理。
6、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防治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深入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排放和污染场地的专项调查,对持久性有机物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污染防治协调机制,进一步降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快建设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制定重点排放源定期监测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严格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环境准入,落实污染物削减和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7、 开展光热污染防治研究
开展幕墙建筑等光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将光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广绿色照明工程,推进研制智能化照明管理信息系统。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加强屋顶绿化,发展生态建筑,建设渗水性、含水性地面,改善城市下垫面性质。加强点源余热的综合利用,完善城市热环境管理。
3.6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造安静生活环境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实施长效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限期治理整改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严禁在居民密集区、学校、医院等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或震动危害的企业、车间和其它设备装置,避免出现居住、文教区与噪声源混杂现象。开展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城镇道路系统,改善路面状况,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主干道尽量避开已有的噪声敏感区,主干道两侧50米范围内不再新建噪声敏感建筑,过境车辆绕出城区行驶。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实施重型机动车(货车)进城限制,并逐步向中心城镇、次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
控制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餐饮、娱乐、超市等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水泵房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
3.7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1、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模式,切实改善区域农村环境整体面貌。
深入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推进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全面开展农家乐污染整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到2017年实现规划保留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户收集率80%以上。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优化布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和收运系统。
2、深化农业污染防治
开展农业面源治理,积极推广平衡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应用,深入实施“肥药双控”工程,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增加有机肥、配方肥和新型肥料应用,通过肥效提升和养分替代减少化肥用量,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高效农药替代,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试点,建立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机制。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区划管理。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绍兴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等区域布局划分规定,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成果、加强限养区管理。在禁养区、限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逐步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现有养殖场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限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应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积极采用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加快畜禽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在非禁(限)养区内,在符合当地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减少散养畜禽数量,优化养殖场区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养殖场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范的要求,保持各类污染物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地方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和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治污设施建设、村(镇)收集服务组织建设和密集散养村整治,组织实施生猪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水禽旱养、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沼液利用等项目,科学规划布局种养对接,落实生态消纳地,建立就地消纳、转运有效的运行机制,整体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至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开展敏感区域水产养殖清理。到2017年,全面完成全市外荡水域河蚌网箱围栏养殖清理工作,实现河蚌网箱围栏全面禁养,全面实行“洁水养殖”。
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定期巡查,巡查畜禽养殖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或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状况,对采用达标排放或达标还田的畜禽养殖场,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每年实施一次监督性监测。
3.8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升环保科技支撑
加快环保先进成熟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围绕治水、治气、治土、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等重点环保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环保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加快推进环保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的现实支撑力,重点推进污染物减排技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共性关键技术的转化应用。全面强化地方环保标准的基础性研究,提高环保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环保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研发与成果转化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面加强环保领域科技创新人才与团队建设,引进集聚高层次行业创新人才,积极出台和落实相关配套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壮大环保产业。积极培育环保领域科技型企业,引导环保科技企业以“五水共治”、“治气治霾”为契机,积极参与环保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培育一大批环保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全市环保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带动全市环保产业大发展。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建立有效的财政扶持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新增长点。
加大对环保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环保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环保服务业试点,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全省的环保产业特色发展区域,鼓励集聚区环保产业开展创新改造,将其建设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环保服务集聚区。
3.9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围绕规划目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河道湖泊、饮用水水源、空气质量、机动车尾气、酸雨、噪声等监测,满足政府环境监管需求和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一是健全地表水监测机制,贯通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水质监测,补充完善全市地表水监测点位设置,对全市各个水功能区和每个乡镇、村庄的重要河流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建设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做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覆盖监测,将常规监测、移动监测、动态预警监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注重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毒有机污染物、生物综合毒性和浮游植物的监测,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二是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布局,分期分批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对14个重点区域做到全覆盖,并力争覆盖到全市每个乡镇。对全市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VOCs等特定因子的监测,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土壤监测,结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土壤污染监测点和农业部门土壤地力监测点,采取常规、综合监测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监测点布设,在全市建立98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62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对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分县域查清农业现代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索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开展VOCs和土壤中各种有机物监测。“十三五”期间各监测站需配备相关人员和仪器,全面做好VOCs监测工作。同时,配备土壤中有机物监测所必须的各类采样、土壤研磨和石墨消解等前处理设备以及分析仪器设备,开发土壤中各种有机物监测新项目,为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十三五”期间,将加强污染源污染治理过程监控和区域VOCs与恶臭自动监测试点,使整个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的数据来源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实时性,满足“智慧环保”的信息需求。
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与预警监测能力,建成相对完备的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各区、县监测站需加大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的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仪器和安全防护设备,提高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装备水平。针对本地区的环境特点和污染源现状,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加强应急监测新技术的培训。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培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反应迅速的应急监测队伍,切实提高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各级环境监测站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LIMS)。通过资质认证、持续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监测技术规范、强化培训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全程序质量监督等措施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同时,市环境监测中心协同各市、县环境监测站构建市县一体化环境监测数据中心(LIMS管理系统),对各监测站、各部门所有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将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信息资产,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和污染源管理库,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智慧环保”建设,对市环保局已有的信息系统(包括环保部、省环保厅、市政府下发系统及局内自行建设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完善、整合和建设,实现业务处理的高效化、智能化,从而避免“信息孤岛”现象,满足全市环境保护业务的发展需求。
改革环境监测体制。培育和规范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对市控以上的重点企业一律实施自行监测,加强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的核实和有效性审核,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来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保障企业自行监测的数据用于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
