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22M/2021-2158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1-09-02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方秋香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水按年阶梯收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定价权限和程序
按照《浙江省定价目录》,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必须进行价格听证。
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依据和定价原则
阶梯水价制度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目的是以计价方式为抓手,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三、市区当前居民阶梯水价标准
以越城区为例,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0〕65号)、《关于调整绍兴市越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6〕39号),越城区实行按月分档计费的阶梯水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表1.绍兴市越城区居民供水价格表
分类 | 月用水量 (立方米/户) | 供水价格 (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价格 (元/立方米) | 用水到户价格 (元/立方米) |
阶梯一级 | ≤20 | 1.80 | 0.95 | 2.75 |
阶梯二级 | 21-30 | 2.70 | 0.95 | 3.65 |
阶梯三级 | ≥31 | 3.60 | 0.95 | 4.55 |
备注:对非“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按第一级水量相应的价格执行
柯桥区也实行按月分档计费的阶梯水价,月阶梯水量与越城区相同,一级、二级、三级阶梯供水价格分别为2.00元/立方米、3.20元/立方米和4.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与越城区相同,为0.95元/立方米。
四、市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
以越城区为例,根据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2019年度越城区居民阶梯水价的执行情况如下:
表2.绍兴市越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数值 | 占比(%) | |
一级水量 (≤20m3/户) | 用户数 | 户 | 1730600 | 95.00 |
水 量 | 万m3 | 2978 | 95.63 | |
水 费 | 万元 | 5359 | 92.83 | |
二级水量 (21-30m3/户) | 用户数 | 户 | 71936 | 3.95 |
水 量 | 万m3 | 82 | 2.64 | |
水 费 | 万元 | 222 | 3.84 | |
三级水量 (≥31m3/户) | 用户数 | 户 | 19235 | 1.06 |
水 量 | 万m3 | 54 | 1.73 | |
水 费 | 万元 | 193 | 3.33 | |
合计 | 用户数 | 户 | 1821771 | 100 |
水 量 | 万m3 | 3114 | 100 | |
水 费 | 万元 | 5773 | 100 |
根据执行情况,越城区第一级阶梯覆盖了95%以上的用户数和用水量。如果不变更分档水量,仅将按月分档计价改为按年分档计价,则第二级、第三级的用户数和水量将占比更小。
表3.绍兴、台州、杭州居民2019年阶梯水价执行情况表
水量单位:万m³
地区 | 计费周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水量 | 本阶梯水量比重 | 累计比重 | 水量 | 本阶梯水量比重 | 累计比重 | 水量 | 本阶梯水量比重 | 累计比重 | ||
绍兴市 | 月 | 20及以下 | 95.63% | 95.63% | 21-30 | 2.64% | 98.27% | 31及 以上 | 1.73% | 100.00% |
台州市 | 年 | 240及 以下 | 95.70% | 95.70% | 240-360 | 3.08% | 98.78% | 361及以上 | 1.22% | 100.00% |
杭州市 | 年 | 216及 以下 | 94.92% | 94.92% | 217-300 | 3.26% | 98.18% | 301及以上 | 1.82% | 100.00% |
另外,从我市与执行以年为周期阶梯水价的台州市、杭州市比较看,一级阶梯水量我市与台州市相差只有0.06个百分点,高于杭州市0.72个百分点;二级阶梯累计水量我市与台州市相差只有0.51个百分点,高于杭州市0.09个百分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和近三年居民实际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确定分级水量。越城区、柯桥区的居民阶梯水价分档用水量和收费标准已经10年未作调整,接下来区发改部门将根据水资源利用和供水成本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制订更科学、更符合当前实际的居民阶梯水价分档水量、计量缴费周期和收费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 王强
联系电话:85137722;传真:85132691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