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21-2170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05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公通〔2021〕71号 |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区、县(市)公安(分)局协助管理高速交警支队路面大队、交通管理局直属路面大队若干规定》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绍兴市公安局
2021年7月5日
区、县(市)公安(分)局协助管理高速交警支队路面大队、交通管理局直属路面大队若干规定
为切实加强属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高速交警支队路面大队、交通管理局直属路面大队(以下简称各路面大队)的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手段,理顺体制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凝聚最强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助力我市建设高质量交通强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在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各路面大队自觉接受属地区、县(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协管,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为当地道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二)明晰权责边界。坚持谁主管谁为主负责,各路面大队管理由市局高速交警支队、交通管理局为主,属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属地公安机关要定期研究各路面大队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属地党委政府落实政策、经费、资源、营房、科技等保障,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综合(专项)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同时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科学协管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加强源头保障、过程支撑、结果应用。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协管局征求对各路面大队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协同共治。按照“一体化”理念,推动整合交通管理领域现有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用、联勤联动、平安共建的“大交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涵盖“人、车、路、企、物、事”的综合管理格局,切实打好交通管理整体仗、合成仗。
(四)加强数字赋能。坚持改革思路,抢抓数字化变革机遇,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加大对智慧交通建设的综合保障,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智慧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高速交警支队各路面大队原则上以大队部所在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协管(一到六大队依次由越城区分局、嵊州市局、上虞区分局、诸暨市局、柯桥区分局、新昌县局协管),大队部所在地变动或新大队增设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协管。交通管理局直属路面大队由越城区分局协管。
(二)各高速交警路面大队增挂“XXX公安(分)局高速公路XXX交通警察大队”牌子,列入协管局机构序列。交通管理局直属路面大队增挂“越城区公安分局XXX交通警察大队”牌子。各协管局应明确一名分管局领导,负责具体协管。
(三)协管局党委要定期听取协管各路面大队工作汇报,定期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各路面大队遇重大安保、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除报告主管部门外,需同步报告协管局。
(四)各路面大队需根据现实要求,列席协管局党委会,参加交通管理、法制工作、科技信息化建设、队伍管理等重要会议,并根据属地党委政府、协管局要求参加相关重大活动。
(五)各路面大队主要领导的任免、调整等事宜,主管部门需事先征求协管局党委意见。协管局党委需协助做好干部有关考核工作,对考核评价提出建议。
(六)协管局党委要推动重大道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纳入各地工作体系,并负责具体统筹协调。
(七)协管局党委对各路面大队年度工作及主要领导干部履职进行定期评价。
(八)市局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通管理局直属大队要建立交管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交通管制信息同步推送主管部门和协管局情指部门,由相应情指部门视情发布管制信息、调整线路诱导等。
(九)各路面大队要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对查获的非公安交通管理类刑事(治安、行政)案件,及时移交协管局相关部门。协管局要及时接收,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协管局要将各路面大队民警、辅警八小时外管理纳入队伍监督体系,并及时将民警、辅警相关问题线索通报至主管部门。
(十一)协管局要积极协调落实各路面大队民警、辅警维权以及有关就医、就学、就业、救助等爱警暖警措施。
(十二)协管局要积极推动落实各路面大队享受属地考核奖等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路面大队协管体制调整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及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由“一把手”具体牵头,分管交管工作局领导负责具体推进,确保各项规定早日落地落实落细。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区、县(市)局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内部对接,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切实形成“一盘棋”。同时,要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对接,及时汇报管理体系调整情况,争取政策、资金等保障。各路面大队要主动与属地公安局对接,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争取尽快融入。
(三)形成工作闭环。各区、县(市)局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边运行、边完善,由协管局党委定期组织研究管理体系调整后续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运转有力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