2、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监管法治建设。加快地方环保立法,加快推进《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方面法规规章的制订工作,构建较为完善的绍兴市环保法规规章体系。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队伍,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环保政策法规的监督推动能力明显提升;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建成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如建成移动执法系统、典型案例库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环境应急和信访预警平台等;现场监察、应急处置等现场调查处置技术手段和能力显著提高,具备现场快速监测分析、快速调度应急物质、远程专家会商等能力;建立环境执法与公众、舆论、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建立分工明确、紧密协作的环境监管体系。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重点打击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行为。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形式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一律停产整治1个月以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环保局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省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小印染、小化工、小电镀、小造纸、小皮革、小塑料造粒等小微排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在每年夏收夏种、秋收冬种重点农忙时段,开展秸秆焚烧联合执法巡查。
加强环保司法联动,强化基层治理。健全环保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保司法联动,环保、公检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无缝衔接的联合办案机制。制定加强全市生态环保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区域、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管理。
健全环境信访机制,提高环境信访调处效能。“十三五”期间,全市环境信访将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处,依法、公正、认真调处,重点环境信访件实施领导包案及跟踪督办包办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责,实现信访调处率达100%。
探索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近年,重污染和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不断提高,且大气污染严重区域主要集中在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杭州萧山、宁波余姚等的工业区较多布置在邻近区域,应对这个问题,当下需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如共同开展区域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共同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形成跨区域废物循环和再生利用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各对口部门经常开展业务交流和通报有关信息,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立环保部门联席会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突出问题,提高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联动、协作处置的能力,实现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3、加强“智慧环保”建设
完善“智慧环保”建设,通过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形成环保大数据,能够促进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有利于把原有的各自为政的环境管理手段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实施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建立健全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完善信息感知层建设,加强污染源污染治理全过程监控和区域VOCs与恶臭自动监测试点,使整个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的数据来源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实时性。将通过升级监控指挥中心、采购应用平台软件和中间件,进一步提升基础服务层服务能力。监控指挥中心包括:指挥中心装修、网络建设、大屏幕显示系统、投影系统、音响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及其它设备;应用平台软件和中间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平台、数据中间件等应用软件和工具软件等。创建环境云应用支撑子平台,将环境信息化系统应用于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监管等应用中心,创建智慧监管平台。建立面向政府、公众的多用户的服务门户,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业务处理的高效化、智能化,从而避免“信息孤岛”现象,满足全市环境保护业务的发展需求。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壮大队伍实力,健全环保派出机构,延伸环保管理触角,推进环保执法监管的网格化管理。注重环保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渠道,强化各类人才的培训和再教育,注重加强在职人员轮训和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培育中青年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培养造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构建环保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各项制度,加强人才组织管理,营造尊重人才、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推动环保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5、积极配合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有关精神和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 985号),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环保部就体制改革相关事项正在制定指导意见,如机构编制、质量管理、待遇保障和技术保障等,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绍兴市将做好相关改革的配合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根据国家、省“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坚持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结合绍兴市实际,“十三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将重点开展11个方面、235个项目,总投资预算1856.43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1379.35亿元。
4.1重点工程
1、饮用水源保护
包括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标识设施、备用水源建设等共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14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9.35亿元。
2、重点流域、河网整治
主要包括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劣5类或不达标断面整治共2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25.79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260.29亿元。
3、工业污染治理
主要包括重点水污染行业整治、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等共1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35.93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297.93亿元。
4、污水处理厂建设
主要包括新(扩)建污水处理厂、管网、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等共3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1.97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91.97亿元。
5、大气环境整治
主要包括集中供热、清洁化改造、清洁能源替代、优化布局、工业废气治理及尾气、烟气、扬尘治理等4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3.56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109.32亿元。
6、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污染土壤排查等3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2.15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41.05亿元。
7、农村环境整治
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共1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93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2.87亿元。
8、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方面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升级、重要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保护、重点河口、河湖滨岸带、海湾及海岸带生态修复、重要湖泊生态保护等共1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25.46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212.07亿元。
9、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方面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与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核与辐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等共1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0.59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0.59亿元。
10、监管能力建设
监管能力建设方面主要包括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辐射监测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等共3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4.06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24.06亿元。
11、环保科技与产业
环保科技与产业方面主要包括重大环保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环保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环保产业创新开发与能力建设等共1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63.85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329.85亿元。
4.2效益分析
绍兴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全市“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十三五”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并对重点工程作出具体部署,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性好转。
1、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1)水环境
“十三五”期间,将通过加强印染、化工等重点涉水行业的整治,从源头上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通过扩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提标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入环境量。同时,全面推进垃圾河、黑臭河的治理,加快推进流域和中小河流的环境整治,通过河道清淤、面源管理等综合整治,防止二次污染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可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此外,“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安全隐患,对保护区内污染源开展严格的治理,根据水源保护区要求,对保护区实施严格的防护措施,建设水质自动站,对水源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大气环境
近年,绍兴市大气环境略有好转趋势,但在全国和全省的城市排名中仍是靠后的。2015年,PM10、PM2.5指标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雾霾等重污染天气的比例仍不低。“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有机废气(VOCs)治理,加强城市和农村烟粉尘、扬尘和汽车尾气的污染治理,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望持续好转。
2、工业产业结构布局得到显著优化
“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优二兴二”,加快印染产业集聚,将柯桥区印染企业空间布局划分为集聚区、提升区和退出区,同时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工业企业实施关闭或退出,以环保倒逼经济持续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行业领跑示范,提高市场竞争力。
3、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针对全市危废、污泥处置能力普遍不足的现状,“十三五”期间,全市6个县(市、区)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含医疗废物),并对市控以上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实施信息化监控。针对污泥的不同性质,采取焚烧、预处理后用于园林绿化和基质土改良等措施达到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争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率达到100%。同时,“十三五”期间,将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得工作,提升涉重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完善重金属污染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上述工程的开展,可有效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降低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4、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加强环境监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增加监测人员和仪器配备,扩大环境要素和污染源监测范围,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可推动落实环保政策法规的监督能力提高,通过“智慧环保”建设,实现监测数据的信息共享, 移动执法系统、典型案例库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环境应急和信访预警平台等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得以提升,建成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处理的高效化、智能化,避免“信息孤岛”现象,从而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满足全市环境保护业务的发展需求。
