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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镜湖新区开发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5 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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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我办自2018年6月成立起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开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更新信息80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6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1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9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

2、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丰富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定期更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开及信息动态栏目内容,丰富完善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门户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资源,实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政策文件关联阅读工作,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3.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共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件,无复议和诉讼纠错。

4、深化平台建设。充分借助门户网站、“绍兴镜湖”微信公众平台的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将社会公众关心的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着力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5、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全面梳理各类政务信息,保证政务公开的完整性。

6、强化监督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照新《条例》规定,立足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则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有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0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过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公开政策要求掌握不细致、不全面,导致工作落实有差距。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