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335/2021-217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06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文字号: | 绍市交办发〔2021〕24号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绍兴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绍兴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通行效率和本质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高效、畅通、安全、舒适的出行需求,根据《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平面交叉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厅印发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浙江省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和我市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精治”工程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至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交口整治提升163处,其中2021年计划完成33处。通过三年的集中治理,到2023年底,我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及以上)平面交叉口平均间距达到1公里以上,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我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均运行速度提升到56公里/小时。
二、工作任务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公路网结构现状,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确定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在区域路网中的功能定位、服务目标,按照系统谋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辖区内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含辖区内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现状、平面交叉概况、评估结果,以及治理的总体目标、分年任务、试点方案、保障措施等。
(一)全面排查梳理。各区、县(市)要详细调查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数量和间距,以及相应的运行速度、交通事故、交通量和流向、交通组成、公路设施、路侧环境以及通视三角区等情况;重点调查事故多发、交通拥堵、视距不良、线形不佳、畸形路口以及非法开口等平面交叉。根据平面交叉的物理条件、地点条件、交通管控条件等因素,以通行效率、安全水平为主要内容,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初步的整治建议,建立项目清单,确定2022年和2023年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任务,逐一明确每个项目责任分工、负责人员、节点计划安排等。对于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平面交叉口,原则上要全部纳入整治提升范围。请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于7月25日前,将2022-2023年计划实施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项目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局。
(二)分类施策整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部门、沿线乡镇和村,对整治项目开展安全性评价、方案设计、审查等工作。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以辖区内路段为单元,对平面交叉平均间距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以交通事故相对多发、通行效率相对低下、线形视距相对不足的平面交叉为治理重点,采用平改立、平交口归并、封闭中央分隔带改为右进右出交叉等措施减少平面交叉数量;对于短期内不具备平改立条件的路口,从线形指标、交通工程设施、路域环境、路况水平、设施结构病害等方面辨识存在的主要运行安全风险类型和隐患、事故致因分析,评估安全风险等级,科学确定综合治理方案,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实际交通量等因素实施交叉口渠化改造,有条件的可利用中分带、硬路肩设置转向车道,并按规定采取增设交通信号灯、完善标志标线、改善交叉口视距等措施。非机动车较多的平面交叉,交通渠化还应适当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需求。
对属于事故多发点段的平面交叉治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规程执行;对涉及用地较多、规模较大的平改立项目,参照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平面交叉治理(交通渠化、安全设施完善等),按照养护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过程管理。从路网整体性出发,根据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主要功能,结合运行速度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标志速度,提升路段运行速度。对于因涉路施工管养权限移交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各地主管部门应及时与当前管养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工作,做好平面交叉口管控工作。对于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和现有未经批准的平交口,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职能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集中清理、责令整改工作。要根据交通流运行情况,充分利用感应控制、多时段定时控制、绿波控制等技术手段,优化信号配时控制方案,提升平交道口通行能力。要加强国省道一级公路过村镇路段的接入管理,控制进入主线的行车速度。积极探索与第三方导航平台的合作模式,不断完善平台路况实况信息,建立健全智慧出行体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普通国省道公路交叉口管控,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平面交叉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做好普通国省道公路涉路许可审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审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养护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未经审批的交叉口、路侧开口行为及时制止并查处,确保全市国省道公路交叉口设置处于规范有序状态。
三、推进计划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12月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成立专项整治专班,组建工作网络,落实专人,制定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评估的基础上,形成整改排查清单,2021年完成33处平面交叉治理工作任务。各区、县(市)至少选择1段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综合整治试点路段,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全面推进治理工作树立属地样板。试点路段经验总结于2021年12月底前上报市局。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完善各类工程和管理措施,由点及面全面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3年6月至2023年底)。对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登记造册,建立管理闭环,并开展治理绩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由省厅统筹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属地政府汇报,推动将治理工作纳入属地政府的议事日程,在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建立政府领导、交通牵头,公安交警、属地乡镇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排查和评估辖区内现有平面交叉,建立治理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实行专班运作、限时办结、销号管理。
(二)加强督查考核。省厅和市局已将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对进度严重滞后项目进行通报、约谈及挂牌督办。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改清单、目标任务和计划进度等,加强对整治项目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强化项目推进机制,实施月报制度,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附表要求,每个月25日前及时向市局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众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专项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注重听取沿线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通告施工信息,特别对于中分带封闭、平交口归并等改变群众交通出行习惯的措施,要充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取得沿线乡镇的支持和群众的理解,具体治理方案可以邀请属地乡镇、沿线村参与共同研究。要注重前期调查的数据积累,及时做好试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经验总结,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试点效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全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三年专项整治任务表.xlsx
附件2:2022-2023年计划实施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治理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