5、提高民众环境满意度,减少环境信访事件
随着政府部门的大力宣传和各类媒体的高度聚焦,近年来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快速提升。近年来,环境信访投诉事件呈上升趋势,并以大气类投诉为主,说明当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已成为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从调整能源结构到优化产业布局,从常规污染物到有机废气(VOCs),从工业污染源到尾气、扬尘等分散源,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同时,全面推进“五水共治”,重抓主要涉水行业污染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全面治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通过落实各项举措,可明显改善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此外,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开展关停或集聚搬迁,让污染企业远离居民区,从而减少乃至消除环境信访事件。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信访将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处,依法、公正、认真地调处, 实现信访调处率达100%,从而提高群众环境满意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明确政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是环保“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各级政府领导牵头、环保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规划任务的落实。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纳入各地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分年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在2018年年中和2020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同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党政同责、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原则,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生态环境绩效开展预评估,评估值报送各位评估对象和有关党政组织、人事部门,为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做准备。
此外,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绍兴市空气质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绍兴市地表水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管理区域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并纳入生态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等考核,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5.2 加强改革试点,提升监管效率
在环保改革创新上求突破,用综合手段深化环保工作。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做到市县同权、应放尽放,设置“环保e超市”网络平台,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1+9”的政府储备排污权基本账户,科学分配排污指标。积极依托全国唯一印染废水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试点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试点,降低环境优良企业运营成本,扶持集聚区内守法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市场化机制,通过减存量、控增量,使排污权拍卖和资源化运用实现新突破,强化排污权抵押贷款作用。大力推行“绿色信贷”,推动金融部门主动对接环保信用良好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上浮信贷额度,盘活企业环境资源。
5.3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以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地方法规规章建设,建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工作氛围,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宣教和应急机构建设,不断健全环境保护机构队伍,按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继续增加硬件投入,充实队伍力量。全面启动实施以“智慧环保”为主要内容环保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控、刷卡排污等科技监管能力,倒逼企业提升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规范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健全与公检法系统的联动执法,有效运用行政拘留、查封暂扣等手段,加强与电力、水务等部门的密切协调机制,科学运用“按日计罚”等法律手段,不断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促进会等环保科技组织的作用,引智引才,推动绍兴市企业做大做强环保市场份额。
5.4 推动环保产业,强化技术支撑
逐步建立各行业最佳可行性技术体系和装备的定期评估机制和政府购买技术支撑服务机制,推动建立环保产业技术联盟平台,建立黑名单和准入机制淘汰技术水平差、服务质量差的环保公司,扶持优秀的环保企业做强做大,全面提升全市环保企业的技术水平。各地要积极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或引进一批能够解决目前工业污染特征污染有机物、VOCs、NOx的排放控制技术。建立与科研院校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水、气工业污染排放控制现状和对策研究,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行业环保专家技术帮扶机制,建立重点工业行业专家技术组,邀请行业内环保技术专家指导整改,提升基层环保部门工业污染防治管理能力。
5.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将环境教育纳入到学校的课程体系,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农村生态建设骨干以及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环境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各层面的生态环保意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培育绿色媒体网络,支持媒体开展环保公益、先锋评选等环保宣传活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创建,积极通过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环境宣传教育的效果。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人人参与、共建共享”成为全社会生态环保的道德风尚。
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培育环保社会组织,通过行业协会整合专业人才,发挥智囊作用,培育多元的社会参与主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平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广大公众有意识、有能力、有依据参与环境保护。将环境信访投诉作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处罚公众评议制度,成立公众评审团,将公众评审员形成的集体评审决议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成立市民环保检查团、监督团等参与环境信用不良企业摘帽验收,开展公众点单式执法。
附表1 绍兴市“十三五”重点环境问题
序号 | 领 域 | 问题名称 | 问题形式 | 治理目标 (到2020年) | 责任单位 |
1 | 水环境 | 绍虞平原河网、鉴湖水污染问题 | 河网水质污染严重,2015年,市控以上断面中仍有1个断面(迎恩门断面)为劣Ⅴ类 | 消除劣Ⅴ类、Ⅴ类,提高Ⅲ类以上水质比例 | 越城区政府、相关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柯桥区政府 |
2 | 大气 环境 | 上虞化工园区废气污染问题 | 化工企业较多,VOCs排放量大、防治水平低,废气污染较重 | 基本消除 | 上虞区政府 |
3 | 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区化工印染废气污染问题 | 废气污染较重 | 基本消除 | 柯桥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 |
4 | 农业 污染 |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 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污染严重 | 基本解决 | 各县(市、区)农业局和 所在乡镇街道 |
5 | 诸暨市水产养殖污染问题 | 水产养殖污染,水质污染严重 | 基本解决 | 诸暨市政府 | |
6 | 重点行业污染 | 印染化工行业污染问题 | 印染化工企业数量众多,污染严重 | 基本消除 | 上虞区、柯桥区等相关县 (市、区)政府 |
7 | 环保基础设施 | 6个县(市、区)危废、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 危废、污泥处置能力普遍不足 | 全面解决 | 各县(市、区)政府 |
8 | 全市环境信息“孤岛”现象问题 | 环保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现有信息系统已经不能适应环境业务开展的需求 | 整合环境资源, 实现数据共享 | 各县(市、区)政府 |
附表2 绍兴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 止年限 | 项目投资(亿元) | 项目预期 效益 | 目前进度 | 责任单位 | |
总投资 | 十三五 | ||||||||
饮用水源保护 | 1 | 绍兴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生活、工业污水和垃圾处理、污染底泥治理、水土保持等工程,建立水库水源地长效保护机制等 | 2016-2020 | 2.685 | 2.685 | 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 规划阶段 | 绍兴市水利局、环保局 |
2 | 平水江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 平水江水库饮用水源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保护 | 2016-2020 | 0.1 | 0.1 | 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3 | 平水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工程和标识建设 | 围绕平水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措施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标识 | 2016-2020 | 0.02 | 0.02 | 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4 | 配合建设平水江水厂工程 | 配合市政府实施市、区共同投资6.87亿元建设的平水江水厂,使绍兴市、柯桥区生活饮用水供水能力由70万吨/日提高至85万吨/日 | 2015-2020 | 3.14 | 2.355 | 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5 | 上虞区规范农村饮用水创建项目 | 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 2016-2020 | 0.05 | 0.05 | 解决农村 饮用水安全 隐患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6 | 诸暨市农村饮用水源建设工程 | 改善饮用水人口9.2万人 | 2015-2020 | 1.39 | 1.39 | 保障农村 生活用水 | 在建 | 诸暨市政府 | |
7 | 诸暨市市镇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程 |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底泥处理,防护栏、监控设施建设等长效保护 | 2016—2020 | 0.75 | 0.75 | 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8 | 钦寸水库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 钦寸水库县城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 2016-2020 | 2.0 | 2.0 | 受益人口 20万 | 规划阶段 | 新昌县政府 | |
重点流域、河网水环境整治 | 9 | 袍江开发区和高新区片贺家池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 贺家池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 2015-2018 | 0.37 | 0.3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绍兴市 水利局 | |
10 | 水生态修复工程 | 推行河道曝气、生态浮床技术 、水生植物修复技术和生物技术等污染控制技术,改善河流审改系统、逐步修复河道生态功能和自净能力 | 2016-2020 | 0.9 | 0.9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规划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政府 | |
11 | 全市河湖清淤疏浚工程 | 淤积严重的主要河道和重要湖泊、池塘清淤3900万m3(1370万m3) | 2016-2020 | 10.82 | 10.82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规划 | 全市各地方政府及开发区 | |
12 |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整治河道1000km | 2016-2020 | 7.41 | 4.85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在建 | 全市各地方政府及开发区 | |
13 | 越城区绍虞平原河网整治 |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河道清淤保洁等措施,改善平原河网水质。重点削减丰收闸、迎恩门、八字桥、新三江闸(内)等劣Ⅴ类、Ⅴ类水质断面 | 2015-2030 | 168 | 51 | 消除劣Ⅴ类、Ⅴ类,整体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越城区政府、相关 开发区 | |
14 | 鉴湖流域整治 |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河道清淤保洁等措施,改善鉴湖流域河网水质。重点削减松坞江、漓渚江相关劣Ⅴ、Ⅴ类水质断面 | 2015-2030 | 180 | 55 | 消除劣Ⅴ类、Ⅴ类,整体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15 | 柯桥区垃圾河、黑臭河综合治理工程 | 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全面消灭垃圾河、黑臭河 | 2015-2017 | 0.1 | 0.1 | 消灭“三河”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开发区 | |
