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辅助栏目 > 乡镇信息公开 > 斗门街道 > 财政预决算
索引号: 11330600002582606M/2021-2418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斗门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9-15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15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四、名词解释.............................................. ...............................................................(32)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 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 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

4. 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6. 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 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街道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6,476.93万元,支出总计36,476.9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0,958.06万元,增长42.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大额项目增加,如2018-2020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及政策补助、新农村建设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336.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08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9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91.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5.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249.29万元,占收入合计14.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12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86万元,占7.27%;项目支出32,569.50万元,占92.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087.13万元,支出总计31,087.1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6,019.28万元,增长24.0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大额项目增加,如2018-2020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及政策补助、新农村建设经费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99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追加2018-2020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及政策补助、新农村建设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58.48万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大额项目增加,如2018-2020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及政策补助、新农村建设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94.53万元,占14.8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877.19万元,占3.03%;教育(类)支出126.95万元,占0.44%;科学技术(类)支出6,096.15万元,占21.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0.61万元,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4.53万元,占7.33%;卫生健康(类)支出597.74万元,占2.06%;节能环保(类)支出729.01万元,占2.51%;城乡社区(类)支出2,448.93万元,占8.45%;农林水(类)支出1,575.84万元,占5.4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884.19万元,占20.2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17.97万元,占11.79%;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0.61万元,占0.55%;住房保障(类)支出237.06万元,占0.8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3.92万元,占0.3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9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2018-2020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及政策补助等项目支出预算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履职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上级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98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奖金(考核奖、年休假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1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部门工作经费、编外用工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8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奖金(考核奖、年休假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企业统计人员补助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内审协同工作经费补助。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流动人口管理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治安管理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9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治安管理经费。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社区教育活动经费、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含关工委经费)。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专项补助经费。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教师节慰问等教育经费补助,且结转上年结余教育经费补助。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28.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8-2019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2018年度商务经济奖励兑现资金、2020年度疫情政策财政扶持企业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第一、三期人才资金和2019年度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奖励。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3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文化活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2018年文化专项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度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奖励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度越城区新建农村文化礼堂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省补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且结转上年结余市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日常运作以奖代补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2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再就业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敬老院经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2021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爱满绍兴”越城行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爱满绍兴”越城行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65万元,支出决算为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2021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且上级下达“爱满绍兴”越城行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9.6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各类慰问金,且上级下达“爱满绍兴”越城行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管理服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2020年春节、重阳节节日慰问费,2020年退休人员社区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且上级下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及精神病防治康复。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8.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费、新冠疫情防控区级隔离点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5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公共卫生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5.7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且上级下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蓝天保卫战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8年度政策兑现资金(发改线)。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城管线执法业务专项(文明城市创建补助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出租房代征税款分成、企业疫情期间自行来绍员工交通补助等,且结转上年结余控违拆违经费、2019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经费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小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补助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街区环卫保洁经费,且上级下达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经费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35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2021年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菜篮子补助、疫情防控扶持农业生产政策补助、三农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17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五水共治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河湖长制项目补助等,且结转上年结余2019年河道清淤、综合整治、保洁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村主职干部和村监委主任基本报酬财政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奖补资金、2020年第二季度村邮站运行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一季度村邮站专项运行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4.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8-2019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2020年度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园区减租补助、2020年疫情期间三减政策(第一批)补助。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7.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8-2019年度财政扶持企业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预拨2018年度村级保护耕地以奖代补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斗门街道璜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斗门街道璜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3.20元,支出决算为4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17万元,支出决算为6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一次性住房补贴兑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消防队工作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利奇马”台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且结转上年结余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0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6%。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0.80万元,增长385.2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大额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如2019年经营性土地出让做地工作经费、新农村建设补助、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63.50万元,占93.8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28.41万元,占6.1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经营性土地出让做地工作经费、新农村建设补助、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等。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经营性土地出让做地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农村建设补助,且上级下达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项目补助、2019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补助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4.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洁净越城奖罚基金。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补助、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奖代补日常运行补助等。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9年度越城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发放经费、璜山北村体育设施进公园补助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占100.0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48.73%,主要原因是消防车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预算安排合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4万元,支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主要用于消防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5.9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预算指标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39.04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8个,共涉及资金1821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87%。组织对2020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019年度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补助等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91.4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05%。

