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监督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保护体系。负责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评审、备案和推荐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交流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
联系方式: | 0575-89180855 |
机构负责人: | 孙小东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