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59T/2022-2329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16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童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宠物产业和饲养监管,从源头控制流浪动物产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由我局牵头,协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扎实推进犬类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犬只管理领域涉及多部门,现我局将开展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日常管理,推动文明养犬。目前全市备案犬只22314只,已接种疫苗并登记的14884只,通过数字化的管理,实现了在线养犬指导、多点接种疫苗、领牌登记、宠物医疗等一体化服务,使养犬更加便捷、安全。在疫苗接种、犬牌领取的第一时间进行爱犬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同时,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增设局公众号爆料平台等,加大犬类管理力度,今年已抓捕犬只3241只,年检1521只,办证1236只,收容2924只,处理犬类投诉1415起。
(二)提升设施建设,推进无害处理。截至目前,我市上虞、诸暨、嵊州3地已分别建成上虞春晖固废、诸暨永安农业、嵊州回利生物3家工业化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年处理能力达8000吨以上,基本可满足全市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需求。同时,今年新昌计划新建1家工业化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场以方便有需求的人士能就近处置。因土地问题,目前仅剩越城、柯桥两地还未建成相关处理设施。
(三)研发管理平台,实现数字赋能。“养犬一件事”宠物犬证服务平台于2021年9月在“浙里办”办证服务上线,“浙政钉”涉犬事件执法协同在11月上线。该平台通过群众端的支付宝+浙里办和管理端的犬类管理平台+浙政钉,以“两端四应用”为载体,简化申报材料5项,实现犬只上证登记“一网通办”。自平台上线以来,犬只上证率大幅度上升,涉犬事件投诉率同比下降明显,实现了犬类管理良性互动,促进了城区文明养犬。今年我局正对该平台进行迭代升级,新增养犬服务、宠物医院等功能模块,为犬主提供多样化精准服务,并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中增加相应的引导提示等。
(四)深化环卫管理,提升环卫质量。深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对城区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清理整治,认真做好街道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整治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顽疾”。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所管辖的广场、公园、道路绿地划分责任区域和具体板块,明确管理任务、养护标准、保洁频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在小区、城区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开展有关犬类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发布开展流浪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自觉参与并支持流浪犬只清理整治行动。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职,进一步统筹、协调好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一是提高犬只上牌率。“养犬一件事”系统已上线浙里办,下步将宣传推广至全市应用,提升农村犬只的上牌率,规范流浪犬只源头的管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加强巡查,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犬只自行出户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人的威慑力。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联合文明办等多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片、开展公益养犬服务活动等多形式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自觉性和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随意遗弃犬只。四是推动犬只领养。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流浪犬只领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流浪犬只寻找符合条件的“家”。五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围绕夏、秋季犬类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六是推进立法工作。《绍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被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列为2022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有关调研立法工作。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徐兴伟,联系电话:8577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