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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5 14:4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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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办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由综合处作为信息公开牵头处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对外网站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处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绍兴市人防办门户网站、绍兴人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务信息561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341条。二是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宣传和解读。

(三)完善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登记、审核制度,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由信息内容把关处室初审、综合处处长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综合处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登记、归档,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台账,按月统计汇总。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随着我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我办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质量还存在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这些问题,下步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机构与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二)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市人防办门户网站为主体,提升微信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主动与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市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