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2ZF580001/2022-243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沥海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文字号: | 沥办〔2022〕6号 |
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线:
现将《沥海街道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集中攻坚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5日
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集中攻坚行动的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民房、居住出租房(长租公寓)、沿街店铺、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动员,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民房、居住出租房(长租公寓)、沿街商铺、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底数,科学评估消防安全风险状况,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现“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月28日。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周乾彬
副组长:俞 恒 赵卫卓 常 佳 吕炜烽 胡立强
王学更
成 员:任雄放 高 飞 寿超鹤 王淼江 钟侠波
谢 晓 孙建华(消防站负责人)
四、排查对象和排查内容
(一)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民房、居住出租房(长租公寓)、沿街商铺、老旧小区。
(二)排查内容
1.民房。按照民房消防安全有关要求,重点排查范围为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民房、1990年以前建造的民房和“通天式”民房,重点围绕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智能报警等方面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居),配合人:联村干部)
2.居住出租房(长租公寓)。按照《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重点排查范围为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重点围绕防火分隔、疏散通道、用电用火等方面突出问题。(责任单位:政法综治办,配合单位:派出所、消防救援站、涉及行政村)
3.沿街店铺。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要求,重点排查范围为沿街门面房和商住楼底层的经营性商铺,重点围绕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用电用火、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工业商贸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消防救援站)
4.老旧小区。按照省消安委办《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指导标准》要求,重点排查范围为2000年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住宅建筑,重点围绕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管网、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沥海居委,配合人:联村组)
五、进度安排
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实施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月1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订,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排查计划。第二阶段(2月28日前):按照“排查和核验同步开展”的原则,全面摸清风险排查单位(场所)底数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所有排查数据登记造册,分领域建立工作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六、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主动作为。各行政村居、各线(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前瞻谋划布局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认清风险排查是消防领域遏制重大事故攻坚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主动谋划实施,加大保障力度,加强重大问题督导协调,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收官。
(二)全面发动,形成合力。各行政村居、各线(办)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各线(办)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迅速动员各方力量,集中人员和精力,立即投入重点领域、重点隐患开展排查集中攻坚行动。各行政村居、各线(办)要扎实推进民房、居住出租房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力量,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摸清底数、严把质量。各行政村居、各线(办)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全面建立民房、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排查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检查,摸清情况。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建立老旧小区排查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检查。
(四)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居、线办和单位负责人,街道安委会将对其进行约谈,确保面上工作全力推进。集中排查行动期间,居住民房及沿街店铺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行政村居、各线(办)要认真做好此次排查集中攻坚行动信息收集汇总和经验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带动和引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