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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1-2236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8-1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字号: 绍市人社发〔2021〕35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3-2021-0012 有效性: 失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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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1〕21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绍政发〔2004〕35号)和2012年绍市府办抄第20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56元,失业补助金标准同步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起始日依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