组织对“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部门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绩效等级为“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卫生经费及文教体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卫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5.15万元,执行数为57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工作及时开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二是活动宣传效果显著,营造卫士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突发疫情防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费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和宣传力度,提高疫情防控水平;二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完善投入机制。

文教体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06万元,执行数为16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工作及时开展,提升文化教育体育水平;二是开展送戏下乡、全民健身等群众文体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体育健身氛围和良好的文化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常态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和巡查制度,促进文教体长效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2020年度            编号6

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经费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85.15

574.97

10

98.26%

9.8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85.15

574.9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科学防控病媒生物,有效防控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传播、扩散;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大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村居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斗门街道办事处向越城区财政局申请公共卫生经费补助资金585.1510万元。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经费共计支出574.9697万元。主要用于病媒防治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补助等。斗门街道办事处出台《斗门街道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和《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评估工作指南》,明确责任,压实任务,高分通过省级C级评估认可。斗门街道办事处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好越冬蚊消杀六清、春秋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蟑螂等工作;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做到每月由专业消杀公司全域消杀至少一遍,发放除四害药物。为了加强对群众的保护,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初期,就专门安排内勤组工作人员四处筹集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内勤组每天都按规定派发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建立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完成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易地重建,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及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健康越城”建设,推动健康浙江、健康绍兴清单工作落实;完成50户健康家庭、3个健康社区创建。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献血总量58360ml,任务完成率121.58%,其中3人加入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完成大润发超市点位的公共场所配置AED安装。积极开展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开展节前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复学验收; 组织4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餐饮食品安全。项目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健康社区数量

3

3

20

20


质量指标

宣传活动的效果

显著

显著

15

15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显著

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有效防治病媒生物

显著

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营造卫士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

显著

显著

10

1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总体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9.83


自评结论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2020年度            编号8

项目名称

文教体经费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4.06

166.15

10

95.45%

9.55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74.06

166.1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推进斗门街道文化体育教育进一步发展,营造全民健身的体育健身氛围和良好的文化氛围,斗门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文教体工作。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向越城区财政局申请文教体支出补助资金174.0594万元。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文体教育经费共计支出166.147万元。主要用于小康体育村升级、社会教育活动等。抓促文化阵地打造,顺利完成昌明社区文化家园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敬敷社区文化家园建设和冠友青创园文化俱乐部建设进度,做好农家书屋登记造册及送书下乡工作;抓好文化环境营造,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和开展文化经营单位常态化检查行动;抓好文化队伍建设,开展村级宣传文化系列培训;落实文保单位保护,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做好26个文物保护单位(点)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开展端午、重阳等“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组织“送戏下乡”7场、电影放送105场。依托柯灵小学劳动实践课程,打造街道劳动教育特色品牌,持续推进社区教育、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建立街道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促进街道教育事业发展;开展辖区内中小学校六一慰问、教师节庆祝等活动;协调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等问题,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复学开课、中高考护航工作;核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9家,促进后疫情时代校外培训机构合法规范经营。做好璜山北村和荷湖村两村申报越城区首批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工作。完成体育特色团队和个人的调查统计,建立群众体育资源数据库,共14支特色体育团队和47名体育个人入库;完成东堰居、育贤社区等两个村社44户居民的全民健身状况调查;完成全民健身地图定位核查和公共体育设施名录核对工作;积极组织体育爱好者参加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项目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物保护单位(点)日常检查和维护

26

26

15

15


电影播放场次

105

105

15

15


质量指标

宣传活动的效果

显著

显著

10

10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文化教育体育水平

显著

显著

10

10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显著

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营造全民健身的体育健身氛围

显著

显著

10

1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总体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00

99.55


自评结论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绩效评价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100.00分,评价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2万元,执行数为4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经费补助合规、及时;二是为建立“美丽菜园”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助推“三农”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完善;二是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明确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规定并进行细化,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3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3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5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5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61.节能环保支出(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指用于循环经济(含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6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6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6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7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7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7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7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7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7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7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7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7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8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8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8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方面的支出。

