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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09-192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卫生局 公开日期: 2009-05-2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卫发〔2009〕81号
文件登记号: ZJDC67-2009-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06 14:4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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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派出所、市第七医院:

社区美沙酮维持门诊工作,是以生物—心理—社会综合模式为基础,对吸毒成瘾行为进行干预,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毒品违法犯罪,预防艾滋病、丙肝等传染病的流行蔓延,恢复吸毒成瘾者的社会功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绍兴市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自2006年9月在市第七人民医院开设运行以来,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在册服药病人227人,日均服药人数为70人左右(包括诸暨点10人左右)。但同时也存在受治人数增长不快、维持率较低、脱失率过高等问题。根据《2009年全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关于大力推进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和《2009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为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推进平安绍兴、和谐绍兴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美沙酮维持门诊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市区美沙酮维持门诊工作,由市卫生局、越城公安分局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由市卫生局、越城公安分局、市区各派出所、市第七医院为主的市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大协调力度、配合、支持力度,增进共识,形成合力,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强势推进市区美沙酮维持门诊组织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努力使市区美沙酮维持门诊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

建立市区美沙酮维持门诊工作责任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协同配合。市区各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对原先已列入社区康复、社区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要会同社区干部进行耐心的帮助与教育,劝说、动员吸毒成瘾人员自觉主动地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同时要说服家庭成员介入,增强参加维持治疗人员信心和安全感,鼓励吸毒病人坚持维持治疗。市七院主要负责做好门诊技术服务工作,加强与公安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日门诊服药情况,保证美沙酮的质量安全。

三、加大宣传,着力引导

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是国家推行的有效的药物干预项目。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目的、意义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的知晓度和认可率,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以消除各种思想疑虑;要加强与吸毒人员的联系,给每一个吸毒人员写一封信,召开吸毒人员及家属座谈会,使吸毒人员了解美沙酮,认识美沙酮,主动服用美沙酮,营造宽松的社会氛围。要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及辖区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基本知识培训,增强美沙酮维持治疗参加人员坚持服药的信心与决心,不断鼓励更多的吸毒成瘾人员入驻参加治疗。

四、完善政策,改进服务

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做法和经验,实施打击查处、减免服药费用、奖励同伴教育、细化强隔措施等挽救激励机制,努力调动和稳定服用美沙酮人员的积极性。一要加大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为吸毒成瘾人员坚持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创造良好的外界环境。要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城区毒情以“零包”贩卖、消费为主的特征,对“零包”贩毒的露头就打,对新发现的吸毒成瘾人员,依法严厉查处,大力阻断毒品的来源渠道,压缩吸毒行为的滋生蔓延,减少成员间的涉毒互染,减少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受到的外界不良干扰,为其坚持参加治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要对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要给予充分支持,禁止在第七医院门口及周边进行专门针对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的守候、跟踪、抓捕等工作。因办理吸、贩毒及其它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必须进行抓捕的,应事先报经分局批准,并在适当地点实施。对未按程序进行抓捕的要及时予以通报。三要对已经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并坚持服药的吸毒人员,发现有偷吸行为的,应酌情处理。对已经入驻治疗坚持服药的,如第一次发现偷吸的可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偷吸的一律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对入驻时间不到一个月发现偷吸的不予强隔。连续三个月坚持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可视作戒毒帮教有成效,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四要对连续服药一个月者,给予减免半个月服药费用。五要对介绍新服药人员并督促其连续服药一个月以上的同伴教育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六要给予服药人员每人每次一定的车费补贴。七要开展电话回访调查,劝说脱失人员坚持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