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22-2331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2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民政局 |
洪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建议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对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我市户籍人口446.85万,其中老年人口122.09万,老龄化程度达到27.32%,远高于全省23.7%和全国18.9%的平均水平。养老服务人才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其摆在重要的位置,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护理人员4491人,其中持证护理员3272人,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6.41人。2021年,绍兴市社会福利院吴伊林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养老护理员项目职工组铜牌、沈欢在第一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一类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加大养老行业人员补贴力度。2019年,我市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激励措施,明确护理员在养老服务机构累计服务时间满3年,并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等荣誉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在养老入职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毕业生,符合奖补条件,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第三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连续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按照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从第二年起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500元、400元、300元、250元、2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获得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的护理员,从次月起相应增加特殊岗位津贴。服务机构累计服务时间满5年,并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等荣誉的,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今年,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报考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学生,与院校、属地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在该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可按不高于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每学年10个月的定向培养补助。
二、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养老护理人才发展。广泛宣传示范团队的优秀形象,树立大师工作室为引领“标杆”,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和影响。如应美玲养老大师工作室已提档为省级大师工作室,团队多人获得国家、省级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养老护理员车之烨获评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郑静等两位护理员被评为浙江功勋养老护理员。启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宣贯工作,分批次对养老护理员进行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护理员持证率,构建起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5级发展通道。连续7年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提高老年人及其护理人员家庭照护能力。已发布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褒扬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地位,养老服务机构应与养老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定期发布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对在各级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和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对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开展“十佳养老院”、“十佳养老院长”、“十佳养老护理员”等表彰活动,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先进典型的宣传。
三、扩宽养老从业人员提升渠道。近年来,我市各院校顺应养老护理人才的需求,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目前共有7所院校开设了相关专业,每年可向社会输送相关专业人才近2000人。包括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护士学校、诸暨技师学院3所中职技师学校设有中职类护理专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护理专业,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设有本科护理学专业。养老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呈现多层次发展态势,部分院校面向学生开展了教育部组织的“1+X”老年照护技能证书培训认证工作,与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已包含在老年护理课程中。加强校企联动,在绍院校积极参与绍兴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创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优化新时代养老服务。通过共建基地二、增设专业人才,扩大培养范围。、产业学院,组织培训、竞赛等形式,为绍兴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专业的人才培养,在科研、服务等领域全面助力养老产业的发展。如“浙江省护理人才培养基地绍兴分基地”“浙江省养老与家政产业学院”“绍兴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养老与家政产业学院”和“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等。
四、多方协同发力,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市人社局根据全市养老护理产业发展形势,会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开发“老年照护与管理”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具体分为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互联网+养老等5大模块,订立了全市养老护理职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二是市人社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前期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基础上,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柯桥职业教育培训网、绍兴职业教育网、中国职业培训在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5家入选名单,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衔接的新型培训工作格局。三是市民政局开展市本级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养老机构护理员及院长培训等,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能力以及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的专业护理水平。四是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绍兴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持续两年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基础及提升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以老年人需求、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导向,结合代表的建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到2022年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教育、考核晋升、薪酬待遇、褒扬激励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引导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养老职业认可度。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养老护理员工作岗位的宣传。通过多种途径消除民众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偏见,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认知度和认可度。在原有市本级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基础上,扩大活动覆盖面,通过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的活动形式,进一步提高全市养老护理知识普及率。
三、加强培训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持证率。计划到2022年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教育、考核晋升、薪酬待遇、褒扬激励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养老服务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2人;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100%。到2025年,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7人,其中高级工、技师比例达18%;20%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康养联合体)建有应急救护培训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急救护知识实现基本普及,养老护理员救护员培训基本覆盖,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70%。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蒋莺
联系电话:88003060 传真:88003088
绍兴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