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7099/2022-2353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主题分类: | 税务 | 发文字号: |
浙江普森电器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普森电器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提出申请。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