16 | 曹娥江下游平原河网整治 |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河道清淤保洁等措施,改善曹娥江下游平原河网水质。重点削减百沥河、东进河相关劣Ⅴ类、Ⅴ类水质断面 | 2015-2030 | 170 | 51.13 | 消除劣Ⅴ类、Ⅴ类,整体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7 | 上虞平原河道整治工程 | 重点实施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虞东河湖综合整治(6湖整治)、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上虞段)、姚江上流“西排”“西分”、崧北河综合治理、东关片排涝等工程建设 | 2014-2021 | 45 | 43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前期准备 | 上虞区政府 | |
18 | 诸暨市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 | 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工程规模总库容5800万m3,分成两区,一区占地面积9166亩,一区单独运用的滞洪库容2709万m3。新建隔堤12.20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新建分洪节制闸8座、排水闸站3座;河道整治3.2km。 | 2016-2019 | 25.0 | 25.0 | 改善水生生态环境 | 工程前期 | 诸暨市政府 | |
19 | 诸暨市农村河沟治理 | 推进农村50km河道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 | 2016-2020 | 0.25 | 0.25 | 改善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0 | 诸暨市全市水域清淤工程 | 浦阳江主干道、浦阳江东江、安华水库、关洋湖电排站等14座电排和全市池塘全覆盖清淤。 预计清淤240万m3。 | 2016 | 0.5 | 0.5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1 | 浦阳江治理二期工程及生态河(渠)建设工程 | 加固10—50年一遇堤防长32.58km,老堤进升改造37.49km | 2017-2020 | 8.3507 | 8.3507 | 改善水质 | 规划 | 诸暨市政府 | |
22 | 嵊州市“美丽嵊州”工程 | 推进“五江一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剡溪江水环境整治,改善内湖水质,建设湿地公园,开展农村河沟治理 | 2016-2020 | 1 | 1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23 | 澄潭江综合治理工程 | 对澄潭江嵊州段约16.9km河段进行综合治理 | 2018-2020 | 5 | 5 | 改善水质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24 | 新昌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工业园区拔茅、大市聚等区块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 2015-2017 | 0.7 | 0.7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工业园区 | |
25 | 新昌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七星街道礼泉片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 2015-2017 | 0.5 | 0.5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26 | 新昌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城北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2015-2017 | 1.6 | 1.6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新昌县 政府 | |
27 | 新昌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 2016-2020 | 0.25 | 0.25 | 改善水质 | 工程前期 | 新昌县 政府 | |
28 | 新昌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新昌城区内河水环境提升工程 | 2016-2020 | 0.042 | 0.042 | 改善水质 | 工程前期 | 新昌县 政府 | |
29 | 柯桥区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 | 迁建印染集聚项目62只,新建道路、泵站、天然气门站及管线、变电所、教育配套等 | 2016-2020 | 110 | 110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规划 | 柯桥区政府 | |
涉水工业污染治理 | 30 | 柯桥区差别化纤产业基地 | 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差别化纤维二期项目,主要通过搬迁保留优质的设备、淘汰落后的设备、引进新型的设备三方面实施,其中购置亿丰化纤优质设备资产为10亿余元,新增设备和基建投资为7亿元,综合节能技改3亿 | 2015-2016 | 20 | 15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前期准备 | 相关企业 |
31 | 滨海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 以印染产业集聚升级为核心,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推进循环化改造“九化”任务,打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 2015-2020 | 120 | 120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在建 |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 |
32 | 上虞高档染料绿色生态集成改造提升项目 | 主要包括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分散染料清洁生产集成技术改造项目,浙江华弘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苯、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等15只项目。项目采用连续化和自动化控制等系统化、集成化生产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染料产业 | 2014-2020 | 45 | 20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33 | 上虞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提升示范工程 | 主要包括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0吨他汀类酶法高技术产业化和年产1103吨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等40只项目。项目基本利用企业原有厂房设备,重建部分车间,新建部分厂房,新购置反应釜、化工泵等设备,采用绿色化学化工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医药化工产业 | 2015-2020 | 38 | 30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前期准备 | 相关企业 | |
34 | 汤浦镇铜管行业废水纳管整治提升 | 对汤浦镇铜管加工行业开展废水纳管整治提升 | 2016-2018 | 0.03 | 0.03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35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待续整治提升项目 | 项目强制淘汰和改造为抓手,深入推进产业重构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提升工艺装备水平 | 2016-2020 | 2 | 2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在建 | 杭州湾上虞技术经济 开发区 | |
36 | 诸暨市垃圾渗漏液处置工程 | 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日处理垃圾800吨产生渗漏液处理工程 | 2016-2018 | 0.1 | 0.1 | 基本消除 行业性污染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37 | 诸暨市行业废水整治提升工程 | 对全市酸洗行业企业酸洗废水处理进行综合整治;对全市漂洗行业企业废水处理进行综合整治。 | 2016-2020 | 0.35 | 0.35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38 | 嵊州市造纸企业轻渣(以废塑料为主)处置 | 新建轻渣回收工程 | 2016-2020 | 0.1 | 0.1 | 基本消除 行业性污染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39 | 新昌县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 | 全县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工艺设备、污染防治的整治提升 | 2015-2016 | 0.35 | 0.35 | 基本削除 突出行业性 污染 | 在建 | 新昌县 相关企业 |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 | ||||||||
40 | 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预处理二期工程 | 江滨水处理公司新建20万吨/日集中预处理系统,使印染企业出水COD降至500mg/L及以下 | 2017-2020 | 5 | 5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41 | 柯桥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提质提标工程 | 钱塘江流域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不断提升,在“十三五”期间可能需执行出水COD80mg/L提升至60mg/L,因此需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或新建后端处理设施。 | 2015-2020 | 9 | 9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42 | 上虞区污水处理厂分质提标改造项目 | 上虞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分质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永久性排海口 | 2015-2020 | 3 | 1 | 改善水质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43 | 上虞新建污水处理工程 | 新建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 2016-2020 | 1.2 | 1 | 改善水质 | 规划 | 上虞区政府 | |
44 | 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新建工程 | 诸暨碧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再生水厂项目,一期处理规模8万吨/日,及配套管网22km | 2016-2017 | 6.15 | 6.15 | 节水减排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45 | 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 完成海东水处理公司二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规模8万吨,同时推进部分镇级污水处理的扩容工程 | 2020 | 1.2 | 1.2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 政府、相关企业 | |
46 | 诸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对次坞、璜山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由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 2015-2020 | 0.06 | 0.06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相关企业 | |
47 | 嵊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 新增7.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 | 2016-2017 | 3.6002 | 3.6002 | 改善水质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48 | 柯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 | 2016-2020 | 0.1 | 0.1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49 | 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完成323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 2014-2016 | 13.8 | 1.1 | 改善水质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50 | 诸暨市农村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 对10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 | 2016 | 3.745 | 3.745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51 | 嵊州市污水处理工程 | 1.嵊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374个建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涉及农户15万户,投资105000万元;2.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投资35848万元;3.嵊州市城东区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泵站设计5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约6000m,投资9865万元;4.嵊州市乡镇污水改建工程:长乐、崇仁、石璜等乡镇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厂改造扩建,投资141168万元 | 2014-2020 | 29.1881 | 24.0881 | 改善水质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52 | 新昌县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 | 继续实施“百村治污”行动,实现全县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 2016 | 0.4 | 0.4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污水管网工程 | |||||||||
53 | 越城区道路配套排污工程、泵站建设 | 各开发区道路配套排污工程(包括移交三镇)、城南9#站建设工程、青甸湖泵站建设工程、城南6#泵站建设工程) | 2016-2020 | 2.22 | 2.22 | 提高污水 收集率 | 规划 | 越城区政府 | |
54 | 镜湖新区管道、泵站建设 | 市区排污第四通道镜湖段与柯桥排污齐贤线互通工程、东浦4#泵站、洋江西路2#泵站、凤林西路2#泵站、镜湖泵站建设 | 2016-2020 | 1.1133 | 1.1133 | 提高污水 收集率 | 规划 | 镜湖新区 | |
55 | 袍江新区管网、泵站建设 | 排污管三通道越东路(三江路-污水处理厂)、三江路泵站建设工程、越兴路1#、2#泵站建设工程 | 2016-2020 | 0.73 | 0.73 | 提高污水 收集率 | 规划 | 袍江新区 | |
56 | 滨海新城污水管网建设 | 绍兴滨海新城污水收集系统一、二期工程 | 2016-2020 | 1.78 | 1.78 | 提高污水 收集率 | 规划 | 滨海新城 | |