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9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9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

项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1年4月18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金岗

联系电话

0575-88408523

     

越城区于越中路7

邮编

312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月~202012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40.616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40.616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40.6165

市县财政

40.6165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40.6165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金额单位:元)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

406165.00

406165.00

支出合计

406165.00

406165.00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况

为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斗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斗门街道)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文件精神对基地内地块进行重点提升和改造,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020年初斗门街道申请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经费40.6165万元。2020年度已批复用款计划金额40.6165万元,实际支出40.6165万元,用于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的“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的补助,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

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完善,能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资金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通过对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的抽查,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专项核算,基本能反映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斗门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对基地内地块进行重点提升和改造,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020年初斗门街道办事处申请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40.6165万元。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实际支出40.6165万元,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补贴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为建立“美丽菜园”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有利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等。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综合得分94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主要绩效

情况

斗门街道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对基地内地块进行重点提升和改造,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未明确,有待建立和完善。

2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该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明确组织机构及相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相关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明确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规定并进行细化,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金岗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斗门街道办事处


林斌

城建(新农)办工作人员

斗门街道办事处


金月芳

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

斗门街道办事处


王玉莹

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

斗门街道办事处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分管领导(签字):

 

                                                


一、项目概况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斗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斗门街道)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进一步改造提升蔬菜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斗门街道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020年初斗门街道申请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40.6165万元。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

2020年度已批复用款计划金额40.6165万元,实际支出40.6165万元,用于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的“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的补助,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

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改造提升蔬菜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斗门街道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项目完成程度

2020年斗门街道及时下发补助资金于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菜篮子”基地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广大菜农积极引进并使用蔬菜新品种和种植新技术,叶菜种子由合作社统一购买标准化品种,实施合格化管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正规农药及农家有机肥,并设有农药残留检测室和质量安全合格证追溯系统,鼓励农民使用“双低”农药,提高蔬菜产品附加值,保证上市蔬菜的质量。

4、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

为积极响应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越财监督〔2021〕2号)文件精神,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斗门街道进一步加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有序探索蔬菜制度创新。政策具体由街道城建(新农)办负责考核、解释。

为强化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斗门街道严格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费的报销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实施绩效,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越财监督〔2021〕2号)文件精神,斗门街道对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评价资金预算40.6165万元。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全面了解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提出完善的整改建议。同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为疫情背景下如何通过评价节省财政资金、科学确定评价项目财政支出标准等奠定基础,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评价实施过程与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和报告完善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确定的评价对象,收集项目涉及的各项政策、文件、资金用途、资金明细等资料,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并进行分析;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召开预备会,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对已收集整理好的政策和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申请与批复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评价工作重点。现场调研。查阅、收集相关依据,如预算申报、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了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总体情况。然后采取勘察、问询、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最后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3)报告撰写阶段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问卷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报告完善阶段

按照相关领导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相关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对补充资料的分析汇总,修改评价报告并提交最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分析

1、项目立项

根据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斗门街道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主要内容: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改造提升蔬菜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斗门街道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斗门街道均完成预期计划。该指标得10分。

2、组织实施

2020年斗门街道及时下拨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资金,但项目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成立“菜篮子”补助专项组织机构。该指标得5分。

3、产出完成

2020年斗门街道根据基地规模分别将补助资金及时下发于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其中斗门村基地规模为1020亩,基地管理补助为147000元,绿色防控补助为79600元,小计226600元,配合农业部门蔬菜产品抽检,年度抽检次数7次,合格率达至98%以上;荷湖村基地规模为454.43亩,基地管理补助为37251元,绿色防控补助为36208元,小计73459元,基地有蔬菜面积456亩,在市农业局和市蔬菜技术推广站的指导下,引进新技术、新品种,高质量大规模种植蔬菜;璜山北村基地规模为300亩,基地管理补助为58800元,绿色防控补助为23960元,小计82760元,每年投入资金购买物理防治用品,免费发放给农户使用,并对基地内部分地块进行重点提升和改造,建成万余平方GD-832单体钢管大鹏及周边配套设施;后璜村基地规模为50亩,基地管理补助为19400元,绿色防控补助为3946元,小计23346元,基地内配有专职安全卫生院并安装有太阳能杀虫灯6只,性诱剂33只。该指标得12分。

