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2-229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人社办发〔2022〕15号 |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激发民营经济领域技术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绍兴市民营经济领域工程技术类职称(中级)社会化评价试点单位(含民营企业自主评价试点单位,下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科研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密集。在工程技术领域,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认定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
2.技术实力较强。试点单位应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及实践能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少于13人,并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建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
3.内部管理规范。应当制定包括职称评价标准、申报流程、评审办法等内容的社会化评价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职称评审主体责任,遵守评审规范和工作要求。
三、申报流程
1.单位申请。5月10日前,具备条件且有意愿开展社会化评价试点的用人单位,填写《绍兴市民营经济领域工程技术类职称社会化评价申请表》(见附件),向属地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注明列入试点范围的本市区域内子公司;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科研创新平台等申请需注明列入试点范围的单位。
2.属地审核。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社会化评价的实力和需求、附属子公司行业(专业)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试点范畴,并于5月17日前形成审核意见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
3.计划公布。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将备案同意的社会化评价试点单位列入2022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试点单位实行动态化管理,入选当年未开展社会化评价或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两年未开展社会化评价工作的试点单位,取消试点资格。
2.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及相关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服务,指导开展相关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规范、结果可溯。
联系人: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潘一珂,85146370
附件:绍兴市民营经济领域工程技术类职称社会化评价申请表.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