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发布日期:2021-05-08 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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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机构职能:

1. 承担集团党委日常工作,负责集团党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2. 承担集团董事会日常工作,负责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

3. 负责集团本级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人员调配。

4. 负责集团党的建设工作,承担集团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

5. 负责集团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干部(含董监事)聘任、 干部教育、干部考核、干部档案、干部出国(境)政审管理等工作。

6. 负责集团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 负责集团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8. 负责集团职工思想政治与企业文化建设,承担集团党委履 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9. 负责集团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街社(镇村)结对共建工 作,牵头配合实施上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0. 牵头负责信访投诉、网络舆情、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督办管 理工作。

11. 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市公用事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