4、项目实施效益

斗门街道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的实施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改造提升蔬菜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斗门街道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斗门街道蔬菜基地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广大菜农积极引进并使用蔬菜新品种和种植新技术,主要生产经营蒲子、黄瓜、辣椒等农产品,并由贩销户到基地收购然后销往市区各蔬菜批发市场,基地注重农产品质量,严格要求菜农严禁使用违禁农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正规农药及农家有机肥,并设有农药残留检测室和质量安全合格证追溯系统,实行病虫害综合防控管理,采取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器,菜农购买双低农药化学防治,日常维护维修基地基础设施;不定期对基地上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抽检,保证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持续探索乡村振兴发展的新路子,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打造以瓜果采摘、自然观光、休闲度假、特色民宿等为主的特色产业,讲好斗门故事,围绕文旅结合、以旅促农的发展目标,带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该指标得15分。

5、财务管理水平

2020年度斗门街道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财政资金年初预算40.6165万元,实际支出40.61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完善,能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资金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通过对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的抽查,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专项核算,基本能反映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已支付项目资金40.616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基本按合同要求支付。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指标得分42分。

6、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受益群众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100%的群众认为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项目实施为当地村民的生活带去了便利,对提升蔬菜种植质量和创建美丽菜园的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对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9.20%。该指标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等。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评价小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综合得分94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斗门街道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对基地内地块进行重点提升和改造,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该项目基本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成立“菜篮子”补助专项组织机构。

四、主要问题分析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未明确,有待建立和完善。

2、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该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明确组织机构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五、相关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明确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规定并进行细化,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六、附件

1、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菜篮子补助(斗门村、荷湖村、璜山北村、后璜村)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标准)

对照情况

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项目立项(10分)

依据的   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符合:3分;一般:2分;没有:0

《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管理和绿色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财农[2020]11号)

 3

目标的  明确度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明确:3分;基本明确:2分;不明确:0

明确

3

目标的  合理性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实际:4分;基本符合客观实际:2分;不实际:0

客观、合理

4

组织实施(8分)

业务制度健全性    

4

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健全:4分;不完全健全:2分;不健全的:0

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

执行有效性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规:4分,不完全合规:2分,不合规:0

实施的组织机构未设立

3

产出完成(12分)

 

 

 

 

数量完成率 

4

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目标数量完成率,完成率为100%4分,每下降10%,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目标均完成

4

质量达标率 

4

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率,完成率为100%4分,每下降10%,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达到

4

完成及时性 

4

是否按照预期时间完成,是:4分;基本按照预计时间完成:2分;拖延时间较长:1分;完全不及时:0

按预期时间完成

4

项目实施效益(15分)

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

5

项目对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作用明显

5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5

项目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作用明显: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作用明显

5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5

项目对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作用显著: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作用明显

5

财务指标

财务管理(45分)

制度的  健全性    

6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6分;基本健全:3分;不健全:0分。

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

管理的  有效性   

6

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授权审批程序,是:6分;没有:0分。

有效

6

资金分配合理性

6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测算,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合理:6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

合理

6

到位    及时性    

5

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到位,及时到位的:5分;未及时到位:0分。

及时到位

5

预算执行率    

10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在±5%之内,4分;在±5-10%之间,3分;在±10-15%之间,2分;大于±15%0

100%

10

支出的  合规性    

6

合规性,按规定专款专用的:6分;部分未做到专款专用:3分;挤占挪用的:0

专款专用

6

会计信息质量

6

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是:3分,否:0分;核算是否及时,是:3分,否:0分。

会计信息核算及时

6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群众满意度满分为10分,每下降4%1分,扣完为止。

10

总分

100


100


94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公开表.pdf

信息来源:斗门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