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在今年的房屋征收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市全域推行住宅房屋征收“房票”政策。截至目前,诸暨、嵊州、新昌已出台实施细则,越城、柯桥、上虞的相关政策也即将出台。
“房票”即市场化安置,是政府在控制征收补偿安置成本的基础上,鼓励被征收户通过领取“房票”形式购买商品住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金永祥表示,按照计划,我市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均可申请纳入“房票”实施范围,“房票”原则上仅限于购买商品住宅新房,使用期限6个月内,政府额外给予“房票”奖励,房企可在原有折扣基础上让利3%~5%,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值得关注的是,诸暨早在2015年就开始“房票”安置探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补助标准、楼盘监管、结算流程等政策体系,使选择“房票”购房安置金额可比选择货币安置增加20%~30%,95%以上被征收户选择“房票”安置。截至去年底,诸暨市已累计开具“房票”金额约140亿元,其中80%以上购买了新建住房。
“‘房票’政策实现了被征收户与政府、房产企业三方共赢。”金永祥表示,“‘房票’政策的实施,丰富了房屋征收安置形式,促使被征收户理性安置,提升居住品质,也减轻了安置房成为‘城中村’的管理压力,助推了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