57 | 柯桥区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覆盖工程 | 管网总长40km | 2016-2020 | 0.35 | 0.35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58 | 柯桥区村居公共收集系统扫尾工程 | 网总长50km | 2016-2020 | 1.0 | 1.0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59 | 柯桥区印染产业集聚污水配套工程 | 网总长23km | 2016-2020 | 0.8 | 0.8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60 | 柯桥城区老住宅小区污水系统改造工程 | 城区老住宅小区污水系统改造工程 | 2016-2020 | 1.87 | 1.87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61 | 柯桥区集中再生水回用管网工程 | 江滨水处理公司,8万吨/日规模的集中中水回用规模 | 2016-2017 | 0.8531 | 0.8531 | 改善水质 | 规划 | 柯桥区政府 | |
62 | 上虞市城乡污水管网建设 | 高铁新城污水管网(道路配套)2.168km、永和镇集镇污水收集管网一、二期工程共计3.1km、上浦镇集镇及工业功能区污水管网5km、市域道墟总管改造4.6km | 2016-2020 | 0.4899 | 0.4899 | ||||
63 | 上虞区市域污水总管改造工程 | 曹娥街道1#道路DN800管4.1km、百官城东工业区、路东工业区管网建设 | 2016-2017 | 0.27 | 0.27 | 提高污水 收集率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64 | 上虞污水处理尾水永久性排海管工程 | 30万吨/日污水处理尾水永久性排海管工程,管网18.2km | 2015-2020 | 0.875 | 0.875 | 永久排海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65 | 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洪浦江至浣东再生水厂污水管道,全长15.0km;江东泵站至东三环污水管道,全长5.7km;污水提升泵站三座 | 2015-2017 | 1.5 | 1.5 | 改善水质 | 工程前期 | 诸暨市 政府 | |
66 | 诸暨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展诚大道(诸湄线—三环线)污水管网建设,主管长度10km;城区永昌路、永乐路及永福路污水支管网建设工程;城北、城东30km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西20km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2015-2020 | 3.37 | 3.37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开发委 | |
67 | 诸暨市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王家井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主管长度5km;直埠镇截污纳管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期),主管长度3km;绍诸高速枫桥北出口、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配套管网,主管长度6km。 | 2016-2020 | 0.443 | 0.443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 政府 | |
68 | 诸暨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城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城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旧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五湖电排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5km | 2016-2020 | 7.0 | 7.0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 政府 | |
69 | 诸暨市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五湖流域夏家坞村、绢纺一村区域雨污水分流改造;石塔头、下坊门、曲山弄、跨湖桥、徐家村、孙陈村、郭家村、江龙村、五浦头村、袁家、侣东等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城北区域海鑫花园、环城东路5号等9个小区,城西区域白云山庄、万兴公寓等23个小区,城南区域市政府宿舍、人民路、艮塔路、暨阳路、大桥路沿线小区等64个小区,城东区域乐园一区、乐园二区、乐园三区、东昌路1-15号、高湖路18、20、22、24号、永乐路6个小区 | 2015-2018 | 7.6546 | 7.6546 | 改善水质 | 前期准备 | 诸暨市 政府 | |
70 | 嵊州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 城区及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含甘霖镇18km、长乐镇15km、三界镇3km、石璜路10km污水管网)、城北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等 | 2016-2020 | 3 | 3 | 改善水质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71 | 嵊州市镇级污水处理厂维护工程 | 完善11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强化日常运行维护、监测管理 | 2016-2020 | 0.06 | 0.06 | 改善水质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72 | 嵊州市污水厂尾水回用造纸企业工程 | 回用至仙岩镇造纸企业,达到1.5万吨/日的回用能力 | 2016-2020 | 0.15 | 0.15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大气环境整治 | 集中供热、清洁化改造、清洁能源替代 | ||||||||
73 | 绍兴中成热电扩建项目 | 拟扩建四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两台CB30抽背、一台B30背压机组及环保处理装置,并建设相应高温高压供热管道 | 2016-2018 | 20 | 20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 | 相关企业 | |
74 | 浙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 新建4台5兆瓦抽气背压式机组,4台480t/h锅炉 | 2016-2017 | 30.94 | 30.94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75 | 浙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管道工程一期项目 | 为绍兴滨海工业园区规划的近期印染产业区和化纤原料区供汽,管线总长约为19.8km | 2015-2016 | 1 | 1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76 | 大唐、草塔镇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工程 | 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集中供热管线,对大唐、草塔镇实现集中供热 | 2016-2020 | 1 | 1 | 减少燃煤 污染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77 | 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升级项目 | 通过大机组替代小机组,关停原有煤炉和机组,烟气清洁化改造 | 2015-2020 | 2 | 2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78 | 浙江华佳热电集团热电联产节能技改项目 | 建设2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替代3台65吨/小时链条炉 | 2015-2017 | 2.6 | 1.3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79 | 新昌县热电联产工程 | 推进高新园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延伸供热管网20km | 2016-2020 | 0.6 | 0.6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新昌县政府 | |
80 | 滨海热电清洁烟气排放改造 | 浙能集团,滨海热电2台300兆瓦/小时烟气清洁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 2015-2017 | 3 | 1.5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81 | 中成热电企业烟气清洁化改造项目 | 实施烟气清洁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 2016-2017 | 0.8 | 0.8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82 | 上虞区热电企业烟气清洁化改造项目 | 全区3家热电企业及1家企业自备电厂实施烟气清洁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 2015-2020 | 1.8 | 1.8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 相关企业 | |
83 | 嵊州市热电企业烟气清洁化改造项目 | 嵊州新中港热电实施烟气清洁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 2015-2017 | 1 | 0.4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84 | 浙江华佳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电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热电2台130吨/小时烟气清洁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 2015-2017 | 0.5 | 0.5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85 | 浙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管道工程二期项目 | 为远期印染产业区、物流产业区及部分未进行详规的二类工业用地提供蒸汽,管线总长约为63.1km | 2016-2020 | 2 | 2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 | 相关企业 | |
86 | 浙江天马热电四期技改扩建工程 | 新建二台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二台3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 | 2015-2017 | 5.6496 | 5.6496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87 | 上虞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项目 | 禁燃区内全部淘汰改造燃煤(重油)锅(窑)炉、非禁燃区内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 | 2015-2017 | 1.6 | 1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88 | 上虞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虞北加气门站一座、门站迁建一期及管网建设项目 | 2015-2020 | 0.22 | 0.1 | 减少燃煤 污染 | 上虞区政府 | ||
89 | 嵊州市全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 | 完成全市660台燃煤小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 2015-2017 | 0.12 | 0.12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90 | 新昌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程 | 淘汰全县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 2015-2017 | 0.5 | 0.5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91 | 诸暨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计划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线,开展煤改气工程 | 2016-2020 | 0.3 | 0.3 | 减少燃煤 污染 | 工程前期 | 诸暨市政府 | |
92 | 嵊州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工程 | 建设天然气输气总管及配套门站、管网 | 2016-2020 | 1 | 1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93 | 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 新和成燃气供热技术改造 | 2016-2017 | 0.081 | 0.081 | 减少燃煤 污染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94 | 新昌县天然气输气总管建设工程 | 建设上三线天然气输气总管及配套门站、管网 | 2016-2020 | 8 | 8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新昌县政府 | |
95 | 新昌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工程 | 建设10个天然气加气站 | 2015-2020 | 0.8 | 0.8 | 减少燃煤 污染 | 工程前期 | 新昌县政府 | |
优化布局 | |||||||||
96 | 上虞区落后重污染产能淘汰项目 | 每年对6家重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或项目 | 2015-2017 | 0.3 | 0.2 | 减少燃煤 污染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97 | 暨阳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关停项目 | 锦江集团,通过扩充八方公司机组规模,关停公司现址生产 | 2016-2020 | 1.3 | 1.3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98 | 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富润印染公司向城西工业区搬迁 | 2016-2020 | 3.5 | 3.5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99 | 嵊州市落后重污染产能淘汰项目 | 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形式淘汰重污染产能工作 | 2016-2020 | 0.1 | 0.1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100 | 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一分厂搬迁工程 | 年产1000万件高强韧铝合金车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 2016-2017 | 10.7 | 10.7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工程前期 | 相关企业 | |
工业废气治理 | |||||||||
101 | 柯桥区印染化工等行业VOC治理 | 实施印染化工等工业VOC、臭气治理项目工程,推行自动监控系统,实施VOC总量控制,开展VOC污染集中整治 | 2015-2020 | 5 | 5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柯桥区 相关企业 | |
102 | 上虞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 实施工业VOC、臭气治理项目工程,推行自动监控系统,实施VOC总量控制,开展VOC污染集中整治 | 2014-2020 | 3.3 | 3.3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上虞区 相关企业 | |
103 | 上虞区重点行业VOCs治理 | 开展涂装、印染、木业等11个重点行业VOCs治理 | 2015-2020 | 0.4 | 0.4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104 | 诸暨市重点行业VOC治理 | 印染、涂装、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等5个行业VOCs治理 | 2015-2020 | 0.5 | 0.5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工程前期 | 诸暨市政府、相关 企业 | |
