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绍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绍兴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以“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力助推绍兴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提供坚强应急管理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19—2021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5%,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自然灾害方面:完成103个镇街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有效防御自然灾害,力争防汛防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新增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150个。
应急救援方面: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率达100%,培育省级专业救援队伍1支、乡镇综合队伍20支;社会应急力量核心队员救护员证持有率达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统筹协调常态化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有效运行安委会“1+8”组织架构,制定出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和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以安全专业委员会为单元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2.优化考核督导。统筹指导各专委会、专委办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定期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依托重大安全“七张问题清单”,探索发布区、县(市)和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评价指数,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全面压实“三个责任”。
3.深化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和杭州亚运会举办,全面管控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挂牌督办制度。
(二)深化企业安全清单化监管
4.从严危化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6月底前全面消除较高风险园区;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督导检查,全面压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进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重点工艺的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自动化控制安装和投用达到100%;推进危化品培训网络空间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人员达标;制定危化品使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方案,对重点企业开展重点监管;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记销分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和标准化达标工作。
5.加强工矿企业基础安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排查整治,完成兰亭尾矿库和诸暨立鑫建材专家会诊,地下矿山开采机械化水平提高20%,露天矿山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单班下井10人以上地下矿山试点建设人员定位系统2家,矿山“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100%。平铜新尾矿库及漓铁集团兰亭尾矿库8月底前完成闭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上企业自评率100%,生产矿山企业标准化率100%。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其他行业和三类园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完成率100%。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地。探索制造类小微企业园“智安园区”建设。3月底前完成柯桥区有限空间先行区试点,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整治。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及打击违法违规电焊作业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爆粉尘、危化品使用等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
(三)强化自然灾害防御专业化保障
6.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采用通报、警示、约谈、督办和调查“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落实各方责任。制定森林防灭火重点乡镇名录,推进一般林区高位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林区覆盖率50%以上。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强化森林防火基础建设。
7.强化防汛防台工作机制。修订《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指挥运作机制,探索建立极端天气“五断”“五停”机制,加快推进台风“烟花”“灿都”复盘工作任务的落实。高标准、全覆盖推进全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抓牢基层责任落实。
8.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高质量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普查,完成市县两级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新增 150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积极创建综合示范社区。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培训,提升灾情统计业务水平。推进巨灾保险省级试点工作。
(四)夯实应急救援体系化基础
9.夯实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推进基层乡镇、村(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部门预案与操作手册的修编,提高预案可操作性。结合灾害事故特点及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强化预案实效性。
10.培育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培育,组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绍兴市矿山救援队建设。组织开展绍兴市第二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及专项技能培训。
11.建立健全指挥救援制度。出台灾害事故预警发布、救援现场指挥调度和队伍物资调度机制,制订出台共享装备库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综合指挥平台预案与救援力量数字化水平,提升应急指挥实效和救援能力。
(五)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水平
12.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改革。完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订分级分类执法办法,明确市县乡三级执法权限。开展“除险保安”系列执法行动,深化全员执法、委托执法和交叉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中心乡镇(街道)100%、其他乡镇(街道)70%开展执法办案,区、县(市)行刑衔接全覆盖。推行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
13.突出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紧扣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和工贸行业 25 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年底前实现重点事项清零。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网上办案率不低于90%。制订现场执法办案业务指引,录制“教科书”式的现场执法视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组织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举办全市应急管理执法技能提升培训,选树一批执法标兵,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加大举报宣传和奖励,建立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逢查必考制度。
14.提升执法效能水平。开发案源线索数字化平台,拓展非现场执法。每双月通报重点领域部门执法情况,压实行业部门执法责任。结合工业园区全域治理等中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服务,为重点产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执法效能评估。
(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化
15.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推动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融合共振,组建基层应急管理委员会,强化应急管理办或工作专班人员编制配备。组建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建立村(社)应急管理员队伍。优化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全面形成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全覆盖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干部的能力提升,开展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应急办和执法干部业务培训。
16.加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应急安全互动体验馆建设。推进融媒体宣传,全区域、多时段、多领域树应急形象,展应急成果,讲应急知识。继续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大培训,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质量。
17.推进社会化服务工程。开展机构专项整治,规范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实现全市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园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加大安责险推广力度,推进安责险“提质、扩面”,实现高危行业100%投保,100%服务,引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及三场所三企业等领域参与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新增投保企业3000家。
(七)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建设和应用
18.持续迭代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突出突发事件实战应用和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系统建设和应急管理部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完成370M窄带集群核心网建设贯通。
19.深化应急管理数字赋能。初步建成全市应急管理数据仓。优化完善全市安责险信息、安全生产信用等平台应用。加快实现印染企业有限空间、露天矿山和90个制造类小微园区数字化监管。深化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推广应用,开展工矿企业常普常新工作。
(八)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
20.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制度设计。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地方立法调研,研究制定绍兴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积极构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领域与人民检察院的协作机制,推进事故领域民事诉讼和重点领域行政诉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属地责任。
2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灾害事故警示教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共性问题和典型行为,每季度曝光典型案例,编印《以案释法》普法手册,督促企业加强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目的。加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媒体道歉、调查报告依法公开和事故“一案双查”制度。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九)加强干部队伍准军事化建设
2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应急大讲堂、周一夜学等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大事、谋全局、作表率。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应急先锋”党建服务品牌,擦亮应急管理政治机关底色。
2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引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持续推进帮带结对和分级分层业务能力培训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队伍工作能力。
24.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清廉机关争创工作,运用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工作成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突出监管执法、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