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22-2364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土地用途 | 行业类别 | 出让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土地税收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 | 出让 年限 | 建设期限 |
黄池溇1号地块 | 东至空地,南至黄池溇2号和黄池溇3号地块,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空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25771.4 | 0.7~1.7 | 30% ~ 50% | 10%~ 20% | ≥ 130 | ≥ 350 | ≥ 31.6 | ≥ 2.4 | ≥ 248.54 | ≥ 0.51% | 50 年 | 30个月(含6个月动工准备期)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投资强度、亩均销售、亩均税收等指标由越城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受让人范围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022年12月28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29日工作时间内持意向用地申请表、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明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提出用地申请。报名后的资格审核由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核。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月29日16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出让方式改为网上公开拍卖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申请用地资格审核通过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将审核通过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370万元意向金,如协议出让,则意向金可转为土地出让金,如只有一家报名但最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达成协议出让的,则报名意向金不予返还;如转为网上公开拍卖,申请人报名的意向金在土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不计息),如转为网上公开拍卖后,原报名的意向用地者未参与网上报名竞拍导致土地流拍的,则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申请人申请用地资格审核通过但未按时缴纳意向金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用地。
四、资料获取
本次协议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协议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29日16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511室)获取上述资料。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及意向金交纳银行账户
出让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511室
联系电话:0575-88139582
户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账号:0900001466337600010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