105 | 嵊州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调查及整治 | 完成12个主要行业的VOCs污染调查及行业整治,实施VOCs总量控制 | 2016-2020 | 0.1 | 0.1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06 | 嵊州市家具、电机行业整治工程 | 完成黄泽镇家具喷漆行业、长乐镇电机行业整治 | 2016-2020 | 0.3 | 0.3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07 | 新昌县化工、涂装等行业VOCs整治项目 | 继续开展化工、涂装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完成VOCs污染整治 | 2015-2020 | 0.3 | 0.3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108 | 新昌县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项目 | 全面完成化工行业LDAR技术改造 | 2015-2017 | 0.07 | 0.07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工程前期 | 新昌县政府 | |
109 | 嵊州市污水处理设施除臭工程 | 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污水站产生恶臭的单元全部加盖,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 | 2016-2020 | 0.2 | 0.2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110 | 新昌县污水处理设施除臭工程 | 印染、化工等行业污水站产生恶臭的单元全部加盖,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 | 2015-2017 | 0.08 | 0.08 | 基本消除突出废气问题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111 | 新昌制药厂废液(气)焚烧余热回收项目 | 制药厂废液(气)焚烧余热回收项目 | 2016-2017 | 0.05 | 0.05 | 减少燃煤 污染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尾气、烟气、扬尘治理 | |||||||||
112 | 绍兴市级尾气遥感监测 | 新购一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 | 2016-2017 | 0.023 | 0.023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规划 | 绍兴市政府 | |
113 | 绍兴县骏马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新建尾气检测线7条 | 2015-2016 | 0.028 | 0.028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114 | 诸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工程 | 诸暨市畅通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5条;诸暨市八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8条 | 2015-2017 | 0.35 | 0.35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15 | 嵊州市机动车充电站、加气站建设工程 | 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至少建设充电站及加气站各1处 | 2016-2020 | 0.08 | 0.08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16 | 嵊州市尾气检测站二期工程 | 完善现有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择机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二期建设工程 | 2016-2020 | 0.2 | 0.2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17 | 新昌县尾气检测站技术改造工程 | 调整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整体布局,配置加载减速法检测线 | 2016-2017 | 0.02 | 0.02 | 减少汽车 尾气排放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18 | 上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 配套秸秆打包、粉碎设备,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 2014-2017 | 0.1 | 0.08 | 减少废气 排放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19 | 诸暨市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包括还田40万亩,开展沼气能源化利用,秸秆菌棒资源化利用 | 2020 | 1 | 1 | 减少废气 排放 | 在建 | 诸暨市政府 | |
120 | 嵊州市施工、道路扬尘控制工程 | 建立完善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监控体系,逐步推广扬尘收费制度 | 2016-2020 | 0.05 | 0.05 | 减少扬尘 排放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 ||||||||
121 | 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 年回收、处置、加工1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 2015-2016 | 0.15 | 0.05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2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 | 年回收、处理10000m3废脱硝催化剂 | 2015-2016 | 0.08 | 0.02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3 | 绍兴化工有限公司高浓度废液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示范装置项目 | 绍兴化工有限公司50650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示范装置项目 | 2015-2016 | 1.7 | 1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4 | 绍兴市金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废砂浆综合利用项目 | 绍兴市金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年20000吨废砂浆综合利用项目 | 2015-2016 | 0.06 | 0.01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5 | 绍兴鑫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废乳化液等达60000吨 | 其中废矿物油22000吨,废乳化液15000吨,废三甘醇8000吨,废包装桶15000吨 | 2015-2017 | 0.95 | 0.95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6 | 绍兴县金冶熔炼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综合处理铜镍水、铜污泥、镍污泥、锌污泥、硅铜粉、黄铜灰、蚀刻液生产铜、镍、锌、硅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处理规模30000吨/年 | 2015-2016 | 0.165 | 0.165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27 | 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焚烧扩建项目 | 6000吨/年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 | 2016-2017 | 0.6 | 0.6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前期阶段 | 相关企业 | |
128 | 上虞市众联环保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 15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 2016-2020 | 1.47 | 1.47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29 | 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 | 6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项目 | 2016-2020 | 1.5 | 1.5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0 | 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 15000吨/年危废焚烧项目 | 2016-2020 | 0.3 | 0.3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1 | 诸暨市新建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水泥厂协同处置污泥及危险废物项目,规模约25000吨/年 | 2016-2019 | 0.5 | 0.5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2 | 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综合利用废酸生产环保助剂37000吨/年建设项目 | 2016 | 0.4 | 0.4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3 | 诸暨永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 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投产后年可收集废铅酸蓄电池4万吨/年 | 2016 | 0.02 | 0.02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4 |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 | 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投产后年回收、处理12000m3废脱硝催化剂 | 2017 | 0.366 | 0.366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35 | 诸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项目 | 分片区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投放点、运输体系及处置体系。 | 2016-2020 | 0.3 | 0.3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36 | 嵊州市、新昌县废铅酸蓄电池收集项目 | 年回收40000吨废铅酸蓄电池 | 2015-2016 | 0.18 | 0.1 | 解决处置缺口问题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137 | 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 年产3000kg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 2016-2017 | 0.12 | 0.12 | 解决处置缺口问题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138 | 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年回收利用2万吨废矿物油、废乳化液项目 | 2015-2016 | 0.08 | 0.02 | 解决处置缺口问题 | 试生产 | 相关企业 | |
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 |||||||||
139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一期工程 | 总用地约500亩,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厨房垃圾处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置等项目 | 2016-2018 | 20 | 20 | 解决处置 能力缺口 | 规划 | 绍兴市 环卫集团 | |
140 | 绍兴市生活垃圾中转站试点建设工程 | 日转运能力为200吨-500吨的中转站建设 | 2016-2017 | 0.75(增) | 0.75 | 解决中转 能力缺口 | 前期 | 绍兴市 环卫集团 | |
141 | 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扩建项目 | 一般固废填埋场扩建项目,规模为6万吨/年 | 2016-2020 | 1.5 | 1.5 | 解决处置 能力缺口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42 | 嵊州市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 | 建成日处理能力30-40吨/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中心 | 2016-2020 | 0.5 | 0.5 | 解决处置 能力缺口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43 | 越城区污泥焚烧项目 | 日处理能力1000吨 | 2016-2017 | 1 | 1 | 解决处置 缺口问题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44 | 嵊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二期工程 | 日处理污泥500吨 | 2016-2020 | 0.5 | 0.5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145 | 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 | 焚烧处理含水率65%的污泥1700吨/日 | 2016-2020 | 3.6342 | 3.6342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 |
146 |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 |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开展嵊州市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场区绿化、渗滤液深度处理等工程 | 2016-2020 | 0.8 | 0.8 | 改善水质 | 规划 | 相关企业 | |
147 | 嵊州市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 完善乡镇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分可烂和不可烂),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可烂垃圾收集点 | 2016-2020 | 0.2 | 0.2 | 解决处置 能力缺口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148 | 新昌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建设工程 | 包括城乡垃圾收集、垃圾填埋场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外排工程 | 2015-2020 | 3.87 | 3.87 | 解决处置 能力缺口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149 | 上虞区垃圾压缩式中转站 | 新建开发区、路东等垃圾压缩式转运站 | 2015-2017 | 0.4 | 0.35 | 解决中转 能力缺口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150 | 暨阳街道赵四村垃圾中转站建造 | 生活垃圾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2016-2017 | 0.0409 | 0.0409 | 解决中转 能力缺口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污染土壤排查 | |||||||||
151 | 诸暨市关停搬迁企业污染场地排查工作 | 对全市已关停淘汰的电镀、印染企业数量、分布和污染状况进行排查 | 2017-2020 | 0.01 | 0.01 | 解决土壤 污染问题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相关 企业 | |
