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情况 | |
1 | D202208100002 | 绍兴市 | 越城区 | 府山公园景观灯安装在树上,数量众多且过于明亮,干扰鸟类入园栖息,破坏生态环境。 | 其它 | 1.经查,信访反映的景观灯,府山公园提档升级亮化工程,该工程照树灯具设备为可调控式LED投光灯,根据需要可以做到0%-100%无极调节,通过控制模块可设置不同的开闭时段和不同亮度。 2.为达到亮化效果,根据设计和现场条件,需将景观灯安装在高大乔木上,同时采取了多种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一是在灯具的选择上,选择植物照明首选的LED光源,具有环保节能,无红外和紫外光线,体积小且安装方便,光源不含水银等特征,达到最大程度减少光源对动植物不利影响;二是在安装方式上,尽可能采取在树上隐蔽安装,部分采用仿鸟巢外壳包围,线缆用仿藤蔓植物缠绕,以减少灯具安装对环境观感的影响。经查看,现场发现一棵安装景观灯的树木枯死,但无确切证据证明树木枯死与安装景观灯有关。 3.本次亮化设计方案采用了对山体局部照亮的方式,大大减少了亮化面积,同时为营造府山公园山体“龙形”夜景效果,根据设计和现场条件,仅在沿着山脊线生长、相隔一定间距且合适的树木上安装,大约每棵大树6-7盏投光灯,共计4000余盏。 4.在LED投光灯安装后,为测试选出不良品和延长LED灯具使用寿命,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进行长时间高功率的加速老化测试,开灯时亮度保持在50-80%,存在一定灯光过量的问题,目前测试工作已经完成。 5.景观灯在晚上19:00-21:30时段开启,时段不长,经现场查看,公园内鸟类正常活动,无明显鸟类活动受影响或生态环境遭破坏的迹象。 | 部分属实 | 1.已将枯树及其上灯光设备清理拆除,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补种绿植。 2.已将府山亮化设施纳入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亮化控制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日常保持关闭模式,节假日或重大接待庆典活动开启,并控制亮灯时段在晚上19:00-21:30内,下调亮度,既满足城市夜间景观亮化需求,又最大程度保护公园生态环境。 3.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严格管理。 | 无 | |
2 | D202208100007 | 绍兴市 | 柯桥区 | 福全街道富强村绍兴富强植绒水洗有限公司有8台定型机,偷排臭气,私自增加生产工艺。 | 大气、其它 | 1.经查,该企业共有三个车间,1号车间有一台涂层机和一台拉幅机;2号车间有一台涂层机和一台定型机;3号车间有一台涂层机一台定型机,三个车间均配套一台喷淋+冷凝+静电的废气处理设施。实际涉气设备为2台定型机,1台拉幅机,3台涂层机,与审批相符。 2.现场检查时企业只有2号车间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区周边及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3.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符合环评要求,未发现擅自新建项目的违法行为。但发现企业在2号车间的定型机进布口处擅自加装水洗槽,增加了水洗的工序。 | 部分属实 | 1.立即拆除水洗槽。 2.进一步做好全厂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3.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 无 | |
3 | D202208100009 | 绍兴市 | 诸暨市 | 姚江镇三汀村有非法洗沙点,扬尘大、污水直排外环境。 | 扬尘、水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现为沙子销售点,占地约1.6亩,堆放沙子约100吨,目前从事沙子销售,无加工行为。用地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场地较周边地域较低,无泥水流入外界环境痕迹。现场设备为筛沙钢丝网1张,挖掘机1台,无洗沙设施,现场无生产废水,检查发现堆放的沙子未进行覆盖。经对经营点周边水域采样检测,水质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1.已于2022年8月12日对堆放沙子进行防尘覆盖; 2.责令经营者于2022年8月19日前完成沙子清运,10月31日前完成土地复垦; 3.已于8月17日对经营者非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