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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18 12:3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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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要求,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包括2021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0575-89118152,邮编:312000

一、总体情况

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拓宽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2021年,在新华每日电讯、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青年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用信息142篇,通过绍兴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36条,办理群众留言918条,

2、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建立市县协同应对化解行政争议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预警案件会商、疑难典型问题分析研讨、指导性案例编制,有效应对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人员学习培训,结合周一夜学开展“越阳光”进机关——政务公开一堂课集中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3、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在把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的基础上,利用“绍兴人社”微信公众号、“绍兴社保”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对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和政策进行解读,定期推出社保高频事项网办指南,有效回应公众关切。联动各类媒体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2021年累计解读政策和发布政务信息612条,截至12月31日,关注“绍兴人社”微信公众号人数超过40万。连续4周做客FM93.6绍兴综合广播频道《越青春》栏目开展绍兴人才政策解读,听众5.8万人次。

4、丰富便民服务措施。创新推出“绍兴智慧人社AI助手”,全天候、快速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实现掌上人社业务咨询服务“AI化”。开展人社系统惠民服务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辖区内各街道、企业主动为群众宣讲人社政策、维权知识、解难释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应用推广,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政务服务。

5、强化监督考核机制。2021年,我局召开2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督促指导本年度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制定局政务信息工作操作细则,由分管局领导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处室(单位)相关职责,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开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工作,落实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运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4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诸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2,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媒体互动机制,开发完善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公众问答、网上调查、信息推送等功能。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向群众精选推送全市人力社保方面的惠民政策、民生新政等最新资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