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辅助栏目 > 乡镇信息公开 > 斗门街道 > 通知公告

斗门街道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及保障金给付

发布日期:2021-07-05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身份证

原件

村居代办、镇街受理

《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含授权承诺书)

纸质材料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3个工作日(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五、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5-88132336

六、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网上申请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七、例外情况


注:

1.办事群众需对提交的材料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本事项“一证办”限于“越城区户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信息来源:斗门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