农村环境整治 | 152 | 诸暨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项目 | 诸暨市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提升3个省级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区,新建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成3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10个生态规模化养殖场,整建制突进诸暨市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 2016-2020 | 0.3 | 0.3 | 解决土壤 污染问题 | 规划阶段 | 暨市市政府 |
153 | 柯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对全区农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 2016-2021 | 0.1 | 0.1 | 改善水质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154 | 诸暨市生态型标准化养殖场创建工程 | 建设一批畜禽养殖生态型标准化养殖场 | 2015-2020 | 0.5 | 0.5 | 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55 | 诸暨市生态型家庭农场培育工程 | 每个农场配套设施农用地2-3亩,承包经营农田200亩左右,规划期内建设50个左右。 | 2015-2020 | 0.3 | 0.3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56 | 诸暨市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工程 | 改造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设备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 2016-2020 | 0.3 | 0.3 | 改善水质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57 | 诸暨市测土配方项目 | 测土配方80万亩 | 2016-2020 | 0.2 | 0.2 | 基本解决农业污染 | 在建 | 诸暨市政府 | |
158 | 诸暨市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 | 水产养殖池塘的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其生态化改造 | 2015-2020 | 0.1 | 0.1 | 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59 | 嵊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全部计划整治的规模化养殖场整治任务 | 2016-2020 | 0.2 | 0.2 | 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160 | 新昌县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 | 关停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限养区和非禁养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 2015-2018 | 0.2 | 0.2 | 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161 | 上虞区畜禽养殖生态提升工程 | 对现有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关停或搬迁一批,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综合治理改造提升。 | 2015-2018 | 0.15 | 0.1 | 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162 | 上虞区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 | 2015-2018 | 0.08 | 0.07 | 基本解决农业污染 | 在建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63 | 上虞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 按标准改建养殖场,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 2016-2018 | 0.5 | 0.5 | 基本解决水产养殖污染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生态保护 | 164 | 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 建成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与恢复工程,设置界碑、界桩、浮标,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10km,购置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常绿阔叶林恢复666.67公顷,疏林草滩恢复10公顷,每年投放鱼苗20万尾;开展科研监测工程,建设科研监测中心、水文站水质在线监测站(点)、气象观测站和监测样地(带);开展宣教工程,建设宣教中心和野外宣教点;开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汤浦、王坛保护管理站办公场所,建设西岙口和王坛码头,修建西岙口码头至平王线道路。 | 2016-2025 | 0.4321 | 0.286 | 保护生态 环境 | 规划阶段 | 绍兴市林业局、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
165 | 滨海工业区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道路两侧为主要通道的绿色廊道 | 2015-2016 | 0.6 | 0.6 | 保护生态环境 | 滨海工业园区管委会 | ||
166 | 柯桥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 | 兰亭国家森林公园、稽东香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林木养护等 | 2015-2020 | 0.3 | 0.3 | 保护生态环境 | 柯桥区政府 | ||
167 | 上虞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 | 白马湖、皂里湖、滨海新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汤浦水库、钱塘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污染整治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湿地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 2016-2020 | 10 | 10 | 保护生态环境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68 | 新昌县源头地区湿地保护 | 源头地区水源涵养及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森林新昌建设,生态湿地、小流域综合治理等 | 2016-2020 | 2.32 | 2.32 | 保护生态 环境 | 规划阶段 | 新昌县政府 | |
169 | 高湖蓄滞洪区周边环境配套综合提升工程 | 以高湖滞洪区为依托,按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对滞洪区周边环境进行配套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环湖基础设施,周边市政路网、给排水、能源管网、体育、旅游等设施建设和生态景观提升建设,绍诸、诸永及诸暨市城市三环线延伸接口等工程建设。 | 2016-2020 | 78 | 78 | 改善环境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70 | 诸暨市排污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 建设生态湿地,改善排污口附近生态系统。 | 2020 | 0.2 | 0.2 | 保护生态 环境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71 | 诸暨市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 永宁水库库区周边小流域、石壁水库库区周边小流域、孝义小流域、陈蔡水库上游小流域等1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 | 2016-2020 | 0.81 | 0.81 | 保护生态环境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72 | 诸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示范工程 | 推进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示范工程,结合库岸生态防护林工程、山脊生态防护林工程,利用本地适生树种,按照近自然理念,建设生物多样性高的森林群落。 | 2016-2020 | 0.1 | 0.1 | 保护生态环境 | 在建 | 诸暨市政府 | |
173 | 诸暨市美丽乡村升级工程 | 以绿化美化洁化为切入点,以精品村、景观带建设为着力点,凸显产业特点和乡土特色。近期重点建设“千年香榧林,百年养生地”人文养生景观带(西施之眼)、七彩五泄休闲风情景观带(西施之裳)、东白湖倾城之恋浪漫度假区(西施之恋)、世界珠乡湿地花园景观带(西施之泪)四条景观带。 | 2016-2020 | 35 | 35 | 保护生态环境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74 | 滨海新城沿曹娥江、钱塘江生态林带 | 范围为曹娥江、钱塘江至嘉绍公路之间的“L”型段范围;沿曹娥江侧按150m到200m不等范围控制,面积约500公顷 | 2016-2025 | 10 | 3.75 | 保护滨水生态环境 | 规划阶段 | 滨海新城 管委会 | |
175 | 上虞河道景观工程 | 主要包括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一至四期)景观工程和高铁新城滨江河景观带建设等项目,开展曹娥江、滨江河两岸岸线切滩、清淤疏浚,建设城市阳台、园林小品、硬地铺装、景观绿化,并配备公共艺术、公共设施及水电等工程,提升城市景观形象。 | 2015-2020 | 25 | 20 | 保护滨水生态环境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高铁新城管委会 | |
176 | 上虞平原河湖整治工程 | 主要包括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东关片排涝工程,下管镇、章镇镇等乡镇集镇防洪排涝工程,曹娥江两岸电排站建设、改造工程等项目。 | 2015-2020 | 32 | 30 | 保护生态 滨水环境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曹娥江度假区管委会 | |
177 | 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发项目 | 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白塔湖区域内的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对岛屿进行生态修复,对湿地景观进行改造,旅游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总区域面积13.86km2,其中水域面积5.86 km2。 | 2015-2020 | 30 | 30 | 修复生态 环境 | 在建 | 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178 | 白塔湖生态修复工程 | 松木桩护央岸工程约62500m,湖底清淤约50万m3 | 2016-2020 | 0.4 | 0.4 | 修复生态 环境 | 在建 | 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
179 | 平水江水库生态保护 | 开展生态修复,保障水库水质 | 2016-2020 | 0.02 | 0.02 | 修复生态 环境 | 规划 | 柯桥区政府 | |
180 | 嵊州市水库综合治理工程 | 对坑东、白柴爿、猫狗岩、凤凰窠、上东山、东湖等6座水库进行周边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清淤等 | 2016-2019 | 0.27 | 0.27 | 修复生态 环境 | 嵊州市政府 | ||
181 | 柯桥区绿色矿山创建工程 | 矿山生态修复、选厂技改、采矿工艺改造、清库保安全工程等。 | 2016-2020 | 0.01 | 0.01 | 保护生态 环境 | 规划 | 相关矿山 企业 | |
风险防控 |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
182 | 市本级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相关的软硬件配置。 | 2016-2020 | 0.01 | 0.01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绍兴市政府 | |
183 | 柯桥区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相关的软硬件配置。 | 2016-2020 | 0.02 | 0.02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 | 柯桥区政府 | |
184 | 上虞区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提升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 2015-2020 | 0.01 | 0.01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85 | 上虞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 突发事件监控预警监督平台软件、硬件建设,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的软件、硬件要求,应急车辆等硬件设施配备 | 2016-2020 | 0.03 | 0.03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186 | 诸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与预警平台、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软件、硬件建设。 | 2015-2018 | 0.035 | 0.035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87 | 柯桥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与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组建环境应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 2016-2020 | 0.02 | 0.02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 | 柯桥区政府 | |
188 | 嵊州市配备应急装备 | 应急车辆、防护器材、取证和处置装备 | 2015-2020 | 0.03 | 0.03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189 | 诸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与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组建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专项应急演练、应急处置。 | 2016-2020 | 0.2 | 0.2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90 | 嵊州市加强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 | 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配备应急车辆、防护器材、风险应急监测车、实验室快速分析设备 | 2016-2020 | 0.2 | 0.2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规划 | 嵊州市政府 | |
191 | 柯桥区全区辐射GPS监控系统 | 对全区387枚放射源实施GPS实时监控 | 2015-2016 | 0.0312 | 0.0312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监管能力建设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
192 | 绍兴全市建设水质监测网络 | 全市2666个乡镇(街道)每月开展地表水断面24项基本指标水质监测,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指标的基层政府生态环保工作考核体系。 | 2016-2020 | 15.996 | 15.996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各县(市、区)政府 | |
193 | 诸暨市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完善 | 安装生物毒性预警系统建设。 | 2016-2020 | 0.02 | 0.02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94 | 绍兴全市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 全市118个乡镇建设PM2.5自动监测站,13个工业园区建设6项常规指标和VOC自动监测站,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指标的基层政府生态环保工作考核体系。 | 2016-2020 | 0.7 | 0.7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各县(市、我)政府 | |
