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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延至2023年底

发布日期:2022-11-04 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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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国家、省又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缓缴的社保费的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底延长至2023年底,补缴方式不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所属期不变,办理流程不变。

一起重温社保费缓缴政策

社保费缓缴,缓的范围有哪些?

社保费缓缴,缓的对象有哪些?

(1)5类特困行业

具体行业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2)17类扩围行业

具体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

(3)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不在前22类行业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备注:17类扩围行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请需要满足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为亏损状态,且申请缓缴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

单位职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其个人应缴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单位办理缓缴,对职工社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缓缴期限内,发生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单位应为该职工补齐缓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如何申请社保费缓缴?

线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进行申报;

线下:就近前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操作指南

步骤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选择相应统筹区,进入事项界面,点击“在线办理”。

步骤二: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缓缴类型”“缓缴行业”和“缓缴开始年月”,点击下一步;盖章上传申请材料,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缓缴的社保费什么时候补缴?

(1)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2)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缴费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补缴,可以一次补缴到位,也可以选择按月分期补缴的方式,每月补缴不低于一个月度的缓缴费款,最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

其他注意事项

(1)缓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为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社保经办机构会对作出承诺申请缓缴的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选取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对经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