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7054/2022-2265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一、制定背景
随着“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控烟履约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烟草监管体系,目前绍兴市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一些要求逐渐与当前趋势不相适应。对此,绍兴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绍兴烟草)于今年2月份组成了修订工作组,充分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上级烟草有关文件、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绍兴市实际,着手对《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进行修订。
经济快速发展,市场日新月异,特别是市场主体经营卷烟积极性不断提高,导致零售点数量快速增长,与卷烟销售总体政策、控烟履约的总体要求不相符。同时卷烟零售户增长幅度过快,导致卷烟零售户均可供量减少,订货满足率下降,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结合绍兴实际,绍兴烟草努力协调计划与市场,优化零售市场布局,合理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在上级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政府部门的建议后,修订合理布局规定。
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阐述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制定原则,并对零售点定义。
(二)第五条对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特殊区域予以明确。
(三)第六条对零售点的设置间隔距离规则予以明确。
(四)第七条、第八条对零售点单元区域的范围与数量规则予以明确。
(五)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对零售点设置的不受限制情形予以明确。
(五)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不受限制情形的限制适用予以明确。
(六)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为解释说明及实施日期。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4月29日
链接: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