195 | 诸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 | 根据绍兴市环保局要求,完善大气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业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 2016-2020 | 0.1 | 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96 | 绍兴全市建设土壤质量监测网络 | 全市200个农业生态园区、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达标率监测,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指标的基层政府生态环保工作考核体系 | 2016-2020 | 2.4 | 2.4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各县(市、区)政府 | |
197 | 诸暨市农田土壤污染监测网点建设 | 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建立28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2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建成全市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 | 2016-2020 | 0.09 | 0.09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198 | 柯桥区废水在线监测工程 | 推进废水在线监测,并开展运维工作,建设智慧环保体系。 | 2015-2020 | 0.4 | 0.4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199 | 上虞区雨下水智能化建设项目 | 对七大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企业雨水排放口安装智能化监管系统 | 2015-2016 | 0.02 | 0.02 | 提升监管 能力 | 在建 | 上虞区政府 | |
200 | 嵊州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 加强重污染企业环境在线监控系统维护,新建重污染企业全部安装。推广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口在线监控 | 2016-2020 | 0.15 | 0.15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201 | 诸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 建设县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 | 2016-2020 | 0.3 | 0.3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相关 企业 | |
202 | 柯桥区废气在线监控工程 | 推进废气在线监控,并开展运维工作,建设智慧环保体系。 | 2015-2020 | 0.4 | 0.4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203 | 上虞区有机废气在线监测建设 | 与有机废气监测设备供应厂商的合作开发,提高特征有机污染因子的监测准度和抗干扰性,并逐步应用推广。 | 2016-2020 | 0.05 | 0.05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 有关企业 | |
204 | 柯桥区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 | 对全区272家实施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 | 2015-2016 | 0.098 | 0.098 | 提升监管 能力 | 在建 | 柯桥区政府 | |
205 | 诸暨市固废动态监管系统更新完善 | 在前期已建成污泥监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重点危废产生单位的全过程监控,提升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 2017-2019 | 0.012 | 0.012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相关 企业 | |
206 | 嵊州市排污许可证及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进一步完善已实施企业,新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及刷卡排污制度 | 2016-2020 | 0.1 | 0.1 | 提升监 管能力 | 在建 | 嵊州市政府 | |
207 | 新昌县排污许可证及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进一步完善已实施企业,新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及刷卡排污制度 | 2016-2020 | 0.1 | 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 | |||||||||
208 | 越城区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监测办公设施、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镇街环保所,镇街、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 2016-2020 | 0.1 | 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越城区政府 | |
209 | 柯桥区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执法车辆、环境应急车辆、现场检查执法设备,四级网格化建设设备配置,环境应急防护器材、取证、处置装备 | 2016-2020 | 0.04 | 0.04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210 | 上虞区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监测办公设施、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环保协管员和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 2016-2020 | 0.3 | 0.3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211 | 诸暨市环境监察能力提升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环保协管员和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 2015-2018 | 0.2 | 0.2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12 | 嵊州市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完善配备环境监察办公设施、执法装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设备。 | 2016-2020 | 0.06 | 0.06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213 | 绍兴市本级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 改造、增加实验用房,采购、更新检测设备,提升废气、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购置应急监测车和设备。 | 2016-2020 | 0.4 | 0.4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绍兴市 环保局 | |
214 | 上虞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搬迁并改造和增加实验室用房;加强有机物、重金属监测能力,添置气相色谱、流动注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先进设备;更新已老化的应急监测车和应急监测设备 | 2015-2020 | 0.35 | 0.35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215 | 诸暨市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 包括实验室设备更新、完善,提高监测能力 | 2016-2020 | 0.1 | 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16 | 嵊州市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 添置环境监测新设备,加强土壤分析预处理能力,新建空气监测备用站 | 2016-2020 | 0.09 | 0.09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嵊州市政府 | |
217 | 上虞区核与辐射监测设备购置 | 购置核与辐射监测设备,提升辐射监管、监测能力 | 2016-2020 | 0.01 | 0.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环境信息化建设 | |||||||||
218 | 绍兴市 “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暨环保大数据建设信息化项目 | 推进环保监管信息化与自动化工程建设,将全市各生态环境要素及监管信息进行统一管理;通过数据分析、信息展示,满足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的应用需求,在此基础上对生态环境的变化进行监控,对各行政区域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环境总量进行控制,为环境管理者、决策者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服务。 | 2016-2020 | 1 | 1 | 提升监管 能力 | 工程前期 | 绍兴市 环保局 | |
219 | 绍兴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优化项目 | 固废“五统一”监管,实现固废产生企业进出口和堆场视频监控、危废转移GPS跟踪、在线填报等功能 | 2015-2016 | 0.01 | 0.01 | 提升监管 能力 | 在建 | 绍兴市环保局,相关 企业 | |
220 | 上虞区“智慧环保”工程建设 | 智慧环保“一张网”的建设,包括环境信息化建设中的各项软硬件支撑环境,基础网络环境与设备等内容 | 2016-2020 | 0.2 | 0.2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221 | 新昌县监控中心升级改造 | 环境管理信息整合、流转、开发等 | 2015-2016 | 0.037 | 0.037 | 提升监管 能力 | 在建 | 新昌县政府 | |
222 | 上虞区环保监管信息化与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 ,依托现有自动监控、刷卡排污和行业治污中控管理平台,优化环保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建设 | 2015-2020 | 0.2 | 0.2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上虞区政府 | |
223 | 诸暨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 增加移动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移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 | 2015-2018 | 0.03 | 0.03 | 提升监管 能力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24 | 袍江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 以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减量化优先”为原则,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园区改造为“经济持续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推进园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施一批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撑项目,总投资32亿元。 | 2015-2018 | 32 | 25 | 前期准备 | 袍江开发区 管委会 | ||
225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 | 2016-2017 | 0.5 | 0.5 | 规划阶段 | 柯桥区政府 | ||
环保科技与产业 | 226 | 绍兴市鼓励发展环保服务产业 | 培育污染设施第三方运营市场,企业自行委托监测服务市场,完善环评市场,加强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建设 | 2016-2020 | 0.05 | 0.05 | 规划 | 绍兴市 环保局 | |
227 | 高新区“城市生活绿岛” | 一期用地130亩,建成日处理能力800吨资源再生项目;二期用地170亩,形成绿色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产业示范园,构建一个高等级的产业研发基地 | 2016-2020 | 60 | 60 | 规划 | 高新区 管委会 | ||
228 | 诸暨市新型环保装备生产线项目 | 诸暨市牌头镇政府,天洁集团新上新型环保装备生产线。 | 2016-2017 | 1.3 | 1.3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29 | 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装备研发制造及整体服务体系构建 | 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装备研发制造及整体服务体系构建 | 2015-2017 | 5 | 3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230 | 奇彩环境研发技术中心和核心环保装备项目 | 环保行业高COD、高盐分、高色度废水处理,年产值15亿元以上 | 2015-2018 | 30 | 30 | 前期准备 | 相关企业 | ||
231 | 诸暨市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 |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发展公司,建设集节能环保领域生产加工、研发设计、投资孵化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环保产业园,建筑面积23万m2。 | 2015-2017 | 15 | 10 | 在建 | 相关企业 | ||
232 | 诸暨市牌头环保小镇 | 规划面积3.51km2,建设用地1737亩,建设中国环保智创核心、环保体验展览与自然旅游观光区、家用设备与环保新材料区、节能循环经济区、高端环保装备研发生产区、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核、五区”,打造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省级节能环保示范小镇。 | 2016-2020 | 65 | 65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牌头镇政府 | ||
233 | 诸暨市智能环保装备创新园 | 建设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创新园区,用地面积500亩。 | 2016-2020 | 30 | 30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 环保局 | ||
234 | 诸暨高新区环保装备网络创新中心 | 占地约400亩,主要依托诸暨产业电商城,通过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技术创新和载体建设,促进互联网与环保装备产业及店口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店口传统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创新力和生产力。 | 2016-2020 | 25 | 25 | 规划阶段 | 诸暨市政府 | ||
235 | 诸暨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 实施“5612”循环化改造工程,打造国家节能环保装备研发产业化基地、全省纺织印染产业集聚提升发展示范园区和“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 | 2015-2019 | 100 | 80 | 前期 | 诸暨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